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研究

2022-01-06 12:00叶亦滢
乡村科技 2021年22期
关键词:市民化城镇化农民工

李 萍 叶亦滢

(南宁师范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1)

2020 年10 月29 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明确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发展[1]。2021年4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同样提出要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帮助农业转移人口有序且有效地融入现代城市生活,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向高质量方向发展[2],为“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有力支撑,同时给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带来新机遇。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主旨是人,其不仅要实现物质基础设施的城镇化,而且要实现人的城镇化,而人的城镇化表现之一是素质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构成部分,其素质市民化程度对城镇未来的生存与发展具有深刻影响。“十四五”是我国新型城镇继续发展和城镇化率持续提高的关键5 年,要想把握好时机,我国就必须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促成其主动养成市民化意识。全新的市民角色意识使农业转移人口对城镇发展持有自觉认同,推动他们自觉参与城市生活,为了自身与社会发展而自觉奋斗,从而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对其所在城镇的归属感,实现社会角色的持续更新,进一步推进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

1 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现状

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与城镇化发展不同步,前者明显滞后于后者,没有实现协调发展。2014 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4.77%,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为46.9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7.20%。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较低,发展进程缓慢。究其原因,首先源于城镇居民对外来农业转移群体的排斥心理,因为外来农业转移人口所持有的具有乡村特色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观念与城市格格不入。随着大量外来农业转移人口的涌入,使本就紧张的公共资源变得更加稀缺,致使城镇居民内心对他们产生排斥,农业转移群体也对城市生活产生了质疑。其次,市民化所需成本较高,如生存成本、住房成本等,农业转移人口不足以承担此重荷。最后,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素质较低,缺乏融入城市的能力,并因政府扶持不到位使其在城市中遭受不公正待遇,在城市利益再分配中缺失话语权。在城市中所遭遇的种种困境使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仅是一种美好的向往与憧憬,他们徘徊于城市边缘,难以在城市找到合适的着陆点[3]。

自1958年以来,我国关于农业转移人口迁移和市民化的政策经历了从严格控制到积极推动的转变,特别是21 世纪以来,我国农民工政策在推动农村地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加快户籍、加强社会保障等配套制度改革等方面都有了实质性发展。近几年,随着国家政策的扶持,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得到了有效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和适应度在不断增强,能逐渐融入城市生活。2016—2020年《农民工监测报告》中关于进城农民工对所在城市归属感的调查显示,每年进城农民工中对当地生活非常适应的占比分别为16.0%、18.4%、19.6%、20.8%、23.8%。由此可见,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融合情况呈现良好发展趋势。但调查结果也显示,进城农民工中对当地生活不太适应和非常不适应的仍有少数占比,到2020年虽仅有1.2%,但我国农民工基数大,2020 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8 560 万人,意味着其中约有343 万人难以适应城市生活方式,不能积极主动地培养市民化意识,不能满足新时代城镇化建设的新要求。比例虽小,但也不容轻易忽视。美国社会学家奥格本曾提出“文化堕距”一说。他认为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物质基础与科技水平的变迁速度往往快于制度观念等上层建筑的变化,这其中就产生了一种迟延现象,而这种迟延产生的差距就是文化堕距。文化堕距是社会发展变迁过程中无法规避的一种现象,因此要正视市民化程度仍较低的农业转移人口,增进对他们的理解与宽容,帮助其进行社会角色的转变,从而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2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新型城镇化的回归分析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农业转移人口在经过城乡迁移和职业转变的同时,获得城镇永久居住身份,平等享受城镇居民各项社会福利和政治权利,并在文化、经济、社会和心理方面完全融入城镇社会,成为城镇居民的过程。其测评指标可以采用文化融合(如时间观念的养成)、经济地位(如社会保障的缴纳)、社会适应(如社会活动的参与)、心理认同(如身份的认同)、人口素质如(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等[4]。多数研究表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可以促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

2.1 模型假设

以我国城镇化率作为被解释变量Y,分别以我国进城农民工对城镇的归属感、进城农民工参加所在社区组织的情况、大专及以上学历进城农民工占比作为解释变量X,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模型:Y=α+βX+ε,其中α、β为待定系数,ε为随机误差项。

2.2 数据说明

选取的3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测评指标——社会适应、心理认同、人口素质,相关数据取自2015—2020年我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对进城农民工对城镇拥有的归属感、进城农民工参加所在社区组织情况、进城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比的调查统计。2015—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则来自《中国统计年鉴》。

