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沛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福建 厦门 361009)
世界经济下行压力日渐增加,各国争相追求经济更高质量的发展。近年来,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经济逐步推动了各个领域的发展,逐渐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在国际贸易领域,从数字贸易展现出越来越显著的优势和蓬勃生命力可知,国际贸易数字化发展已成趋势,数字贸易作为其中的关键业态,呈现快速崛起并高速发展的态势。在各国抢抓数字贸易发展的制高点大背景下,数字贸易同时也是数字丝绸之路的重要基础性内容,是促进经济更加发展、合作更加长远的新型贸易模式。
在全球范围内,数字贸易的发展势如破竹。一方面,数字技术的使用为数字贸易带来更多新优势,减少了跨境贸易的时间和成本,涌现出如数字化产品等新的贸易产品,为国际贸易增添了新的贸易方式,提升了国际贸易规模和效率;另一方面,数字贸易作为一种新贸易业态,其发展是由多个因素协同作用的。各国数字贸易综合竞争主要影响因素各有不同,但在如何从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等深层次因素的比较分析上,业界较少涉及。鉴于此,分析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问题,结合波特钻石模型理论,利用AHP法进行指标权重分析,可以理顺数字贸易跨国运行机制,从而推动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数字贸易是商贸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新业态,其概念也随着时代发展处于动态的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虽然近年来中外学界不乏对数字贸易的研究,对数字贸易概念的理解及界定也各不相同,但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定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先后在2013、2014、2017年对数字贸易提出3份研究报告,最新的一份将数字贸易定义为“任何产业内公司通过互联网提交的产品和服务”[1]。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2017年的《数字贸易的主要壁垒》认为,数字贸易概念是广泛的,其包括了线上产品销售和线上服务提供,又包括了促进数据流在全球价值链的流动及能实现智能制造的服务等[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数字贸易是指通过信息通信网络实现的跨境贸易,贸易内容包含数字化的产品如电子图书、软件和数据,以及数字化的服务如数据库服务等[3]。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数字贸易发展白皮书2020》中指出数字贸易是指数字技术发挥重要作用的贸易形式,包含了贸易方式的数字化和贸易对象的数字化。前者包含数字对接、数字订购、数字交付、数字结算等变化;后者指以数据形式存在的要素、产品和服务成为重要的贸易标的,导致国际分工从物理世界延伸至数字世界[4]。马述忠等认为数字贸易足以现代信息网络为载体,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为手段,实现传统实体货物、数字化产品与服务、数字化知识和信息的高效交换的新兴贸易活动[5]。综上,数字贸易可以定义为以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为基础,以传统实物商品贸易、数字化产品及知识贸易或服务等为内容而实现的新兴贸易业态,其突出的特点在于实现了贸易过程中多方位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
在数字贸易方面,金砖国家间的合作呈现多层次、多元化、宽领域的总体局势。从数字贸易发展情况来看,根据《数字贸易发展白皮书(2020年)》显示,全球数字服务供给的核心区域仍然是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地区,其中,美国、英国、爱尔兰、德国、荷兰等5国合计数字服务国际市场占有率将近50%。2019年,美国数字服务出口国际市场占有率独占鳌头,达到16.7%,而印度占有率4.6%,中国仅4.5%。2019年金砖国家数据中,中国、印度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情况以及国际市场占有率情况较好,俄罗斯、巴西次之,南非相对落后,如图1所示
