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红,孙 涛
(江汉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56)
农村社区治理关乎我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社区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可以说农村社区治理不仅仅涉及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还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在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各方主体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同时也存在特定的利益博弈逻辑。梳理相关研究文献发现,农村社区治理多方主体利益博弈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关于农村社区治理多方利益博弈关系的分析。邱海江认为农村社区治理中的利益冲突主要包括村与社区关系的矛盾、财务矛盾、利益分配之间的矛盾、自治需求矛盾。利益博弈的主体包括农村社区干部、农业劳动者、农民职业者、个体户或者私营企业主。[1]李长健等人研究发现我国农村社区治理在制度、市场、组织、文化等维度的利益不和谐现象日趋增多,严重制约农村社区治理的进行。他还认为其作为社会现象,从根本上说是现行的制度安排扭曲了利益机制的作用。[2]李松柏等人运用博弈理论分析征地过程中政府、开发商和农民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在利益博弈中所处的地位,认为在这三方博弈中,农民是最大的牺牲者,他们处于劣势地位,属于弱势群体;而土地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形成利益联盟关系,他们在博弈中处于优势地位,属于强势群体。[3]马晓杰提出,农村大社区建设与治理中的利益博弈涉及三个主体:政府、失地农民和开发商。他们为了维护各自的利益在改造的过程中扮演着不同角色。农村城市化的实质是调节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以达到利益均衡:政府代表的是公共利益;与农村城市化最直接、最大的利益关系者是失地农民;开发商作为从事房地产业的经济组织,它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以赚取利润为目的。其博弈的逻辑是:政府通过政策实施,让出部分政府未来的潜在收益,如减免部分地价等,保证开发商有利可图,以吸引房地产开发商参与改造,并分担改造中的部分风险,同时保证失地农民的既得利益,使失地农民最终顺利回迁,博弈的最终是实现三方共赢。[4]张俊建立了地方政府与失地农民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得出“征地效益是地方政府选择征地安置策略的关键影响因素”,“当地方政府实施高水平安置策略时,失地农民未必支持征地”的结论。[5]刘新提出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治理过程中,各方利益主体由于所掌握的资源、信息等不同,在利益博弈中所处地位并不相同。其中,农民由于历史、制度及自身原因,在整体利益博弈中处于弱势,而保护和增加农民利益应是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治理所追求的最终目标。[6]王为民在对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政府、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三大主体角色存在着缺位、越位或角色冲突等一系列利益博弈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我国新型农村建设与治理的内涵发展和推进过程。[7]容腾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过程中农民经历的三个阶段:一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之初,农民从冷漠回应到被动参与的过程,二是农民由被动参与到引导参与的过程,三是农民基于自身需求从引导参与到主动参与的过程。他认为,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中,农民参与度取决于相关利益,利益相关性越强,农民参与积极性越高。[8]王琳琳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需要将规划区域农民的土地甚至宅基地转化为建设用地。而通过征地进行的土地流转,往往以地方政府占主导地位,受“土地财政”效应的影响,很可能会侵犯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激起农民的抵制。在农地流转中,掌握村庄公共权力的“政治群体”往往倾向于与村庄内外的其他强势群体进行联合,形成更加强势的群体对村庄内部弱势群体(地缘群体和宗族群体)的权益进行侵犯。同时提出在应对地方政府和开发商花样繁多的分化策略中,以地缘关系为代表的弱利益群体往往更容易被瓦解,导致其权益难以受到保护。而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族群体,在整体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下,重新激发起族内的合作意识,通过组织化的力量来维护群体的权益。[9]李增元认为,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体现着科层体制下特定的政府权力、利益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国家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对立统一和动态平衡的关系,在政策制定与执行中,为维护小团体利益或本级政府利益,问题往往会被转移到下级政府来承担。县级政府与市级政府思路有相互错位的地方,错位本身反映着一般地方利益与特殊利益之间的矛盾,进而形成了地方利益之间的冲突。[10]
