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覃潇
巡察工作在党内监督的实施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通过切实做好巡察工作,有利于实现向基层延伸,监督全覆盖,且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顺利开展,推动国企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落实。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党管党,从严治党,基于战略高度来进行党的建设,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基于这一背景,国企必须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的开展,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精准发现问题,对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强化巡察成果运动,构建长效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国企治理体系,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的基业长青。
(1)有利于完善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体制。通过对国有企业进行巡察,可推动其落实与完善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有关措施与制度,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与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中央政策方针路线、当地政府决策部署、企业党组织决策能够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企业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从而有效促进企业健康长远发展[1]。
(2)有利于增强从严治党的意识。在巡察过程中,一旦发现国有企业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管党治党不严等问题,必须以加强基层组织、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出发点和着眼点,对整改责任、规范、要求及时限加以全面明确,及时纠正和整改国有企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包括:未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未规范实施民主集中制,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足,忽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没有充分发挥出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干部选拨任用不合理、不科学等。以此来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2]。
(3)有利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巡察过程中,若发现国有企业存在全面从严治党逐层级递减,领导干部不负责和不担当,没有贯彻落实主体责任等问题时,必须督促企业党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严肃整改相关问题,强化党内监督,运用科学合理的措施来切实做好整个党组织、职工群众的监督工作[3]。同时,通过开展巡察工作,能够更好地跟踪督促国有企业落实监督执行“四种形态”,对违纪违规线索进行“一案双查”,督促国有企业党委在整个管党治党、党的建设中将“严”的要求落到实处,一级抓一级,从而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有效延伸至基层。
(4)有利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是巡察工作的重点。在开展巡察工作中,必须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问题,一旦发现腐败问题,必须严抓严办,绝不容忍。针对职工群众举报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必须尽快移交到纪检监察部门加以严肃处理,巡察一过程中,在明确事实,获得确凿证据后,必须及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从而将巡察的作用加以全面发挥,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体系。
(5)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的做大做强。在巡察工作中,可发现国有企业是否存在偏离生产经营的行为,一旦存在,则督促其尽快纠正,从而提高企业的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巡察成果能够反映出企业的营运、盈利、偿债及发展等多方面的能力,若其中存在问题,则需督促企业党委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探究对策,然后采取有效措施来进行处理,从而确保企业的良好发展[4]。
(1)以我国特色国有企业制度建设为核心,巡察坚持党的领导落实状况。针对巡察工作的开展,应检查国有企业是否发挥领导核心与政治核心的作用,是否在企业治理各个阶段中融入党的领导,是否在企业治理结构中嵌入党组织,是否在企业法人治理中确定、落实党组织的法定地位,是否做到组织落实、领导干部有责任有担当,是否将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重大部署等落到实处,并检查党组织在决策、监督等各环节的工作方式与权责,检查党组织的地位作用是否充分体现在企业规章制度之中,是否明确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与关系,各方是否无缝衔接、权责分明、协调合作等。
(2)以“一个中心、两个转化”为着眼点,巡察企业关于党的建设成效状况。针对巡查工作的开展,应基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来对企业党组织的工作与战斗力等状况加以检查,并检查党组织是否始终坚持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是否有效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变成市场竞争优势,是否有效将党的组织动员能力转变成所有职工群众不畏艰难的行动能力,从而确保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始终围绕生产经营活动而开展,为企业带来最大化的效益,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以坚持党要管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巡察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基层的状况。针对巡察工作的开展,需要检查国有企业党委是否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主体责任,检查领导干部和党员是否遵纪守规,检查国有企业是否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检查国有企业是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检查企业内部是否存在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并对企业的选人用人情况、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重要人员与关键岗位的工作情况等进行检查[5]。
