冯奎
撤县设区一直是个热点话题。一段时间以来,“撤县设区”现身于一些地方的“十四五”规划中,不少城市提出有序推进撤县设区工作。对于这一问题,人们普遍关注两个方面:一是要不要撤县设区,有何利弊。二是怎样实施撤县设区。在笔者看来,第二个问题更重要。撤县设区只有找准了有效空间,精准推进,才能发挥巨大作用。
有数据显示,从2009年至2019年,我国的市辖区增加了110个,县减少了141个,这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节奏与趋势。从政策的角度来看,注重发挥大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将一些县改为区,有利于扩大城区面积、集聚城市人口,提升城市的规模效应,产生带动能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已形成7个超大城市、14个特大城市。超大城市、特大城市与大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火车头”作用明显。
撤县设区的背景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三方面:第一,部分超大、特大城市的城市化率已达75%甚至更高,一些超大、特大城市已经“无县”;第二,中国城市化进入都市圈阶段,随着交通通讯条件的改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实现协调发展的基础条件日益成熟;第三,城市化政策出现调整变化,对单体城市规模一味扩张有所限制,或影响到部分城市的撤县设区。
綜合来看,中国的城镇化仍处于发展之中,通过撤县设区等手段促进城市化发展、优化城镇体系结构仍是重要手段。需要注意的是,撤县设区的背景已发生一些变化,实施撤县设区应更加精准地找到有效空间。
例如,应适当支持省域副中心城市撤县设区。一些省份的省会城市一家独大,撤县设区对于该省形成更加合理的省域城市体系结构是有作用的。另外,应支持城区面积过小的区域中心城市撤县设区。近年来,有些区域中心城市的外来人口集聚较多,但是城区面积小、占市域的比例也小,有的只有10%多一点。在这类城市适当设区,有利于提高人口承载力,进一步做大做强。此外,有的城市空间发展不合理,可适当通过撤县设区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实现一体化布局发展,提升地区管理能力与效率。
要避免过度运用撤县设区这一手段。现实中,有的城市想变成大城市乃至超大城市、特大城市,但不能寄希望于简单地通过撤县设区增加人口规模、提高城市能级。因为在这一类城市中,有的城区面积已经较大,近年来人口密度没有较大增加,单体扩大的结果可能会带来通勤距离增加、生态品质下降、土地利用效率下降等粗放发展问题,没有必要撤县设区。
随着城市群、都市圈的发展,未来需要统筹兼顾经济、生态、安全、健康等多元需求,推动中心城区功能升级,合理控制规模,优化开发格局,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防止城市“摊大饼”,积极破解“大城市病”,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对于一些城市来说,撤县设区是备选项,综合论证下来,倒未必是最优项和必选项。
(摘自《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