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佳辉,闻 兰
(山东大学 体育学院,山东 济南250061)
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生活方式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服务需求,群众体育赛事呈现出了多样化的发展趋势。群众体育赛事的目的是营造全民健身氛围、引导全民参与,提升公众身体素质和幸福感[1],作为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良性“催化剂”,群众体育赛事在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下展现了新的发展契机,但如今群众体育赛事因“量”增过快导致了其“质”的滞后,仍存在着发展不均衡等主要矛盾。鉴于此,本文通过解构群众体育赛事的多元供需主体,分析群众体育赛事多元主体协同发展的困境以及优化路径,旨在探索群众体育赛事的多元主体协同发展趋向,助力推动群众体育赛事的健康、高质量发展。
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其根本目标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在全民健身战略总体路线和目标的指导下,2019《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要紧紧围绕便民惠民,抓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建设,要求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赛事;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各类民族民间民俗传统运动项目。同时,《纲要》对全民健身活动普及工程进行了规划:扩大彩票公益金资助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办赛主体的范围,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服务的力度;探索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新模式,打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2]。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工程标的亦为群众体育赛事的进一步发展路径提供了政策导向。
政策的落实需要实际生产的带动,群众体育赛事是以群众为主要参与者,以满足群众的健身、休闲、娱乐需求为目的,以单项或多项体育项目竞赛为内容,以群众体验参与为主要形式所开展的社会活动,能够起到直接改变身体机能状态的作用,推动了群众身体素质的改善,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战略目标的精准落实。因此,改善群众体育赛事的办赛质量是落实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纵向抓手,是做好“六个身边”工程建设的基础保障,能够襄助归置政策纵向延伸的精准指向。
2020年1月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8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和增加值数据公告:2019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总产出)为29 483亿元,增加值为11 248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从体育产业内部结构看,体育服务业增加值为7 615亿元,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达到67.7%;其中,体育竞赛表演活动总产出308.5亿元,增加值为122.3亿元,占全部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1%[3]。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在所有体育产业中产值所占比重最低,原因在于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具有特殊的公共性与服务性的特点,且现有的体育赛事活动大部分属于政府主导或购买的公共体育服务产品。
体育事业改革的核心是运行机制的转变,从福利型、事业型转向公益型、经营型,转变体育产业发展方式,从政府“独轮驱动”向政府、社会、市场、公民“四轮驱动”转变[4]。现阶段,各类竞技性、群众性赛事活动仍多数是以政府主导,向社会公众提供体育赛事服务的公共性服务产品,区别于商业化运作模式,此类赛事活动的市场资源利用率较低,仅仅是模糊的市场介入,并没有清晰的引入市场机制。