二是农村社区治理中多方主体利益博弈后的治理策略分析。李长健等人在法学理论上对利益基本原理进行解构,认为应实现利益机制的反扭曲,建构双重利益模式的和谐互促,实现从利益聚合到利益和谐的转变,让农民个体利益实现,这是推进农村社区治理,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思路。[2]刘新提出需要以农民为本位,妥善处理好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便更好地满足农民不断增长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等方面的利益要求,实现各利益主体的共赢,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6]毕于建等人从宏观上分析,提出在新农村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必须考虑到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只有在各方利益均衡的前提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才能顺利实现,有效的途径则是规范利益博弈、实现利益均衡的制度理性。[11]刘畅等人在分析当前农村社区规划建设与治理中不同利益主体及各自诉求的基础上,指出各级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不同阶段应进行相应的角色转换,以达到协调社会利益的目的。针对当前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面临的困境,从村庄整合策略、社区空间布局模式和建设引导方面,试图探索一种社会利益均衡的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策略。[12]欧金美则认为解决农村社区治理利益博弈问题的关键是整合利益关系。首先需要明确利益主体的行为准则,进行合作博弈,其次是要加强政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促进政策有效执行,最后是要完善制度,优化博弈规则。[13]此外,容腾认为推进新型农村社区的治理建设,要保障农民的经济、政治、社会利益,提高农民的参与能力。[8]邱海江提出优化农村社区治理机制、提高农民参与社区建设与治理的意愿和能力、培育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完善农村社区利益分配制度、健全农村社区利益主体的保障体制、重构农村社区文化、完善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和服务创新几项策略。[1]总之,学界对多方主体利益博弈后的农村社区治理建设策略分析得较为全面,揭示了农村社区治理中的多方利益博弈产生的困境,能够有效解决农村社区治理面临的问题,从而推进农村社区治理。此外,还有部分学者注意到经济能人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现象,但其研究基本体现为本区域经济能人参与治理,且通过合法的村庄政治治理身份介入农村社区治理,同时发挥作为农村社区治理领头身份的作用,事实上成为明面上的“经济能人农村政治家”。[14-17]近几年“经济势力”处于“它场域”的经济能人开始回乡参与社区建设与治理的现象不断出现,同时国家对农村社区治理的顶层设计彰显了新时代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的更高要求。由此,目前的社区治理研究理论格局不太具备适应新环境的分析效力,学界亟待更新对新时代农村社区治理的认识,以便提出更为科学有效的议题。
遵循上述思路,本文提出假设:经济势力处于外地的经济能人参与农村社区治理,这一过程中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关于经济利益效用和政治权威效用所展开的博弈,有助于新时代农村社区治理的推进。本文通过对安徽省L村建设实况考察,深入研究作为博弈参与人的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在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博弈的行动取向,通过帕累托改进达成最优化组合,使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在博弈矩阵中完善纳什均衡状态,由此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和治理的最优战略组合,以检验上述命题的实证意义。
L村位于安徽省铜陵市的南部,在长江铜陵段的北侧,是一个大型的行政村落,全村总面积8平方公里,耕地3200亩,村辖8个自然村庄,24个村民小组,有1280户,共5070人,外出务工人员约1500人。