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芬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深圳 518055)
专题图书馆是图书馆事业发展到一个新时代的产物,其又称为“主题文献馆”,是为满足读者对主题文献信息的需求、围绕某一特定的主题组织馆藏资源并开展多样化的服务、实现图书馆功能的一种新型图书馆[1,2]。成立于2011 年2 月的深圳大学城图书馆法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法律研究中心”),是由深圳大学城图书馆(以下简称“大学城图书馆”)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国际法学院(以下简称“国际法学院”)共同创建而成的中国首家按照美国律师协会(ABA)标准要求创立的国际化图书馆,其首创之处在于:以法律专业英文印刷型资源及电子资源为主、中国图书分类法和美国国会分类法并用、使用LC 分类号与索取号,与美国的法学院图书馆保持一致,是一个学术研究型的专业图书馆[3]。资源以美国、中国与区域法律系统、比较法、国际法及跨国法为侧重点。目前共有纸本馆藏10 797 种,数据库44 种。
经过10 年的发展,法律研究中心在国际法方面的馆藏资源目前在全亚洲名列前茅,笔者作为法律研究中心的负责人,全程参与了法律研究中心的筹建到发展的整个过程。文章以法律研究中心为例,通过梳理其建设背景、实施方案,并在总结其建设模式及经验的基础上,对国内高校专题图书馆建设提出思考,以期对国内高校图书馆专题图书馆建设有所助益。
为了适应全球化背景下对国际化法律人才日益增长的需求,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于2008 年着手创建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其办学理念是把世界通行的美国法律教育模式(J.D.模式)引入中国,为中国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全球竞争力的跨国法律人才。作为中国大陆第一所按照美国法律教育模式创立的法学院,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自创立开始就致立于申请通过美国律师协会(ABA)认证,以使其培养的学生与在美国本土法学院毕业的学生一样具有在美国合法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而美国律师协会(ABA)对各个大学法学院有着严格的认证体系和标准,其中对法学院的图书馆也有专门的认证标准,美国大多数一流的法学院都有一流的法律图书馆,而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在建院之初并不具备这种标准的法律图书馆。因此,国际法学院需要有一个符合美国律师协会(ABA)认证标准的法律图书馆,同时,法律图书馆也是为了满足师生法律研究的切实需求。
大学城图书馆是深圳市政府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同时也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共同拥有的图书馆,国际法学院与大学城图书馆进行了多次接洽与沟通,最终决定依托大学城图书馆为国际法学院建设一个符合美国律师协会(ABA)认证标准的法律图书馆——深圳大学城图书馆法律研究中心,既能协助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申请美国律师协会(ABA)的认证,又能进一步完善深圳大学城图书馆法律信息服务职能,同时也为深圳市广大企业、市民提供高标准、国际化的法律信息服务提供保障。双方计划用5 年时间完成法律研究中心的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一是资源建设,包含50 000 册外文法律图书以及相关法律数据库,并开发中英双语的用户界面;二是需要400m2的图书馆空间用于图书存放及阅览服务;三是用户培训、用于满足法律搜索技术的讲授和训练。
法律研究中心是由大学城图书馆与国际法学院资源共享,合作共建,并建设成为具有一流研究水平的学术型法律研究中心。中心具备双语图书馆管理系统,提供信息资源的多种访问途径和舒适的学习研究空间,并拥有丰富的关于美国法、中国大陆法、香港法、欧盟法、WTO 法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电子和印刷资料。法律研究中心是根据美国律师协会(ABA)评审标准及其关于图书馆设立的相关要求建设。其首要目标是支持国际法学院的研究和教学任务,鉴于大学城图书馆的公共服务职能,法律研究中心也为非国际法学院的大学城图书馆用户进行法律学习与研究提供资源和服务。
2.3.1 法律研究中心资源建设
(1)资源采购。根据国际法学院教学、研究过程中师生的文献需要,国际法学院向大学城图书馆提供法律类外文资源采购清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大学城图书馆负责采购的馆长与国际法学院相关副院长签字确认《法律研究中心图书订购确认单》《法律研究中心电子资源采购/续订确认单》,双方确认采购清单后,大学城图书馆负责执行具体采购程序,并建立资源采购记录,明确资金来源、馆藏地点、使用权限等。