群众体育赛事具有复杂社会性的特殊性质,在赛事呈现的过程中,形成了各类社会资源和信息共享以及传播的天然平台,使得各社会团体都争相与赛事活动形成链接。随着市场资源的不断引入,借助赛事的中介力量逐步形成开放的产业链条,能够促使体育产业的多链融合,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政府主导的群众体育赛事逐渐露出商业模式的萌芽,是促使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主要生产阵地。通过体育事业、体育产业与市场机制的融合,改善两者横向结合的不协调,有利于夯实公共体育服务政府、社会、市场的多元化供给模式深化全民健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供给侧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优化多元主体的协同机制,能够提高生产链和供应链的自主可控能力,促使生成高效、高质量的赛事产品。
健康中国政策带领下,体育已实现由强身健体到健全人格再到美好生活的升华,成为民众追求健康、快乐、幸福三大人生目标和实现美好生活的显性而鲜明的标志,体育作为健康的生活方式,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时代共识。当前从国家到个人都表现出强烈的体育需求,居民只有切身体验到它的价值才会对体育产生认同感。在健身需求-健身体验-激发兴趣-体育认同的发展过程中,需要政府、社区、体育协会等不断激发居民参加体育运动的欲望,通过多种形式的体育运动和竞赛让群众参与其中,使他们体会到体育运动带来的利好,进而对体育运动产生兴趣,最终建立体育认同。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基于“沉浸式”体验的特点,无疑成为了这一过程的最佳载体。
健康赛事作为健康中国政策的外延,是构建全民体育认同、“大群体”格局的形势必然。群众体育赛事的健康发展,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能够正反馈作用于社会需求;赛事的良性运作,能够提高群众满意度,激发参赛兴趣,利于构建体育认同。因此,群众体育赛事的高质量发展亦成为必然要求。鉴于此,分析群众体育赛事服务多元主体供给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境以及高质量发展的优化路径,能够有效促使赛事场域的清洁和优化,间接提高群众的赛事体验度、感知度以及认同度,更大程度在群众心里树立“好印象”。
基于主体建模(Agent based modeling,ABM)是基于CAS理论的、以适应性主体为核心的系统建模和仿真技术,用于模拟自主主体(个体或集体)的行为和交互,以评估它们对整个系统的影响。在社会科学研究视域下,除了传统的思辨分析、案例分析、社会调查、计量分析等研究方法之外,“基于主体建模”这一新的研究方法越来越受到很多研究者的关注。该理论通过解构主体与主体之间以及主体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寻求支持系统稳定运行的一种适应性,这与赛事服务外包运作机制的不确定性与不稳定性不谋而合,因此本文将其应用于赛事服务外包运作的分析过程[5]。
构造一个基于主体的建模系统,需要构造一个“主体”的模型,通常包括基本属性、行动规则和规则解释器3个部分的内容;其次,构造主体所生存的社会或自然环境;最后,构造主体与主体、主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构造群众体育赛事的多元主体模型,主要从供需主体关系的角度进行分析,构造“主体”模型,包括服务供需关系、信息供需关系、资源供需关系等;解析各供需主体之间的逻辑链、规则链,界定出赛事的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形成内外环境的层次结构;进而形成主体以及环境间的互动关系。
市场上的供求关系联结了集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环节,是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关系的反映与表现[6]。体育赛事活动是由政府机构生产的公共性或商业性产品,在赛事生产过程中,包含了决策者、承接者、接受者的直接相关主体以及社会公众、社会组织等的间接参与主体,各主体之间存在服务供需关系、资源供需关系、信息供需关系等,并通过各主体之间的合作、协调、互动、监督,为赛事的呈现形成了网络式的要素支撑。决策方首先作为赛事活动生产的决策者,在制定赛事生产计划时,存在对社会信息、人民意愿的需求,并将所有信息集中并内化,继而凝练提纯,形成决策。在赛事外包的决策下,决策方再扮演了消费者的角色,购买由承接方提供的赛事运营服务,间接实现赛事活动的生产,并执行全程监督的职能。承接机构作为生产者,为购买方提供赛事运营服务的同时,为赛事参赛群众提供赛事的组织、保障以及志愿服务;而由于赛事内容和工作的复杂多样性,通过承接方的一己之力很难高质量地完成生产任务,必然存在对社会资源的需求,承接方则是赛事内外部环境链接的资源中枢,通过协调、整合各类资源,在赛事场地、设备、技术、人员、资金等方面为赛事的运作提供了基础的保障以及额外的加固作用。