从数字服务出口各构成具体占比来看(表1),大部分金砖国家的数字服务出口在ICT服务上表现相对良好。横向比较,金砖国家细分数字服务出口结构大体相似,普遍由其他商业服务、ICT服务主导;纵向比较,金砖国家在同一细分数字服务出口占比有较明显差异,各有侧重。这充分显示了由于国家间政治、经贸、文化发展程度及交流水平不一致导致数字贸易竞争力、发展潜力呈现不同状态的情况。
国际上有许多关于产业竞争力的研究,归结起来,其理论基础主要来自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和迈克尔·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以著名的钻石理论为例,经过对许多国家和许
表1 2019年金砖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各类 构成具体占比情况 %
多不同行业的深入研究、比较和分析,波特认为产业竞争力包括4个主要因素:构成产业的生产要素、国内市场需求、相关及配套产业、公司的战略结构和市场竞争。同时,波特认为,产业竞争力不应忽视两个辅助因素,即政府行为和机会,这两个因素也起着重要作用。其中,前4个因素对产业竞争力的影响较大,是“钻石模型”的主要框架。在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这6个因素形成一个整体,共同决定了产业竞争力的水平[6]。凭借其严格的研究体系,“钻石模型”为当今的学者研究各种行业的竞争力提供了强大的分析基础。
数字贸易概念与传统的国际贸易及跨境电商并不一致,其产业竞争力的研究要素也不尽相同。目前虽然关于数字贸易的研究逐步受到重视,研究成果日益多样化,但评价方式及评价模型各有不同,尚未形成定论。目前相关的文献主要是从宏观角度上针对世界范围内的数字贸易,或者针对较为典型的几个国家进行研究。基于中观的区域数字贸易产业竞争力的研究成果还不多见。
在大数据时代,数字贸易以其加快产业融合、较快的发展速度、广泛的渗透特性、较强的创新性等特点,在国内外经济发展、生活生产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本文中,数字贸易综合竞争力评估指标的构建基于理论基础的科学性,指标设置坚持稳健性和数据可用性的原则。
基于波特的“钻石模型”,采用层次分析法,结合不同领域专家对相关要素的评价,构建了包含 “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及辅助产业、经营战略市场结构与竞争、政府行为和机会6个因素的数字贸易综合竞争力评价模型,如图2所示。
图2 数字贸易产业竞争力评价框架
2.1.1 生产要素
波特的钻石模型认为,涉及产业的生产要素不仅包含自然资源,还应涵盖其他多个变量,如人力、知识、资本资源,以及基础设施等。因此本文结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在综合考虑数字贸易产业的生产要素中,计划从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技术水平和人力资源4个方面进行讨论。其中数字贸易的基础设施指标从网络方面应至少包含人均国际互联网带宽、固定电话线路,从硬件设施上应包含人均计算机数等。数据资源用固定宽带普及率、移动宽带普及率、互联网普及率和浏览器市场份额来衡量,技术水平用全球联接指数GCI、PCT专利数量来衡量,人力资本用能够反映人口结构程度的高等教育人口比重、人力资本指数来衡量。
2.1.2 需求条件
波特认为,国内需求市场作用巨大,能推动产业发展,全球日益激烈的竞争并无法削弱其重要性。因此本文从需求规模、需求质量、需求行为3个方面阐释数字贸易的需求条件因素。采用人均GDP、GDP增长率、人均GDP年增长率、人均可支配收入、ICT产品进出口情况、ICT产品服务进出口情况、跨境电商交易额等来衡量需求要素对数字贸易竞争力的影响。
2.1.3 相关及辅助产业
数字贸易产业具有数字化、智能化、产业融合度和关联度较高等特点,数字贸易产业竞争力的形成必然离不开其他相关产业的支持。波特在“钻石模型”研究中指出,相关的上下游产业对产业国际竞争力影响举足轻重。波特认为“产业集群”现象值得关注。任何优势产业都与其他相关的强势产业息息相关。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认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与数字贸易的发展息息相关(2014年《美国和全球中的数字贸易》)。因此,本文选择第二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及其对经济的贡献、第三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及其对经济的贡献,衡量相关产业和支持产业对数字贸易竞争力的影响[7]。
2.1.4 经营战略、市场结构与竞争
