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至24日,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在西宁召开。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总结今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明年任务,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于2022年5月在西宁召开。
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省委书记王建军代表省委常委会报告2021年工作,并就做好明年工作提出要求。省委副书记、省长信长星总结2021年经济社会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经济社会工作。省委常委公保扎西、李杰翔、于丛乐、马吉孝、訚柏、陈瑞峰、刘格平、王黎明、赵月霞出席会议。
全会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立意深远,视野宏大,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战略性、指导性,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光辉,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动员。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中央全会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举旗铸魂维护核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信自强守正创新,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确保中央全会精神在青海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站位“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全局,引领时代变局,开拓工作新局,为我们做好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划出了重点、提出了要求。要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刻领悟、全面落实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规律性把握和确定的大政方针、总体要求、政策取向、主要任务,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抓经济工作的能力。
全会充分肯定省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指出,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各族干部群众,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准确把握“三个安全”战略定位,深入推进“一优两高”战略,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完成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主要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力前行。
全会回顾总结了2021年全省经济工作。指出,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经济恢复发展中的多重矛盾问题,省委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开局良好,产业“四地”建设扎实推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有力有效,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是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聚力攻坚、团结奋斗的结果,要倍加珍惜。
全会深刻分析了明年经济工作面临的形势。认为,当前,世纪疫情冲击下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更具不确定性,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我省打造“高地”、建设“四地”已全面起势,推动“一优两高”面临许多重大机遇,具有许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同时也面临不少困难和問题。要善于从比较分析中进行战略性思考,善于从细微处洞察事物的变化,既正视困难、又坚定信心,既看清大势、又立足当前,谋定而后动,稳扎稳打,克难奋进。
全会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加快建设产业“四地”,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会指出,要充分认识和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善于用政治眼光分析经济社会问题,不断深化省情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做打基础、利长远、重实效的事,多做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事,多做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事,让造福各族群众成为我们的最大追求。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完整,原原本本学习,原汁原味研读,让学习新发展理念入脑入心;立足准确,时刻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让贯彻新发展理念见行见效;立足全面,突出协同发力,注重形成合力,让落实新发展理念走深走实。要扎扎实实做好正在做的各项工作,以打造“高地”、建设“四地”为总抓手,把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作为政治任务,让“过紧日子”成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巩固放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以钉钉子精神紧盯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一体做好中央巡视、审计、生态环保督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问题“后半篇”文章。要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下好防控先手棋,打好发展主动仗。统筹好稳中求进和开拓创新,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统筹好“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稳住经济基本盘、保住民生基本线。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相得益彰。统筹好供给需求和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全会强调,做好明年的经济工作,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实事求是、务实高效,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有机统一,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努力促进经济向更加稳健、更高水平恢复和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要突出“四地”建设,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强化有效投资支撑,促进消费恢复回稳,以“四地”建设来促进供给侧转型升级,带动需求侧企稳提质。要全面做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高水平建设国家公园,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决落实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重大使命。要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更好地为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要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联动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特色优质农畜产品生产能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上下更大功夫。要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强化和保持如履薄冰的风险意识、底线思维,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风险,确保初级产品供给安全,持续保障公共领域安全,坚决防止发生任何影响安全的事。要聚焦聚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研究制定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完善社保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继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要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着力抓好项目储备,加快前期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强化调度服务,打好扩投资、稳工业的基础,各项工作尽可能往前赶,有利于稳增长的政策措施早出台、早落地、早见效。
全会要求,要大力营造善于学习、勇于实践、敢于担当、团结奋斗的浓厚氛围,在学习中解放思想,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在担当中勇毅前行,在奋斗中成就未来,坚定不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大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一件一件办好青海的事情,一项一项抓实“十四五”发展的任务,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为青海擘画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
全会指出,明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我省将召开第十四次党代会,这是全党全国和全省政治生活中的大事。要做好充分的思想、理论、宣传和组织准备,把庆祝建党百年激发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弘扬好、传递好,把全社会干部群众的精气神引导好、凝聚好,以饱满热情、昂扬精神迎接两个盛会的召开。
全会强调,要结合岁末年初各项工作抓好收官和谋划,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精心组织“两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做好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物价稳定、食品药品安全和群众出行安全,文明过节、廉洁过节、勤俭过节。
全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扛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抓实干,广大党员干部要奋勇争先,确保完成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全会号召,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广泛凝聚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咬定目标、拼搏实干,以优异成绩迎接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全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王兴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的决议》。
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不是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的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协党组成员,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武警青海总队司令员;省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各市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工)委书记;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高等院校、中央驻青单位、省管企业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部分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