参赛群众作为赛事服务的接受者,是赛事内外部环境链接的信息中枢,能够对所接受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与反馈,并通过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交流进行赛事活动的信息表达,为决策方以及社会组织等的信息需求提供信息生产。区别于赛事内部环境主体,社会组织处于赛事“生产二线”,为赛事的呈现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保障;而社会公众具备着社会舆论信息的生产能力,为决策方的赛事发展规划提供社会公众主观意愿的表达,是促进赛事活动良性循环发展的“数据生产线”。
图1 群众体育赛事多元主体模型
群众体育赛事决策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解决群众体育赛事的内容、形式、成本等问题,政府作为主要决策者,在落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对社会现状以及赛事可行性的分析,以形成具体的赛事活动计划。而现阶段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都是以内部决策为主,忽视甚至隔离了外界的信息反馈,即在政策领导下,以自我为中心形成赛事计划,以完成政策目标为主,以实现赛事的完整呈现为主,而那些影响力小但存在公众需求的赛事则出现严重的供给失位。官员的替代性决策,尤其是在相对小众和稀缺的体育赛事方面,并不能体现社会公众的基本需求,而是源于政策目标的被迫执行或部分官员喜好的工具化诉求[7]。政府缺乏决策的创新,阻断了赛事良性循环发展的信息动力链,没有切实落实全民健身战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目前,政府外包的体育赛事仍存在着管理与执行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以及意志相悖等问题,而根本就在于政府对承接方的监管职能不到位,监管体系与监管方式循规蹈矩,缺乏动态性。然而,当前部分政府、项目协会等主管部门并没有很好地转变行政思维方式,赛事审批放开后,政府的监管角度应由事前监管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2],而决策者在将赛事的运作管理职能进行下放之后,并未动态跟随性地进行服务监督,难以对赛事有一个整体的把控,致使在赛事的运作过程中出现承接者与决策者之间的博弈,这就使得赛事的运作过程不能得到最完善的保障,赛事风险加大。2021年甘肃白银山地马拉松由于运营机构赛事组织管理不规范、运营执行不专业,导致部分参赛选手因遭遇风力、降水、降温而出现急性失温的状况,造成了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直接原因是设立的体能补给站和应急救援设备远远不达标,未采取加强和改善通讯条件的措施等等。正是由于政府对赛事运营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未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的监管措施,对赛事执行运营单位制定的安保方案、采取的安保措施等未实施有效监管,使各种问题被运营机构主观性地忽视,致使安全事故的发生。
群众体育赛事的服务外包内容包括赛事管理的服务外包以及赛事运营的服务外包等[8],即决策者将部分管理职能、赛事运营工作移交给承接者。但是职能的移交普遍被视为双方之间的一种“默契”行为,而部分管理职能的相关者并不认可这种“默契”行为,另外,政府部门与承办机构之间是分级式管理体制的上下级关系,而赋予承办者的职能在作用于其他机关部门时属于同级别或跨级别的相互协调关系,缺乏了上下级管理的职能效力,因此容易使职能失效,出现赛事阶段性管理脱钩、部分环节运作不协调等问题,致使赛事运作质量不高。2020年济南大明湖龙舟赛在筹备阶段时,承办机构需要对大明湖湖面进行赛道相关物件的安置,而因为未能与大明湖景区的相关职能部门达成协调,使得最终的比赛过程中赛道不足,导致龙舟偏离、碰撞等问题的发生。承接者的职能不能切实有效,空有其名,使得承接者协调力度不够,而向上级机关或单位提出的相关办赛诉求又难以得到回应,致使赛事的运作容易脱离控制,引发赛事风险。
承接者是赛事与社会资源连接的中枢,将外部优秀的社会资源引入赛事环境中,形成资源的整合,为赛事的运作提供支持与保障。然而当下的体育赛事承办机构普遍存在着资源协调力度不足的情况,使得资源的获取方式单一:赛事运营公司“一家独大”、赞助的模式以及赞助商的选择单一。白银山地马拉松赛事的运营公司几乎包揽了白银当地所有政府体育项目,并且近几年并没有通过招标就能获得当地马拉松赛事的承办权。在这种单项选择的情况下,容易催生利益双方的博弈行为,赛事得不到专业的人力管理、得不到充裕的预算支持、得不到高质量的装备和设施保障,从而导致承办机构的整体办赛质量上限低,成为赛事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