数字贸易或相关企业要走向国际化,企业的管理、组织结构及经营战略与国际市场竞争都决定了这个产业的市场结构。波特认为竞争在企业走向国际化中发挥着重要推动作用。一个国家成功的产业首先需要经历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并获得成功,同时在竞争中通过不断进行技术或管理方式等的改进和创新,使产业竞争力获得更加蓬勃的生命力。国际市场使竞争力的研究视野更加广阔,他国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可视为本国企业的竞争者,他们采取的战略和组织架构会对本国企业的竞争优势带来影响。在经营战略评价指标上,本文选择度量数字贸易行业的开放性、数字贸易行业的增加值、数字贸易的总产出和数字贸易的年总出口量。 数字贸易行业的开放程度表明该数字贸易在该国总体贸易中的发展,以数字贸易在进出口总额中占GDP的比例来衡量。在市场结构与竞争方面,本文通过实际利用外资投资额、数字贸易进口额占GDP比重来反映。
2.1.5 政府行为
波特在“钻石模型”中认为,政府政策也会对产业竞争力施加重要影响。具体来说,政府主要通过公共政策对机构、对企业进行引导,从而影响产业竞争力,如提供企业所需的资源并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从而促进提升钻石体系的力量。政府为发展数字贸易发布的各类政策及支持可以表示政府对数字贸易的关注程度。同时,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显示了政府在政策决策执行效能、政府信誉等两方面的综合水平。对政府行为的指标主要选择研发投入占国内GDP比率、政府电子政务就绪指数、政府决策透明度、国际主权信用评级等方面进行衡量。
2.1.6 机会
机会可遇不可求,难以预计难以估算,但抓住机遇则意味着产业发展获得更多加速度,但如果错过了机遇,产业的发展在国际竞争中胜出难度就会加大。因此,波特认为政府行为、机会等外部因素,也能对四大基本要素施加较大影响力,从而对产业竞争力的高低造成影响。当今的世界处于不断全球化的发展局势下,虽然部分国家开始在反全球化方向不断试探,但全球化发展将会是总体趋势。全球化程度高的国家,其数字贸易也具备更好的发展条件,因此全球化是数字贸易发展的一种机会。本文选择用金砖国家竞争力变化贸易影响程度来进行指标估算。
2.2.1 层次分析法及其基本步骤
层次分析法(AHP)是一种决策方法,将与决策相关的要素层层分解。大体上可以分为目标层、准则层(包含细分准则层)和方案层。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8]。1970年代,匹兹堡大学的Satty教授首先提出了这种方法。层次分析法是一种结合了简单性和灵活性以及实用性和科学性的研究方法。它把复杂的问题分解成几个有序的层次,将细分层级的研究对象进行两两对比,把对比后的相对重要性进行量化表示,通过对多位专家学者的访谈和调查,收集专家对细分层级相对重要性的判断,以此构建比较判断矩阵。通过判断矩阵计算得出最大特征值及其特征向量,然后逐层分析并分析整个问题,由此来确定表示每个层次指标的权重值。
2.2.2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产业竞争力评价指标
依据以上分析可以构建表2所示的包含三级指标的数字贸易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及研究的实际意义,选取2019年度金砖国家(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南非)关于数字贸易产业评价所需相应数据,就数字贸易竞争力进行比较分析数据主要来源于国际电信联盟、世界银行WDI数据库、StatCounter数据库、华为官网、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世界电子商务报告》、历年《世界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联合国统计数据库、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査》、IMD世界竞争力年报、相关专家研究成果等。
金砖国家的数字贸易综合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之后,需要对指标的权重进行分析确定。采用层次分析法设计了一套包含各级指标的调查问卷,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共计14人通过1-9分数标度法进行各级指标的两两对比(表3),得出判断矩阵A=(aij)。其中1表示i因素与j因素同等重要,3、5、7、9分别代表了i因素比j因素略重要、明显重要、非常重要、绝对重要。2、4、6、8为以上两判断之间的中间状态对应的标度值。若j因素与i因素比较,则aji=1/aij[8]。
由于不同行业领域的专家思考角度不同,对数字贸易竞争力中的各个层面的重要性的看法也不一致。为保证评价体系结果更加客观,本次问卷以政府部门、研究部门、企业中负责贸易的中层领导及高校相关人员作为邀请对象。根据专家评分,在指标体系表的基础上建立了判断矩阵,可得出各级指标的权重。由于专家打分之间存在差异,最终按照各专家得出的判断矩阵计算得出的权重几何平均值作为各细分指标的权重。