[18]L村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要从2019年开始分段,在2019年之前,L村的农村社区治理处于落后阶段,基本上农村社区的“空间社会”变化不大;2019年之后,L村的农村社区治理进入转变期,一方面固然是政府加大建设投资力度的结果,另一方面经济能人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也不容忽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30号)要求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高度把握农村社区建设的战略定位,这是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开始,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发〔2007〕6号印发《关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以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目标,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2007年3月4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发〔2007〕8号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其中强调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
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很早就出台了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政策,但是在内陆省份有关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推进还是存在很大困难,尤其是L村处于安徽省的中部落后地区,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进展缓慢,L村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生计活动主要以务农为主,包括经济作物种植和蔬菜种植。劳动力外出流动务工占比逐年上升,村落的留守人口结构基本以老人和小孩为主,青壮年大部分外出务工。L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包括道路、房屋、绿化等没有明显变化。
笔者通过深入实地考察调研发现,L村农村社区建设从2005年到2019年这15年间,据不完全统计,共开工建设了一条主干道路路面硬化项目,新建近三十栋二层住房。青壮年劳动人口向城市流动,村庄留守群体中老年人口数不断增长。总体上看,除了常住人口年龄结构分布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以外,包括村落的经济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几乎维持传统村落的格局不变。此时的L村,经济能人与村集体组织的博弈关系尚未形成,经济能人没有介入L村的社区建设,村集体组织依旧发挥自治与管理的权力,企图依靠自身内在行动力推动社区建设与治理,故而此阶段L村社区建设缺乏利益博弈的主体互动。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有关农村社区建设政策没有给L村带来改变,依旧保持着传统乡村格局。
L村从2019年开始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是全方位的,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基础环境等多方面。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方面,一个重要原因是从村庄出去的经济能人介入了L村社区建设。双方的利益博弈体现在经济能人的经济输入、劳动力获取与村集体组织的投资资金获取、政治权威的丧失上,双方通过博弈最终达成纳什均衡状态。一方面,经济能人回馈乡里,帮助L村建设;另一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倾斜与经济扶持为L村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提供了助力。本文主要侧重于经济能人对L村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参与与博弈,因而主要描述经济能人为L村提供的经济支持所带来的农村社区建设和治理变迁状况。
事实上,L村的经济能人数量较多,其中最有实力的经济能人在江苏省某市从事建筑工程行业,他成立了较大规模的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近两百人,年营收额数千万元。作为L村最具经济实力的村民,该经济能人从2019年开始扶持L村农村社区建设,资助L村完成了4条主要道路路面硬化项目,给L村的多条主要道路安装上路灯,捐赠资金为L村委会修建了办公大楼和党群活动中心,同时招纳L村村民作为公司员工,为L村村民提供了众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
L村经由该经济能人的经济支持,修建了多条村庄道路,多条主道实现路面硬化,同时村庄内夜晚实现了路灯照明,改变了传统的天黑村庄道路无法行走的局面。此外,由于在经济能人的建筑工程公司务工,L村的村民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村庄整体经济水平上涨。大量村民赚钱后回乡新建或装修房屋,L村的楼房占比达98%,且装修较好,庭院环境优美,L村的农村社区面貌焕然一新。此外,基于村庄的整体环境得以改善,L村留守妇女和老人有了休闲活动的基础设施,傍晚会集聚在一起跳广场舞、聊天以及路边散步等等,促进了L村的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经济能人在均衡状态下对农村社区付出的经济利益支持,使L村社区的经济、文化和生活环境等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促进了L村的农村社区建设。