群众的多元需求,需要政府的适应性供给,而政府“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限制了公众对需求的表达,政府无法精确了解和把握公众的真实需求[9],难以实现对公众需求的精准供给。公众需求的落实需要分为3步走:公众需求产生、需求载体表达、政府接受并转化,而政府对公众需求反馈的主观性忽视是公众表达的需求难以落实的主要原因;此外,当下公众需求反馈主要以政府官网平台反馈、电话反馈以及问卷调查等形式为主,且采取自愿提供的原则,线上反馈则缺乏面对面反馈的实效性以及集体反馈的号召力,而繁琐的问卷调查如同强加于公众的“阅读理解”负担,因此,这种“走形式”“做任务”的模式成为导致公众主观反馈意识削弱、反馈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社会公众属于不可控主体,其基数大、分布范围广的特点,使得政府获取公众反馈很难做到滴水不漏,从而导致公众需求反馈机制难以精准执行,而需求表达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公众的需求不能得到合理、准确的表达与传送,以致于政民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形成“误解”,从而影响了政府进一步的赛事决策,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影响赛事发展的可持续性。
体育赛事的核心要素是人,在全民健身战略以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指导下,应当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量度体育赛事绩效的基本价值取向,将群众的反馈作为重要指标。参赛群众是实现赛事完整呈现的主体,群众的主观感受是判断开展群众体育赛事的价值与意义是否得到确切落实的关键,是衡量体育赛事能否可持续运作与发展的标准。因此,参赛群众的赛事评估成为群众体育赛事发展系统动力链中的关键环节。然而,理论与现实脱钩的问题仍无法避免,群众体育赛事的重心已然向商业化促进经济发展偏移,而大多数群众体育赛事并未实行参赛群众的满意度评估,这种可有可无、草草了之的态度,更是淡化了群众对赛事评估等方面的主观积极性,以致于群众体育赛事缺乏了群众的支持,偏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难以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赛事内外的联动能够促使赛事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促使赛事的自我优化与更新,而实现动态发展与创新发展,需要决策者对决策机制的创新。因此,充分利用社会信息的反馈进行可行性分析以及决策加工,将公众需求内化为决策动力,成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的必要举措。着眼民生需求,政府机关应当改善以自我为中心的决策模式,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与交流,以汲取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以及满意度、认可度信息;同时取缔官员替代性决策的行为,完善全方位的赛事供给,使决策与需求挂钩,以顺应“以人民为中心”的赛事服务与发展理念。
科学监督是促进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现代化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10],赛事监管是对赛事决策执行的控制与保障。决策者应当分别明确赛前、赛中、赛后对承接者的监管方式、监管内容,通过监管的方式消除承接者的博弈行为,保障赛事的安全、完整的运行。赛前,有关部门应当对承接方的人力配置、财务情况以及物资设施准备情况进行有效的监查,对赛事风险进行评估并监督制定赛事风险的预防方案以及补救方案,尤其是安全保障人员与设备的安置,是实施赛前监管的主要和必要内容,并在必要时进行安全演练,以加强安全保障措施的稳定性。赛中,应设立相关部门对赛事运行的进行动态监督,包括对裁判员、志愿者以及组织人员的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对信息沟通机制的监督以及对赛事运作各环节间的衔接情况的监督,以保证赛事的流畅运行。赛后,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承接方进行合理科学的绩效评估以及影响评估,并通过相关部门对承接方赛事运作期间的财务资金情况进行审计,以完善全方位的赛事监管,同时应当实时跟踪赛后的媒体报道,关注赛事品牌的打造,助力推动赛事形成品牌效应。