表2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综合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表3 i指标与j指标标度取值与对应含义
通过yaahp 软件检验每个专家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来验证每个专家评价矩阵的逻辑性和科学性。如果CR<0.1,则表明矩阵通过了一致性检验,具有参考依据。以某专家为例,其判断矩阵分析和计算结果见表4。
表4 专家1关于金砖国家数字贸易综合竞争力 评价判断矩阵的λmax和CR值
由表4可知,所有CR<0.1,可以得出由专家问卷所得的所有判断矩阵一致性结果都较好。由此,结合所有判断矩阵的统计分析数据,借助层次分析软件可得出各指标的权重值,见表5。
由于数字贸易指标体系中各级指标的量化水平和维度差异很大,需要对所有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对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化和统一,以便于统计数据的比较和分析。可运用公式
(1)
将各类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后,结合各级指标权重可计算出金砖五国数字贸易竞争力得分,结果如图3所示。
以上综合竞争力得分结果可将金砖国家的竞争力状况大体分为3个梯度,得分在0.5分以上的国家,表示该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较高,包括中国和俄罗斯联邦。得分在0.3~0.5的国家在数字贸易方面具有相对竞争优势,包括巴西和印度,得分低于0.3的国家数字贸易竞争力处于相对劣势,如南非。
表5 评价指标权重
图3 数字贸易综合竞争力得分
金砖国家概念提出以来,中国的总体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对外开放日益扩大。同时,随着中国经济改革进入深水区,中央政府已然将经济转型工作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尽管中国数字贸易方面的综合竞争力在金砖国家中位列头名,但在数字贸易各要素之间的得分出现不均衡现象,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这将影响中国数字贸易长期国际竞争力。值得关注的是,其他金砖国家在数字贸易各要素间也存在差异,为此有必要对金砖国家数字贸易综合竞争力各要素进行对比分析。
根据各个要素的得分和排名,从数字贸易综合竞争力结构的角度对比分析金砖国家的数字贸易要素,如表6、图4所示。
3.4.1 生产要素竞争力
生产要素竞争力位列前3名的分别是俄罗斯联
表6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各要素比较分析
图4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综合竞争力
邦、中国和巴西。基础设施方面前3名分别是俄罗斯、巴西、中国,在人均国际互联网带宽中,俄罗斯以51.8 Mbit/s。每千人的成绩傲视群雄。宽带、互联网普及率等数据资源方面,俄罗斯依旧拔得头筹,拥有最丰富的数据资源,其次分别是中国和南非,且二者得分数据较为接近。在技术水平方面,中国因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表现不俗,特别是2020年以来中国经历新冠疫情后,发展数字经济被提到国家战略层面,这使中国的数字经济发展获得加速度。同时中国的PCT专利在数量上具有绝对优势,由此中国的技术水平在金砖五国中处于领先地位。在重要程度不容忽视的人力资源要素得分中,俄罗斯因其较高的人力资本指数位列第一,具有强劲的相对优势,巴西第2,南非第3。以上分析可知,俄罗斯生产要素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中国在生产要素方面依旧具有上升空间,特别是人力资源的高质量提升,有待推进。巴西及南非的生产要素处于相对劣势,但印度暂时落后,以上三者的改进空间较大。
3.4.2 需求条件竞争力
需求条件竞争力位列前3名的分别是中国、俄罗斯联邦和印度。中国因较强的经济增长总规模和经济增长速度具有数字贸易发展需求条件绝对优势,俄罗斯因其人均国民收入和人均GDP表现良好,取得第二名成绩。然而,南非因为经济增长速度相对较慢暂时处于落后地位。作为测评数字贸易需求行为重要指标的ICT产品进出口情况方面,中国依然领先,印度的ICT产品出口方面也表现不俗。可以看出,需求条件作为测度数字贸易发展方面的权重较高,需求条件的优良很大程度影响了国家数字贸易发展的程度。
3.4.3 相关及辅助产业竞争力
相关及辅助产业竞争力俄罗斯排名第1,中国以较小的得分差距尾随其后,第3名是南非。第二产业的发展方面,南非的第二产业贡献度较高而位列第1,俄罗斯以微小优势位列第2,中国第3。而第三产业发展最佳的当属巴西,俄罗斯和中国相差无几,但由于第三产业较高的权重使得俄罗斯的排名领先其他国家。