经济能人介入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促进了L村的农村社区整体变迁,L村由之前的传统格局到如今新格局的变化,可以说经济能人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需要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市场、村集体组织、村民个体等不同社会主体的互动,并形成制式的互动机制以保障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实现。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中的多方参与人共同发挥作用,事实上是彼此间的利益博弈,划分各自的利益份额,即每个参与人在既定战略下的收获。在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中,假定参与人是“理性人”,那么大多数参与人都会从自身收益最大化的角度思考问题,这时不同参与人间,也就是主体间、个体与集体间就产生了矛盾冲突,在缺乏有效道德和法制保障的情况下,就会形成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重重阻碍。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在理论上是由政府主导、集体配合、村民参与、市场互动,但现实中会出现参与支出与收益不对称的状况,造成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制度性割裂,加剧各参与主体间的“不合作”。在特定环境下,农村社区治理缺乏足够的张力,但是各参与主体的“理性人”角色更为充实,这就进一步导致了参与主体的恶性博弈,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的冲突将愈加激烈。合理保持“参与人”利益分配份额,协调参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成为达成最优战略组合的重要措施。
在L村建设与治理过程中,存在经济能人与村集体组织的行为博弈过程,即:经济能人与村集体组织共同建设治理农村社区,分享社区建设治理的“蛋糕”,那么在利益份额既定的情况下,参与人之间就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并且其出于理性的微观抉择也可能会导致非理性的宏观结果。考察发现,L村社区建设初期,即经济能人开始介入L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一段时间内,村集体组织与经济能人关于社区建设与治理中的利益分配出现争论,双方未能就社区建设与治理利益问题达成一致,导致经济能人撤资退出L村社区建设,道路硬化和路灯等基础工程由此中断,致使L村社区建设陷入困境。这一结果对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双方都产生了重大的负面影响,村集体组织同时面临上级政府部门的外部压力和村民的内部压力,社区建设与治理工作也因资金问题难以推进;经济能人缺乏村集体组织这种“官方”的支持,人力和政策资源减少,同时在村民群体中的权威也随之下降。双方关于社区建设与治理的利益博弈呈现不合作态势,由此博弈双方的利益以及社区利益都面临着损失的“危险”困境。
假定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的行为不仅仅使其自身获利,还能使所有与其相关的势力乃至整个社会获取利益,那么这种抉择行为只有合作与不合作两种。这其中可以分为四种情况:一是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选择互相合作,那么其中一方就缺少了“搭便车”的获利机会,但同时可以获取因双方合作带来的利益,故而双方均得5分利;二是村集体组织选择不合作策略,但是经济能人选择合作策略,积极投资建设农村社区,那么村集体组织能够因为独自行动而得以发展,得10分,但是同时需要分担因为不合作引起的宏观环境变差的损失,减掉2分,故而总分8分。经济能人采取合作对策,但需要提供合作的成本,同时还需要分担村集体组织不合作引发的成本,故而其最终减掉14分;三是反之,经济能人获益8分,村集体组织减少14分;四是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都选择不合作,会因为双方都缺少相关资源(经济能人缺乏稳定劳动力,村集体组织缺乏发展政绩)而遭受失败,如此双方得不到合作收益,同时需要付出不合作的成本,故而均减10分。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的可能选择及得分情况如表1。
表1 经济能人与村集体组织政治不合作的泥淖
从表1可以看到博弈双方为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都有两个行动,即合作或不合作,不同的行动将会得到不同的结果。此外,因为存在于现实中的信息不畅状况以及利益冲突本身的排他性,所以博弈双方并不能够了解各自的行动取向,也就是不完美信息静态博弈。作为“理性人”,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的目标自然是自身获取最大利益,而不会照顾他方利益,在这样一种抉择背景下,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基于个体理性将会选择不合作,而基于集体理性,则会选择合作。