决策者在进行职能转变以及将其下放于承接者时,承接者应当接收到相应的“权”,而这种“权”应当建立在其从属机关与权力执行目标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基础上,使双方达到信息对称,防止承接者的职能失效,使承接者的职能与权力得到完整匹配。因此,主办方在将赛事的管理与运作实行外包后,需将自身管理职能转变为协调、控制与监督,通过与赛事场地、交通以及媒体相关的政府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必要时可以利用分级式管理的特点,以寻求部门间合作双赢为战略目的,向上级政府机关寻求其他部门的协调与协助;同时要消除决策者与承接者的“默契”行为,将职权临时转交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形成具体文件或合同,使其具有一定的实际执行效用以及法律效益,以此为承接方的职权实施提供具体依据,为赛事场域的基础设施安置提供更有利的保障与支持。另外,承接者要善于发现更多、更优的社会合作方,优化赛事场域的资源供给主体,实现体育市场资源的多次配置;要多采取招标的形式选择赛事协办方,合理设置招标评估内容与方案,实现市场的公平竞争,并合理监管招标过程,消除“一家独大”的垄断行为;同时要向社会寻求更多的赞助机会,拓宽赞助渠道与方式,可以采用多家赞助并举的形式,并以此吸纳更多赞助商,增添自身的选项,形成赞助资源平台,解决赞助资源供不应求的问题;或通过竞标的形式,以活跃市场氛围,提升自身赞助价值,有助于形成高质量的市场赞助,间接推动赛事的高质量运作与发展。
公共体育需求是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发端和归宿[11],满足公众的体育需求就是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开展的最终目标。而构建基层社区级别的体育需求或体育赛事需求信息反馈网点,则是完善需求反馈机制全覆盖以及精准落实的重要手段。社区级反馈网点最大的特点是范围小、精准度高,有利于对反馈信息的整体把控,并在此基础上提炼、优化以及汇总信息,再逐级向上传达,能够有效地排除无效信息,减少决策者的附加工作。为收集群众的真实反馈,社区工作者可以不定期召开居民座谈会或举办系列体育活动,通过体育活动带动群众的体育意识,并借此来获取群众的需求信息。通过体育活动带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能够消除群众“无所谓”“随便”的主观态度,使反馈信息发挥真正效用,以引导和优化赛事决策。“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通过结构性机制的设立,能够优化从公众需求到需求载体表达环节间的衔接,以使决策者能够接受精准信息,进行合理决策,从而消除政民双方的“误解”,
作为群众体育赛事的主要服务对象,公众对其服务质量的好坏最具有发言权,群众能够享受到什么质量的赛事服务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均应成为群众体育赛事服务供给的逻辑起点[12]。而获取真实有效的反馈信息的关键在于提高公众的主观态度,主观态度又深受环境的影响,因此,营造舒适自然的监督与评估环境,构建合理、简易和人性化的监督与评估机制成为实现公众对于客观现状进行真实主观反馈的必要条件。另外,主观意向会因时间的推移而消减,造成意向反馈的失真,因此赛事的监督与评估均需要落实即刻执行的原则,实现赛后“即评、即反馈”。赛事的运作过程是随机复杂多变的,实现真实的群众监督需要抓住群众随时的想法,所以方式要创新,例如在赛场比较显而易见的位置设立监督反馈点来为群众提供即刻“灵感”的输出地,通过这种沉浸式的参与方式吸引群众监督,实现赛事“即反馈”;同时落实及时的赛后评估,设立相关部门和人员在赛后及时进行以咨询的方式为主的跟踪调查,亦或设置赛后采访流程,以增强参赛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把握群众的情感与感受,有助于增强信息反馈的主观真实性以及时效性。其次,内容要全面,评估的内容是得到群众信息反馈的主要表达载体,构建与制定赛事评估的各项指标时要严谨、准确,具有动态性,能够引导群众进行不同角度的思考,以提升信息的可利用价值;在落实具体评估时,需结合实际赛事情况将各项指标的内容进行合理、针对性的表达,直抒其意以减少时间差,令参赛群众能够快速理解并做出针对性的反馈,避免因表达不清而导致信息失真。通过评估方式与内容的细微改动,带动评估助力赛事发展的效用,从而推动群众体育赛事高质量发展。
全民健身战略背景下,体育事业与产业迎来迅速发展的时期已是必然,人民对健康体魄的需要、对体育锻炼的需求,迫使群众体育成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载体,进而涌现出大量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推动了群众体育赛事的迅速发展。然而,赛事“质”与“量”的问题仍然是群众体育赛事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由于群众体育赛事复杂性、社会性、随机性的特点,其中的问题也是多方位、多角度的,因此,通过对群众体育赛事的供需主体的分析,从赛事决策者、承接者、接受者等多元主体角度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才能够准确识别和把握多元主体矛盾,精准拓宽高效的赛事发展优化路径,实现推动赛事可持续性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