(2)资源加工。大学城图书馆依照现行图书馆标准加工新购买的纸本资源,所有收藏在法律研究中心的外文图书均采用美国国会图书馆分类法(LC)进行分类,使用由美国国会图书馆分类号与美国国会图书馆著者号组成的索取号,同时在书目数据中保留中图法分类号与索取号。
2.3.2 法律研究中心空间建设
法律研究中心要办出特色,不仅在管理与资源建设上有其独到的地方,更在环境设计与氛围营造方面突出国际化。大学城图书馆提供了400m2的场地作为法律研究中心的专用场地,在与大学城图书馆整体风格保持协调一致的前提下,并在与国际法学院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了法律研究中心的特色化的家具与环境设计。法律研究中心建立了相对独立的藏书区域,在其周围设置阅览座位及专门的法律咨询服务台、咖啡厅以及其它共享交流空间。
2.3.3 法律研究中心网站及OPAC 管理系统
(1)网站双语访问。大学城图书馆负责开发、管理、维持并更新法律研究中心的双语网站及管理系统,包括电子目录、链接解析器、以及进入和使用法律研究中心馆藏资源所要用到的代理服务系统,最终目标是确保中英文用户能够轻松查找相关的电子和纸本资源。
(2)馆际图书互借OPAC 管理系统。大学城图书馆与国际法学院开发两馆间的馆际图书互借OPAC 管理系统,该系统应确保法律研究中心两个馆藏地点之间的文献紧急互借以及短期互借能够顺利进行。
法律研究中心建设对专业性要求较高,既需要图书馆方面的专业知识,更需要法律方面的专长。而大学城图书馆具有丰富的资源组织及信息服务的经验和优势,而国际法学院则具备法学专业的研究专长,法律研究中心是在大学城图书馆与国际法学院发挥各自优势和专长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共建的方式开展建设的。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职责,大学城图书馆与国际法学院就合作共建法律研究中心签署合作协议,依据合作协议形成法律研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包括法律研究中心的资源建设、空间建设、服务模式、网站建设及OPAC 管理系统、以及人事经费管理等。双方在合作协议的基础上有序推进法律研究中心建设。法律研究中心的文献资源采购经费由大学城图书馆和国际法学院共同承担,大学城图书馆与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每年都有专门的预算来保证法律研究中心的资源购置及运作。大学城图书馆承诺在大学城图书馆年度预算总额保持现有额度的情况下,每年至少耗资人民币100 万元为法律研究中心购置信息资源。国际法学院承诺每年至少耗资人民币100 万元为研究中心购置信息资源,包括纸本资源和电子资源的费用,聘请图书馆管理专家(国际法学院聘用的人员)的费用,以及为把法律研究中心建设成为世界级水平的法律研究中心并维持其世界级水平所需设备以及其它有形资产的费用。
法律研究中心的建设涉及资源、服务、人员、空间等要素,在其建设过程中,实现了合作双方在资源、服务、人员、空间等全要素的共享。在资源上,包括纸质和电子资源,法律研究中心的资源由4 部分组成,一是大学城图书馆单独采购的法学纸质及电子资源;二是国际法学院单独采购的纸质及电子资源;三是大学城图书馆合资采购的纸质及电子资源;四是国际法学院所争取到的国外友好的法律图书馆资源捐赠。法律研究中心的所有馆藏资源均由大学城图书馆统一管理与维护;在服务上,法律研究中心的服务政策由大学城图书馆和国际法学院共同制定,法律研究中心的馆藏在满足国际法学院师生学习与研究的基础上,同时也对大学城图书馆的其他用户开放。大学城图书馆和国际法学院每年还会合作举办多场特色化读者培训活动,以提升读者的信息素养与法律素养。法律研究中心既要为国际法学院师生提供法律信息咨询服务,同时也要为非国际法学院用户提供法律信息咨询服务,通过国际法学院专家为公众提供成熟的法律信息服务,有效支撑了深圳乃至大湾区日益增长的国际化法律实践需求。在人员上,法律研究中心作为大学城图书馆的专题图书馆,日常运行与管理有大学城图书馆负责,并根据需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包括采编人员、图书上架人员、咨询人员以及其它必要的物流工作人员。为保证法律研究中心的服务与资源建设及发展,国际法学院派出1~2 名具有法律背景的专职人员,作为法律研究中心的专业馆员,并承担提出法律研究中心的发展规划,与大学城图书馆各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推荐法学文献资源订购清单以及推荐相关学科文献资源、读者法学咨询、辅导、培训以及课题研究;在空间上,大学城图书馆可以使用法律研究中心空间举办特色化读者活动,同时大学城图书馆内其它学习与交流设施(如培训教室、学术报告厅、会议室、展览厅、小组讨论室、个人研究间等)都以公共资源的形式供法律研究中心使用。
法律研究中心是按照美国律师协会(ABA)标准要求而创立的国际化、学术研究型的专业图书馆,国际法律信息资源建设是重中之重,而图书馆虽然有信息资源组织及加工的经验,但缺乏国际法律信息资源建设方面的经验,尤其是要满足美国律师协会(ABA)的标准,因此,国际法律信息资源建设是非常专业化的工作,需要对国际法律信息资源和美国律师协会(ABA)的标准非常熟悉的专业人士全程深度参与。为此,国际法学院聘请了有国外丰富法律从业经验的专家担任法律研究中心的顾问,像法律研究中心首任顾问就是康奈尔大学第11 任校长雷蒙教授,他也是密歇根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律研究中心顾问全程参与法律研究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此外,国际法学院的教师队伍由来自美国、中国及欧洲的著名学者组成,他们具备开发世界一流法学馆藏的专业知识背景与跨国视野。国际法学院拥有众多具备一流专业背景与国际视野的教授专家全程持续深度参与法律研究中心的馆藏资源建设,法律研究中心的所有资源均由国际法学院的教授专家根据实际教学、研究与法学实践需求进行筛选,并在经过严格的试用评估流程后纳入馆藏,在精准匹配国际法学院教学科研信息需求的基础上,也为深圳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国际合作所需的法律制度,提供了高质量的、国际化的法律信息资源。