在公共利益存量既定的条件下,某一方想要取得较多效用或收益,另外一方的效用或收益存量就会相应的减少。经济能人需要在农村社区建设中获取更多的收益,就需要牺牲村集体组织的收益存量,反之亦然。这对于个体,也就是经济能人或者村集体组织来说,更倾向于选择独投以赚取收益,而双方的倾向是保持一致的,所以从个体理性本身而言,这也造成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的选择曲线呈凹凸状。利益空间一定,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都希望独投收益,占据最大效用或收益,这就是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的冲突点。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在博弈过程中,并不会完全依照自身的意志行事,任何一方行事都会受到另外一方的影响,即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按照独投获取最大收益目标行事,最终因为双方都选择了投资,故而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只能均分收益,这就是两者达到了平衡。然而这是规则上的平衡,事实上则难以真正实现,这也是从集体理性的角度思考这一问题,是建立在个体理性服从集体理性的基础上才能发生。从策略组D而言,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均选择不合作,那么假定经济能人不合作策略不变,村集体组织也没有变更策略的动因,因为如果变更策略,村集体组织的损失就会由-10变为-14。所以对于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的博弈来说,策略组D是一个具有内在经济稳定性的策略组合,一旦博弈双方陷入不合作的泥淖,就会越陷越深,没有哪一方愿意付出更大代价首先改变自身策略,概言之,本质上就是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
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在博弈过程中各自效用或利益线之间存在一条切线,切线对于博弈双方来说是达成均衡的最可能值,只有双方在切线上才有机会达到均衡,并且越接近这条切线就越容易达到均衡。在利益空间一定时,一方得到的利益加上另外一方的利益总和就是全部的利益空间,那么在其中一方利益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另外一方利益得到增长,这就是博弈论中的帕累托改进。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利益份额是固定的,并且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在利益进场的前提下,参与人之间冲突存在的根源是都希望扩大自身的收益空间,这必然挤压他人的收益空间。
需要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达到利益均衡,则应该对其加以帕累托改进,从利益传导的互动渠道提出举措,完善规则的约束,达到利益均衡。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作为博弈参与人,在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过程中存在互动行为,尤其是经济能人的经济属性和村集体组织的政治属性与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中的需求完全契合,这使得参与人在兼顾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的基础上更加深入的探究双方利益传导过程。
经济能人在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过程中能够发挥较大的经济作用。从2019年至今,共向L村输送数百万元的资金,帮助L村修建了多条水泥乡村道路和村民活动广场;投资修建L村路灯工程,让L村成为镇上第一个拥有路灯的村庄。此外,经济能人涉足的是建筑行业,公司可以接收大量工人。在L村,外出务工人员大多数选择在经济能人的建筑公司工作,这一方面是因为同村村民,经济能人给予一定的经济照顾;另一方面,受农村社区的情感纽带所影响。经济能人吸纳了L村的劳动力,为L村劳动力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同时给这些同村的务工人员相较同行业其他人以较高的工资。经济能人通过这种方式,一边直接投资开发建设L村,一边帮助L村村民提高经济收入,增加L村个体收入,再通过村民消费修建自家住房庭院,实现社区的整体建设和深入治理。经济能人的经济投资方式,一方面是在村集体组织指导下进行社区整体规划和建设,重点是修建社区的公共基础设施;一方面通过提升村民个体经济收入,以村民个体为基点,使得作为社区整体的组成部分的村民个体实现房屋、庭院翻新修建,以点带面,实现社区的整体建设。
经济能人在投资农村社区建设的同时,也从农村社区获得人力资源发展自己。经济能人在创业初期,并没有形成现在这样的庞大规模,最初是带几位亲戚组队为建筑公司打工,后来开始自己独立接工程。随着所带人数的逐步增加,经济能人的建筑工程队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最终发展成为规模庞大的建筑公司。经济能人公司的发展,离不开L村提供的大量劳动力资源,是村集体组织的动员和组织下,为其在起步和发展初期提供了大量劳动力资源,使经济能人的公司壮大起来。近些年,受人口老龄化、青壮年劳动力转向其他行业就业等因素的影响,经济能人企业和其他建筑行业一样面临着缺少劳动力的困局。为了保持公司正常运转,经济能人给村集体组织投资资金,维持利益传导渠道的畅通,村集体组织再次组织动员村民进入经济能人的企业务工。这种做法,既可以帮助经济能人维持公司运行以获取利益投资,也可以满足劳动力就业需求,从而实现供需平衡。
可见,经济能人借助村集体组织的政治属性获取了充足的人力资源,得以从外界获取自身利益,也就是扩大了利益空间。在一方利益不被挤压情况下,另外一方想要获取更多利益,就需要改进帕累托。正是基于帕累托的改进过程,经济能人获取了足够的利益。同时,村集体组织在与经济能人的利益传导过程中,提升了农村社区的就业率,增加了村民个体收入和社区集体资产。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的利益传导过程是博弈达到均衡的过程,也就是帕累托改进的过程,农村社区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完成经济积累,为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增加社会资本,使参与人在博弈中动态地调整自身效用期望,从而在互相理解中达成均衡合作。