2.2.1 农业转移人口心理认同对新型城镇化的回归分析。根据上述模型,取2015—2020 年我国进城农民工对城镇拥有归属感的比例和我国城镇化率数据,借助SPSS 统计软件,对其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1 所示。由表1 可得回归模型Y=42.395+0.439X,相关系数r=0.951,决定系数R²=0.904;F=37.588;D.W=1.816,方程经检验达到极显著水平。

表1 农业转移人口心理认同对新型城镇化的回归分析结果

模型结果表示,我国进城农民工对城镇拥有归属感对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影响呈正相关。可以看出,进城农民工对自己城市身份的心理认同对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具有积极作用。

2.2.2 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适应对新型城镇化的回归分析。根据上述模型,取2015—2020年我国进城农民工参加过所在社区组织的占比和我国城镇化率数据,借助SPSS统计软件,对其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由表2可得回归模型为Y=45.491+0.522X,相关系数r=0.914,决定系数R²=0.835,F=20.309,D.W=2.520。方程经检验达到显著水平。

表2 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适应对新型城镇化的回归分析

模型结果表示,我国进城农民工对所在社区组织活动的积极参与度对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影响呈正相关。可以看出,进城农民工对社会的适应与融合度对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具有积极作用。

2.2.3 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对新型城镇化的回归分析。根据上述模型,取2015—2020 年我国进城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比和我国城镇化率数据,借助SPSS统计软件,对其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由表3可得回归模型为Y=46.059+0.607X,相关系数r=0.952,决定系数R²=0.906,F=38.444,D.W=2.236。方程经检验达到极显著水平。

表3 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对新型城镇化的回归分析

模型结果表示,我国进城农民工科学文化素质对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影响呈正相关。可以看出,进城农民工的人口素质的提高对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具有积极作用。

3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建议

上述3 组分析结果表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推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根据埃弗雷特·李的人口迁移理论得知,迁移行为的发生是迁出地的推力和迁入地的拉力共同作用的结果,个体因素、中间障碍因素、迁出地因素和迁入地因素4 个方面影响迁移效果。因此,根据上述4个影响因素,提出如下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建议。

3.1 给予农村地区有力的教育就业支持

教育可以使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的自身发展与完善是实现其市民化的重要源泉。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素质有利于农业转移人口增强对城市的适应能力,有利于城镇居民给予他们更进一步的认可,有利于他们城市社会地位的提升。在新型城镇化阶段,亟待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因此,为了促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同时根据农村地区教育短板和教育发展现状,要深化农村教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农村教育地位,规划农村义务教育总体布局,加大农村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教育公平上迈出更大的步伐。

城乡融合、新型城镇化有效推进的内部动力之一是通过教育来促进农村劳动力及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意识的养成、社会角色的自觉转换,而外部动力则是来自对农村地区的就业支持。城市人口拥有一定的经济资本,其子女可以充分享受良好经济资本带来的便利,可以追求和享受优质的资源,有资本跳出固定生活圈。但农民作为劣势阶层,薄弱的经济基础阻碍了他们去追求外面的世界,与外界交流甚少,从而使得个人思想及文化素质得不到提升。所以,政府要出台农民惠利政策,加强对农村地区的就业支持,提供职业教育培训与就业信息,帮助他们熟悉岗位需求和特点,提高其入职能力和实操水平,降低农业转移人口的失业率,从而使其获得可以提升自我、追求城市美好生活的资本和实现市民化的物质基础。经济是根本,有了良好经济基础的支撑,农村转移人口才能充分追求良好资源,接收城市现代化带来的冲击,促进自身素质提高,实现身份转变,从而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顺利发展。

3.2 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市民化成本分担

合理测算国家市民化工作成本,充分发挥市民化工作中企业与社会的作用,努力形成社会、企业和政府三位一体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5]。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中,政府需财政支持,承担市民化建设成本,我国每年农业转移人口不断增加,城镇化率达到一定比例的背后,正是我国政府财政的不断支出。然而,随着我国市民化人口基数不断扩大,政府财政负担加重。因此,要形成多元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渠道筹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专项资金,为政府减轻财政负担。新型城镇化是市场的产物,需要政府与市场相互配合,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拉动双重作用。政府在加大对新型城镇化的财政投入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吸引民间力量参与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探索多种形式的民间投资模式。只有政府落实好自身财政管理的制度,才能提高其供给能力,以便整合社会各方资源,提供更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促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证新型城镇化朝预期方向发展。

帮助农业转移群体与城市相融,共享现代城市发展带来的文明成果,这既是社会公平的应有之义,也是现代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对维护社会秩序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企业与社会应积极支持政府工作,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担责出力。

