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爱国 郑明辉
国债是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人民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措资金的债务凭证。我国曾在1950年、1954年至1958年、1981年至1997年这三个时期大规模发行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券、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保值公债、国家投资债券等系列国家实物债券。从1998年开始,国家债券的发行全部采取电子化方式,实物债券成为了历史,它们见证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发展历程。
1950年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成立时,为了能及时解决财政赤字和通货膨胀,稳定国民经济,1950年1月5日,全国发行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券,即公债的募集与还本付息均以实物为计算标准,从而保护了公债购买者的利益,达到了支援全国解放战争,迅速统一全中国,以利安定民生,走上恢复和发展经济的目的。
折实公债券单位定为“分”,面额有1分、10分、100分、500分4种,共发行1.48亿分。由于债券不得进入市场流通,不得向银行贷款、抵押和买卖,所以起到了回笼货币、赤字下降、稳定物价的作用。1956年11月30日,公债全部清偿完毕。
1954年至1958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一五”计划和基本建设大大超过国家财政财力的供给。为了解决经济建设中的资金缺口,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发行公债,主要用于国家经济建设,故定名“国家经济建设公债”。该公债从1954年开始连续发行5年,于1958年结束,每年都超额完成发行计划,直至1968年才全部兑付完毕。可以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发行为国家提供了巨额的建设资金,对当时的国家经济建设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1981年至1997年国库券 为了适当集中各方面财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务院决定从1981年开始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到1997年底,17年间共发行78个品种的实物国库券,累计集资3025亿元建设资金。从1998年开始,因实物债券存在成本高、保管难、防伪难、手续繁等原因,国债发行就全部采取凭证式、记账式等方式,我国发行使用了近50年的国家实物债券成为历史。
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壹万元票样
1987年至1988年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为了压缩国家预算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更好的集中资金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需要,1987年4月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发行国家重点债券的规定》,由国家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理发行,债券背面加盖“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公章,计划发行55亿元,发行对象主要为地方政府、部队、全民和集体企业单位(50亿元)及个人(5亿元)。面额有50元、100元两种。
由于个人发行量小、回收彻底,存世量极少,此债券成为至今笔者还未见到的实物券,其票样也未见有关部门发行公布。
1988年,为了筹集国家重点建设资金,国务院决定发行国家建设债券。同年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发行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的通知》,计划发行80亿元。发行对象为金融机构、基金会组织和城乡居民。债券面额为100元、500元、1000元和10000元4种。由于当时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低,发行面额较大,购买者不多,加之对公发行面又不宽,因此只发行了35亿元,没有完成发行计划。
保值公债 1988年,我国经济面临严重的通货膨胀,为了稳定货币和市场,中央出台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为了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筹集经济建设所需资金,国务院决定于1989年发行保值公债。发行对象为城乡职工、居民、个体工商业者、各种基金会、保险公司和其他流通领域公司等。该公债计划發行120亿元,面额为20元、50元、100元和5000元4种,发行期限为三年。
由于公债采用浮动利率,并同时加保值贴补率,年利率随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3年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浮动,外加1%,可向银行抵押,也可以转让,因此很受投资者的欢迎而超额完成了发行计划。
1987年国家重点建设债券50元票样
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100元票样
1989年保值公债20元票样
1989年基本建设债券100元
1989年基本建设债券 为了保证国家重点建设资金的需要,经国务院决定,1989年向社会发行基本建设债券。债券由国家计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组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代理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铁道部统一发行。債券本息由上述公司和铁道部共同负责偿还。
债券期限为三年,面向社会发行,发行对象是全国城乡个人。发行总额为55亿元,债券面额有100元、500元两种。
1991年至1992年国家投资债券 为了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广泛筹集社会资金,支持国家重点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及重点技术改造。国务院决定1991年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共同发行国家投资债券,计划发行100亿元。其中用于基本建设80亿元,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行;用于技术改造20亿元,由中国工商银行发行。两行发行的债券面有明显区别,债券期限为三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由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自愿认购。
为了继续弥补国家重点建设资金的不足,广泛筹集社会资金,国务院决定1992年继续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行国家投资债券40亿元,债券面额有500元和1000元两种,期限5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作为债务人,由财政部提供担保。其他发行条件和管理事宜基本比照1991年国家投资债券的通知办法执行。
国家债券是继人民币、兑换券等国家货币收藏中的一个较大门类品种,是与人民币有密切关系的票债券。债券发行的审批、设计、印制、发行都类似人民币的程序,有极高的收藏价值。
1991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国家投资债券100元与500元票样
1991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国家投资债券100元与500元票样
1992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国家投资债券1000元票样
国家债券是以国家名义,由政府向人民群众、团体单位发行的“金边债券”,背后的红色印章彰显了债券的权威性。由于当时的国家体制、历史环境、生活水平等条件决定了国家债券到期兑付的比例极高,留存社会的数量与退出流通的人民币相比要少得多,尤其是高面额的国家实物债券更是凤毛麟角。目前能收集到全套人民币的藏家不少,但能收集到所有国家债券的藏家却极少。
国家实物债券的印制全部采用高质量的印刷纸、水印纸和先进的印刷技术。比如人民胜利折实债券采用胶版印刷,底纹相衬、方形大印、和谐明快。再比如国家经济建设公债采用胶版印刷为主,兼有凹凸印刷,主题图案反映了我国工农业生产发展建设。另外,国库券等债券采用了印制外汇兑换券的纸张,采用胶印、凹凸套印印制,分为有水印和无水印两种。票面文字有繁体字和简体字。它们设计精良,品种繁多,内容丰富。这些债券图案包括国家经济建设、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国防建设及风景名胜等,恰似一部浓缩的经济建设发展史。值得注意的还有,1955年、1956年票面以旧币“万”元为单位;1954年以前票面有方形章“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印”字样,以后均为带有国徽的圆形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