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是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重要参与人,他们的效用或利益分配不均衡会导致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冲突的发生,完善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的利益分配均衡机制,是实现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帕累托改进,有效促进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的最优战略组合,实现双方的纳什均衡,使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的利益博弈达到均衡状态。然而随着他们的利益传导逐渐深入,经济利益的效用不再满足他们的需求,农村社区建设中的权威成为新的博弈焦点。经济能人在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中权威的提升,挤压了村集体组织既定的权威空间。在权威博弈过程中,村集体组织发起权威效用防范,维护既定权威份额。双方的权威博弈是资本发展的必然过程,经济能人企图涉足政治权力,村集体组织防范权威蚕食,需要参与人在权威博弈中取得均衡状态,这是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关键所在。
利益的追求是无止境的,在既定的利益空间中,利益分配完毕,无法通过挤压他方利益空间而获取更多效用,就会跨出本利益的份额空间,抢占其他空间的利益份额。当然,这样一种跨领域的利益传导发生机制,必须要满足一定条件,传导双方的利益空间需要有所联系,并且传导行为能够发生。L村的经济能人从经济利益效用的占有逐步转向农村社区的权威效用占有,一方面是经济利益效用和政治权威效用具有共通性,彼此能够发生传导行为;另一方面不管是经济利益效用还是政治权威效用的博弈占有,参与人是没有发生变更的。经济学理论认为,权利和权力的博弈互动存在一个最佳边界,权利边界就是权利行为主体行使权利并从中受益的最远点,在此过程中受到利益关联主体的监督从而尽量压缩权利行为主体实施权利的欲望。[19]经济能人从经济利益效用转向政治权威效用,是通过运用自身的权利扩展自身的权力,其最终目的依旧是获取更多的自身收益效用。同时,经济能人企图作为参与人进入农村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将会遭受政治权威利益原本受益者的排斥和打压行为,不允许其切割固定的利益份额。经济能人通过上一回合的经济投资行为插入政治权威的利益空间中。这其中有两个关键要素:一是经济能人的经济投入提升了经济能人的农村社区认可度和好感度;二是经济能人在情理上属于该农村社区,是该农村社区的个体成员。正是通过这两个要素,经济能人得以作为权威博弈的参与人进入与村集体组织博弈的过程。事实上经济能人通过经济利益手段涉足政治权威的博弈当中,正是资本发展的必然,也导致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的矛盾冲突进入第二回合的博弈,双方在关于农村社区治理中的权威效用具有重新选择权,权威效用的份额空间被村集体组织所把控,经济能人和村集体组织作为“理性人”,他们都从个体理性出发,极力维护自身的收益效用,这也就是双方的冲突点。
经济能人介入农村社区治理中发展自身权威的过程,就是通过与农村社区个体成员发展经济利益联系,实现经济利益效用向政治权威效用的转变过程。经济能人在上一回合的博弈达成均衡状态后,免费提供资金建设L村主要道路的硬化工程、农村社区村民广场和硬化路路灯,经济能人的投资一方面是与村集体组织交换利益效用的行为,一方面在农村社区得到个体成员的认同和感激,从而获取农村社区的权威效用。与此同时,经济能人接受众多L村的青壮年和老年劳动力,在公事关系从属上,经济能人是L村多数个体成员的直接上司,从经济收益的角度来说,L村更多个体成员及家庭依赖于经济能人生存,故而L村个体成员对经济能人在事实上存在着特定的权威取向,不自觉地在农村社区治理中树立并维持了经济能人的政治权威,帮助经济能人实现从经济利益效用到政治权威效用的转变。
经济能人对政治权威效用的获取使其与村集体组织在农村社区的政治权威不可避免地产生冲突。在农村社区这一相对封闭的空间中,博弈参与人拥有较大的管理权限。对农村社区权威效用的获取,参与人都是从自身收益最大化角度思考问题,个体理性的膨胀导致参与人的矛盾无法调和,双方的博弈呈现了农村社区无规则秩序空间的群际冲突,在集体理性被人为忽略之后,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关于权威的博弈就此展开。
图1是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在关于权威的博弈中设立的模型图,展示了农村社区建设中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的行为博弈过程及纳什均衡的断点情况。图中x1表示村集体组织,x2表示经济能人,图中x1或x2到o点的距离就是农村社区的权威效用。现在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需要扩大自身在农村社区的权威效用,如果双方要求分到的权威之和小于或等于1,那么双方博弈就此结束,各自可以获得要求的权威效用份额;如果双方要求分到的权威之和大于1,双方都得到0。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在图上的线性显示,只要双方对于权威效用的要求等于1,则双方达成纳什均衡,如果其中一方要求给定0.8,要求达到纳什均衡,那么另外一方则需要给定0.2,如图中的x1+x2=1线性条上的所有断点,都达成了纳什均衡,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的权威博弈进入均衡状态。但是这种纳什均衡模式是理想性的,不会完全按照分权威模式进行,在均衡状态达成前,博弈是必不可少的。