法律研究中心是中国首家按照美国律师协会(ABA)标准要求创立的国际化、学术研究型的专业图书馆。其文献资源配置与服务均参照ABA 认证的美国法学院图书馆。法律研究中心的资源收藏以法律专业英文文献为主,以美国、中国与区域法律系统、比较法、国际法及跨国法为侧重点,其国际法资源收藏位列亚洲前茅。法律研究中心的纸本资源主要收藏法律类相关专著、美国法律人员日常所需的经典工具书,以及按照美国法律教育模式培养法律人士所需的相关教材。电子资源结合美国知名法学院的主流法律电子资源与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特定教研需要进行配置,其中有5种目前为全国独有,24 种为深圳地区独有。法律研究中心纸本资源编目并用中国图书分类法和美国国会图书馆分类法,使用LC 分类号与索取号排架,与美国的法学院图书馆保持一致。
深圳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快速发展需要更加国际化以及面向新兴产业的法律人才、法律信息与服务。法律研究中心馆藏重点在于支持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的国际化,并向公众开放,借助国际法学院具备一流专业背景与国际视野的教授专家为深圳与大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成熟的法律信息公众服务,有效支持大湾区日益增长的国际化法律实践需求。近年来,国际法学院在金融服务监管、证券监管、知识产权、环境法和比较公司治理方面的研究,对深圳地区、粤港澳大湾区以及世界其他地区的政策制定与商业实践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通过多种形式的研究与交流活动的组织,法律研究中心也正在成为教授专家们、政商人士与国际法学实践的研究者、服务需求者们探讨、沟通、解决问题的平台与桥梁。
专题图书馆的基本特征是专业馆藏丰富、读者需求特殊、馆员能力专业、服务特色鲜明,具体而言,其收藏特定门类的文献信息,经过专门训练的馆员,有专业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有专业特性服务[4]。
专题图书馆的建设是图书馆在满足人民普遍均等的基本文化需求的前提下而做的创新实践,其建设意义在于:①有助于地方文化特色的发展,彰显本地文化品位;②有助于图书馆构建多元化、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③促进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有助于图书馆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馆藏,为提供特色的专业服务奠定基础;④促进总分馆体系建设,完善城市或地区文献布局,强化城市或地区的文献保障能力;⑤促进图书馆对于本地社会、科技、文化、教育、经济等发展的推动,有助于承担更多的社会职责;⑥促进图书馆人力资源能力建设[4]。中国较早建设的专题图书馆出现于20 世纪90 年代,像深圳图书馆于1994 年建立的时装专题图书馆、成立于1992年上海图书馆中国文化名人手稿室于1996 年更名为上海图书馆中国文化名人手稿馆[5]。
随着文化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颁布及其对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的明确要求,以及近年来国内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国内部分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及服务已具备一定的水平,再加上办馆经费比较充裕[6],国内众多的公共图书馆,纷纷根据本馆及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文化特色、实际需求,探索建设适合自身主题及模式的专题图书馆。国内众多专题图书馆,其中以上海和杭州尤具特色,上海专题图书馆建设模式是在其总分馆建设背景下,并于2000 年12 月上海图书馆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城市中心图书馆总分馆制,以构建特大型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国际大都市图书馆为发展目标,并提出上海市中心图书馆专题图书馆建设思路,由上海图书馆和相关机构合作建设专题图书馆,所合作的机构包括区级政府、区级公共图书馆,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如与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院共建的生命科学主题馆、与复旦大学视觉艺术学院共建的上海视觉艺术主题馆等,其目标是将市中心图书馆的总分馆和专题图书馆交织成网[7],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上海已初步完成建设20 余家专题图书馆[8]。