3.3 积极出台人才激励政策

政府要出台各项政策吸引外出乡贤返乡,留下来建设家乡;吸引外来人才下乡,走进来建设农村。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当农村居民的基本物质生活条件得到保障,生存需求得到满足后,他们便开始追求更有意义的生活,去实现精神追求和自我价值,在这样的需求下,农业转移人口会主动提高自身发展条件,自然而然市民化意识会得到提高。

另外,由于丰富的社会资源向城市倾斜,所以乡镇相较于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较弱。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城区建设面积不断扩大,对农业转移人口有着较强的容纳力,但是过多的人口聚集,终将城市的发展导致面临饱和,而农村地区则隐藏着较多的发展机遇。近几年,农村地区的发展越来越受重视,国家渐渐将发展方向转向了农村,许多农村地区因此迎来了“红利期”[6]。疏散一部分人口进入乡村,首先可以改变城市人口过度集中的状况,缓解城市负荷压力;其次可以改变农村地区信息不对称情况。农村地区社会交往往往呈现扁平化结构,趋向于简单化、封闭化及低层次化,外来者向农村地区分享城市资源会对农村居民市民化意识的形成产生积极作用,以城带乡,促进城乡交流[7]。城市帮扶农村,不但可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城乡融合,更加切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文化意识可以再生产,市民化意识的养成使农村地区人口素质、技能水平、文化程度、知识储备得到提高。大量拥有市民化意识的新时代新型农民会有意识地培养创新精神,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使家乡朝着城镇化转变,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互相配合、相得益彰,最终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夺取乡村全面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伟大胜利[8]。

3.4 形成吸引农业人口转移的城市凝聚力

首先,城市管理者要从农业转移人口的现实需求出发,主动革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9]。农业转移人口对城市的归属感与认同感才是其实现市民化的本质与核心,是我国市民化工作的关键所在。而城市管理者往往过多关注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物质条件,较少考虑农业转移人口的思想观念与心理活动,这是市民化工作中存在的一大问题。管理者需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并掌握农业转移人口的现实诉求,尽可能提供其称心的公共产品与服务,让他们对城市所在地产生归属感,在生活、文化、心理方面真正实现市民化,而不仅仅只是居住地、职业的改变和物质的拥有。

其次,引导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农业转移人口的交往主要局限于有着亲缘和地缘的群体,倾向于通过挖掘内部的传统资源实现交往的“内卷化”建构,缺少与城市社会的交往与沟通,对社区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10]。以亲缘与地缘关系为主体的内倾式社会交往模式封闭了他们的活动空间,限制了他们的城市融入实践,致使他们处于城市社会边缘化的状态。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各类社会活动,有利于其增强与城市居民的沟通,城市居民也会增进对其的了解、认可与支持,从而缩小两者之间的心理距离,并有利于培养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生活观念与行为方式,使他们能逐步融入城市生活和社会管理,增强其归属感,实现个人市民化。

4 结语

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主体,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要想使新型城镇工作有所突破,实现农业转移人口与市民互惠共生是必由之路。基于城乡融合理论,城乡是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一个有机整体。新型城镇化改变过去单纯发展城市的模式,转而注重城乡间的新循环,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体现了城乡互动的新关系,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形成城镇和乡村有机贯通的美丽新格局,有利于我国深入贯彻公正平等的思想理念。我国传统思想也强调事物融洽无间与和合,所以我国坚持文化自信,在传承自身文脉、坚持自身特色的基础上积极打造属于本国特有的社会主义新型城镇化道路,实现城乡间统筹协调发展、集约和谐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我国当代一大重要课题,新型城镇化与我国乡村振兴相辅相成、互相作用。唯有涵盖农民、着眼农村,加强城乡交流,促进城乡融合,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市民化,新型城镇化才能真正走向现代化,最终方能实现我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协同发展,并呈现新的发展格局,我国也将呈现更加悦目的颜色,人们的生活也将展现更加动人的图景。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有序推进是提升我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的核心,是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环。当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着城市就业、城市住房、社会保障和随迁子女教育等难题。有学者认为基本解决农民工中存量和增量的市民化至少要用10 年时间。还有学者认为从政府财政支出角度来看,在2025年前基本解决进城农民市民化将是可行的。从农村发展视角来看,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并非强制农村地区人口离开乡间土地,远距离搬迁至城市群,而是农民自主式的城镇化,就地融入城镇。我国发展新型城镇化既鼓励和支持异地转移就业,让更多的农村人口转入城市,又着眼于积极发展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新型城镇化之“新”在于以农村繁荣为前提条件,给予农村地区人口可以平等享受与城镇人口同样的公共服务的机会。新型城镇化发展,一方面要依靠城市群来拉动推进,另一方面要依托县城建设不同规模的城市,通过做大县城实施农村城镇化,实现城市化与农村城镇化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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