(1)重视巡察组织保障。在巡察工作开展前,需要确定党委统一领导,组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巡察工作机构,积极争取人力资源与纪检等多个部门的支持配合,明确被巡察国有企业党组织主动接受监督的领导机制,构建起齐抓共管、分工合作的巡察工作格局。同时,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巡察工作人员队伍,由具备丰富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组员则从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多个部门中挑选出有能力、有经验的人员,注意组员数量必须适当,且相对稳定,再结合被巡察企业的具体状况加以最优配备。另外,应建立科学且完善的巡察制度,明确巡察准备、巡察进驻、巡察报告、结果反馈、整改落实等环节,对巡察工作流程加以细化,从而确保巡察工作的开展能够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重视纪律约束。在实际开展巡察工作时,必须亮明底线,守规矩、守纪律,所有巡察人员必须坚持做到忠诚、担当、干净及自律,在进驻被巡察企业之前均要签署承诺书,始终坚守在党规党纪“红线”之内,不越出巡察工作底线。同时,巡察人员应敢于亮剑动真格,也就是始终坚持自身的职责使命,在坚持原则的同时,还应敢于较真碰硬,严于律己,时刻树立与维护巡察队伍严明、清正的形象。
(3)运用多种工作方法。在巡察工作中,巡察人员应将“听”“谈”“查”“访”“评”相结合,其中“听”主要是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专题汇报会、企业党委与总经理办公会等多项会议,对各方面问题进行全面了解和核实;“谈”主要是与被巡察企业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及员工代表等进行谈话,对企业与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加以充分了解;“查”主要指对被巡察企业的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等进行查阅,重点发现该企业在基层党建、民主决策、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访”主要是通过不定人员、不定路线及不定时的方式,来对被巡察企业的党建工作、财务管理工作等开展突击检查与明察暗访;“评”主要是注重干群“评”,以不定对象与不打招呼的方式,开展民主测评与问卷调查,保证发现真实的问题。而为了确保巡察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巡察队伍需要结合任务分工,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共同商讨且作出初步的分析判断,以此来进一步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
对于巡察工作而言,发现问题并不是主要目的,而最终目的在于:确保问题的合理圆满解决,若发现问题却未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法,那么巡察工作就无任何意义。基于此,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每个被巡察的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必须马上行动起来,以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问题进行全面、深度剖析,采用合理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从而落实整改工作,促进企业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6]。
(1)严肃整改落实。针对已发现的问题,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尽快召开专题会议,确定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期间发现的一般性、倾向性、及时得到解决的问题加以全面反馈,然后按照党的政治标准与政治要求来进行对照检查,做到自查自纠问题,发现问题就马上改。针对领导干部、党员等在政治上存在的偏差,及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的突出问题,必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政治站位,对各种问题进行全面、透彻的分析,找准问题发生的原因,在政治、思想及行动上达成共识,举一反三,提出合理的整改任务与措施,确定整改目标、事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规范、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要求整个整改过程必须公开,且接受纪检单位的监督,从而保证所有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而针对违反“四风”和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必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同时,国有企业必须健全巡察问题反馈、移交、整改及落实机制,而巡察小组则应强化对企业整改情况的督查督办,要求企业必须对自身的巡察整改状况进行实时通报,自觉接受党员干部与职工群众的监督、批评,从而保证巡察问题得到有效整改[7]。另外,应开展巡察“回头看”行动,出其不意杀个“回马枪”,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没有落到实处或是流于形式的,必须严肃追责,通过用好问责利器,对党委没有贯彻落实主体责任、纪委没有贯彻落实监督责任等进行严肃追究,从而督促被巡查企业切实整改到位,确保巡察工作的作用得到发挥,并能够查缺补漏,查找新问题,获得新线索,最终形成更大威慑力。
(2)合理运用整改成果。要想获得理想的巡察效果,必须注重对整改成果的有效运用,即被巡察企业必须始终树立“四个意识”,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对巡察成果进行合理运用,夯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优势,对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与领导核心作用进行全面发挥,从而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同时,应以巡察问题为出发点,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构建干部容错纠错机制,不断强化干部的规矩意识,使之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切实做到实干有担当,干净做事,守规矩讲纪律。
(3)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巡察工作,有利于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既要治标,还要治本,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在企业内部营造清廉反腐的良好氛围,从而更好地促进企业稳步长远发展[8]。同时,国有企业需要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提炼归纳,找出企业运营中存在的漏洞,然后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不断优化企业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与规范企业运营。
综上所述,对于党的建设和发展而言,巡察工作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既有利于完善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体制,增强从严治党的意识,还有利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国有企业的做大做强。基于此,国有企业必须强化巡察成果的运用,针对自身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和优化措施,从而进一步完善自身的治理体系,促进自身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