3.4.4 经营战略、市场结构竞争力
经营战略、市场结构竞争力前3名分别是印度、中国和巴西,在数字贸易产业参与企业的经营战略部分,中国因数字贸易产业开放度、数字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情况都表现优异而使得该部分中国具有绝对优势。在市场竞争方面,实际利用外资和数字服务贸易占比情况是影响数字贸易综合竞争力的外部环境代表性指标,该部分前3名分别是印度、巴西、俄罗斯。该部分中国的赶超优势相对明显,但依旧不具备绝对优势。
3.4.5 政府行为竞争力
政府行为竞争力前3甲分别是中国、俄罗斯和南非。从政策支持与关注角度来讲,在金砖国家中,中国无论是财政支持、政策倾斜还是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状况在金砖五国中表现最优。2018年中国研发投入占GDP比重为2.186%,而金砖其他国家评价水平为0.933 8%。在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中,中国的表现在金砖国家中依旧可圈可点。
3.4.6 机会竞争力
机会竞争力中国、俄罗斯和南非排名前3。机会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全球化水平及重大事件的影响程度来测度,其中全球化指数最高的是俄罗斯,但数字贸易发展指数最高的是中国。重大事件影响方面,金砖国家的正向综合竞争力变化最大的是中国,其次是印度,但南非的表现就比较薄弱。以上表明全球化程度越高,数字贸易发展越好。
综上,通过指标的计算和金砖各国在数字贸易总得分和各要素中的得分对比可以得出,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数字贸易的发展方面具有绝对量的优势。就金砖国家而言,通过对比钻石模型各要素指标结果,中国在需求条件、政府行为、机会要素上无疑处于领先地位。其次中国的数字贸易生产要素基础相对稳固,数字贸易相关及辅助产业具有较好的职称、企业的经营战略、市场结构相对合理,这几方面要素中中国总体表现不俗。但若从全世界角度来看,中国在数字贸易发展的上依旧有相当大的进步空间。中国的数字贸易内部各要素发展结构依旧存在不够均衡的特点。
数字贸易与数字经济国际化的发展息息相关,应结合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和金砖国家经贸合作交流现状,对中国更好地发展数字贸易进行探索,积极营造更优良的数字贸易营商环境,探索构建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多边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一是提升数字关键技术的研发能力。自主创新能力是驱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核心力量,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集中体现在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核心引领产业的发展程度上来。因此,应强化发展大数据与物联网产业,提升电子信息、数字云等关键核心技术,支持数字产业、线上各类产业发展;完善云计算产业链条,提升政府对企业、行业和社会的服务能力;支持区块链技术研发及试验,推进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领域的应用。二是加快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动5G网络部署。数字产业化发展需要以基础设施建设和巩固为支撑。最大程度促进5G网络与制造、贸易、教育、信息、医疗等的融合发展,完善、均衡建设各省市5G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完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降低用电成本。三是加快示范平台建设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要从国情实际出发,围绕核心关键数字化产业,开展试点示范,培育发展平台型企业,吸引知名信息类企业、互联网公司入驻园区,建立满足开发需求的信息技术设计,研发和生产基地,并开发许多基于行业的大数据云平台和其他数字经济平台。