图1 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分权威博弈
经济能人由经济利益效用转向政治权威效用,这一做法让村集体组织产生了防范行为,双方的权威冲突由此展开。具体来说,村集体组织通过争取上级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发展L村的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产业。村集体组织将老旧的学校校园出租给村民开办服装厂,并大力新建厂房,吸引民间资本进入L村投资建厂等。截至2021年3月,L村拥有服装工厂4家,建材工厂3家,养殖厂8家以及众多“包田”大户,吸纳了众多村民在家门口上岗。此外,村集体组织争取到市公交公司的支持,为L村开通了两条公交线路,方便了农村社区个体成员的出行,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获取了农村社区个体成员的信任和爱戴,村集体组织的权威得到加强,经济能人的权威则随着农村社区个体成员的依附性减弱而有所下降。
由于经济能人的政治权威获取遭受村集体组织的阻碍,双方的冲突加剧,博弈呈现白热化状态,对于后续的经济利益投资合作已经难以为继,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的权威博弈即将成为零和博弈。在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博弈难以均衡的情况下,农村社区上级政府下发“户户通”道路修建要求,提出L村所有家庭的道路必须实现路面硬化。但是现实情况是上级部门下达了通知要求,却没有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只提供部分资金支持,缺额需要农村社区自行解决。在这样的背景下,村集体组织要进行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和整体部署,就必须借助外界的支持和帮助。最终,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达成和解,重新展开合作,即经济能人为村集体组织提供路面硬化项目的缺额资金,同时进入L村委会任职,在农村社区有了一定的政治权威;村集体组织则获取了资金支持,同时让经济能人参与农村社区的治理。如图1所示,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将博弈结果控制在了x1+x2=1线性条上,彼此的矛盾冲突得以削弱,双方的权威博弈达到纳什均衡状态。
在上述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的权威博弈过程中,农村社区的上级部门发挥了两次作用。这种情况可以看作是规则对博弈结构的影响,规则的改变既可能是出于人们自觉的选择,也可能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就具体情境下可做、必做、禁做的行为或结果达成共识而形成的统一。[20]事实上对参与人的博弈行动产生影响的规则,即权威规则不处于缺省状态,这在博弈矩阵中能够规制博弈参与人的相关行动,是一种有效规则的分配,这也是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达成纳什均衡状态的重要因素。
在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过程中,主要存在着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两方参与人的博弈,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因为经济利益效用分配份额而产生冲突,双方选择利益博弈行动以获取自身所需要的利益份额,导致自身的利益效用降低的同时还不利于农村社区的建设与治理。故而只有博弈参与人双方通过帕累托改进,达成纳什均衡状态,实现最优组合才能促进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在互动博弈中达成经济利益纳什均衡,然而随着经济能人对村集体组织既定政治权威效用的侵占,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围绕农村社区政治权威展开新一轮博弈,在规则引导的博弈矩阵内,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再次达成均衡状态,博弈参与人在纳什均衡的状态下,有效推动了农村社区建设治理。在分析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博弈行动过程中,发现现行农村社区“能人治村”的内在机理,即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社会逻辑。长久以来,我国都是城乡二元制结构,即城市和农村分离,这一结构客观上形成了相对稳定和静止的社会状态,随着交通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今日的城乡已经迥异于传统的乡土社会,基于传统城乡社会形态的乡村治理体系已经无法满足现实需要,故而农村社区建设中,“能人治村”模式成为了主流。经济能人也是能人,那么从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博弈行动过程中发现,村集体组织和经济能人达成均衡的最终效果,也就是博弈的结果即是经济能人参与农村社区治理,换句话说,“能人治村”是由能人与村集体组织博弈达到均衡状态的默契,这也是博弈参与人合作实现效用合理分割的表征。博弈参与人在规则预期的行为导向内,通过博弈行动实现帕累托改进,达成最优组合,形成具有纳什均衡文化的农村社区共同体,在一致的均衡理念下实现能人与村集体组织的农村社区共同建设与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