数字技术为产业增添发展新动能,通过开放数字技术,赋能各行各业,促进实体经济数字化、智能化深入发展,可实现经济获得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发展;通过转型升级制造业,推进制造业数字化发展。利用先进技术,如大数据、5G技术、区块链等,打造“大数据+产业集聚”等新型发展模式,不断推动制造业多方位的智能制造;通过“农业数字化”发展模式,经由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终端平台等路径,连接消费者、农产品、商业产业等作用,实现了产业链、价值链、利益链的多维度提升,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加速农业农村现代化数字化进程;通过“服务业数字化”发展模式,以线上各类平台为媒介,推进服务业前后端产业链条的数字化转型。探索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服务业在物流、供应链、市场、售后方面应用信息技术,搭建或者运用第三方终端平台进行智能化改造,支持智慧交通、新零售、智慧医疗等新业态发展。
数字贸易竞争力的提升需要从政策、法律服务等多方面发力。在政策方面,针对数字贸易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领域、重点产业,探索建立符合数字贸易发展的税收征管政策。加大政府公共数据公开力度,整合政府部门、信息连同、政务建设等多方面数据,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真实的政务大数据体系,促进数字贸易深化发展。法律法规方面,针对涌现出来的数字贸易新业态新经济,及时梳理和制定行业管理规定和条例。应审查现有数字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排查法律法规漏洞,围绕信息安全、个人隐私、消费者权益、数据采集权、所有权、使用权、流转权等方面,形成权责清晰、灵活反应的数字法律体系。
人才是创新的原始要素,数字贸易的发展离不开数字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数字人才是新时代的复合型创新人才,需要具备多方面的技能和知识,包括经济、信息、法律、管理等。数字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则成为当前数字经济发展刻不容缓的一环。一方面,需要加大高层次数字人才的引进。设立数字人才引进计划,打破高层次人才认定时间限制,根据其业绩、能力、素质,从岗位定级、薪酬制度、配套福利等方面灵活制定引进办法。探索技术咨询等柔性引才方式,汇聚海内外数字人才,补齐中国数字贸易人才短板。另一方面,加强对数字人才的培育。依托重大工程项目,鼓励学校、企业、数字经济第三方科研专业机构合作,探索将人工智能专业学科的建设及加强列为高等院校开展工作的重点内容,引导部分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设立数字化专业,培养数字技能型人才。采用“政产学研一体化”模式,综合利用政府、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优势,以优秀创业项目为媒介,提升数字人才的沟通管理协调能力、知识视野和实际操作能力。
中国目前已然是数字贸易方面最具发展潜力的国家之一,但国际上对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主导权的竞争从未停止。能否参与其中甚至具有权威发言力,则决定着中国数字贸易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能否有效实施。中国应该积极推动和建设多边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在深入学习和研究国际各类经贸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的数字贸易的文本基础上,加强与各国的交流,了解各国数字贸易发展诉求,减少数字贸易发展外部壁垒和限制。在综合考虑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基础上,促进数字贸易国际规则更加公平,更具操作性。更深程度参与世界各国关于电子商务及数字贸易的国际规则谈判,扩大中国数字贸易规则主张的国际影响力。
深化开放合作是数字贸易竞争力不断提升的前提要义,因此,中国需要使对外开放向更高质量方向推进,促进金砖各国共同发展。继续深化对外政治、经贸、文化合作,构建以双边关系为驱动的多边生产消费网络。只有国与国合作共赢,才能共同培育数字贸易新业态。
金砖国家的合作与发展已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合作机制,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在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大背景下,世界各国抢抓数字贸易发展机遇,虽然金砖国家在数字贸易发展及合作过程中存在部分短板,但金砖各国不断重视和发展数字经济,不断加深国际合作程度,数字贸易竞争力必然呈现上升的总趋势。金砖国家间的合作,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