同样作为全国公共图书馆专题图书馆建设的典范,杭州图书馆已建成音乐分馆、印学分馆、佛学分馆、南宋序集分馆、茶文化分馆、电影分馆、棋院分馆、运动分馆等19 座专题图书馆,形成了“四维一体”模式,即以读者需求为中心,以特色资源建设、图书馆空间设计、社会合作以及服务模式设计为维度,实现一体化、多维度的专题图书馆建设模式[9]。主题图书馆建设“杭州模式”为国内主题图书馆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10]。
4.2.1 国内专题图书馆的建设模式日趋多元
建设模式主要包括“馆中馆”“馆外馆”“独立馆”“合作馆”等。“馆中馆”是最早的专题图书馆建设模式,即在图书馆馆内特区区域设立,该模式可以实现与图书馆主体的统一资源配置与管理,无需大量额外的人力及经费投入,像深圳市盐田区图书馆的海洋主题馆;“馆外馆”模式则是在图书馆总分馆建设背景下逐渐发展起来的,是在结合所在区域的文化特征及文化需求的基础上,在图书馆主体以外的区域设立。该模式需要考虑专题图书馆选址、区域文化特征及主题选择、空间设计及建设、日常运营及管理等,该模式需要图书馆额外的大量资金及人员投入,像深圳市罗湖区图书馆在弘法寺建成的佛学图书馆。“独立馆”则不依附于任何图书馆,有独立建制,国内目前该模式的主题图书馆数量并不多,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建设的国内唯一的傅雷主题图书馆属于该模式。“合作馆”则是由图书馆与其它社会机构合作共建,合作方在“合作馆”的建设过程中,通过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与专长,实现优势互补,通常达到“1+1>2”的效果,像上海图书馆和杨浦区合作共建的“上海近代文献主题图书馆”本文所涉及的深圳大学城图书馆与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合作建设的法律研究中心[8,11-13]。
4.2.2 国内专题图书馆建设主题丰富
有名人主题、历史文献主题、艺术主题(像音乐馆、美术馆、粤剧馆、设计馆、时装馆等)、儿童主题(像玩具馆、绘本馆、动漫馆)、传统文化主题(像茶文化馆、围棋馆、宗教馆等)以及各种专业及产业馆(像法律馆、工商馆、生命科学馆、鞋都图书馆、澜石金属图书馆、陶瓷文献图书馆等),无论是什么主题,主题图书馆一定是建立在所在地域的文化、产业、研究特色及需求的基础之上[7]。
4.2.3 践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服务群体更加多元,目前国内多数专题图书馆尤其是新建馆,除了具备丰富的、专业的、多类型的主题文献信息资源以外,还为读者提供了舒适的阅读空间、交流空间、娱乐空间、共享空间等,并提供了先进的信息技术设备,比如VR 体验设备、3D 打印设备、咨询机器人、视频点播设备等,为读者提供以人为本的阅览服务、专题讲座、专题展览、专题文献推荐、支持专题研究、开展专题活动、提供深度咨询等[14]。专题图书馆除了服务与本题相关的专业从业人员或专业研究人员以外,还服务于对本主题有认知需求的读者以及广大一般读者群体[15]。
专题图书馆是图书馆发展的创新,也是图书馆体系的有益补充,特别是当前文旅融合的背景为专题图书馆的建设及发展提供了机遇。但当前专题图书馆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城市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区域发展不平衡、受众面狭窄、资源利用率不高、经费投入的持续性不足、合作方参与的深度不足、服务深度不够等。另外,相较公共图书馆,国内高校图书馆的专题图书馆建设并不多,仍在积极地探索之中[9,16-18]。
随着中国高校“双一流”建设的不断向纵深推进,高校图书馆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了更好的适应学校“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的定位与建设,更好的发挥在学校科研、教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撑作用,高校图书馆需积极思考在新的历史背景下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专题图书馆为高校图书馆的改革创新和服务转型升级提供了路径,高校图书馆通过专题图书馆建设可以有助于其构建更加多元化、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体系,同时促进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有助于图书馆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馆藏体系,同时在专题图书馆建设过程中,图书馆通过深层次专题文献挖掘、专题图书馆空间再造以及相关活动次推广等有助于图书馆的服务拓展和品牌塑造。专题图书馆作为高校图书馆的有益的补充体系,在当前文旅融合的背景为其建设及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本文以深圳大学城图书馆法律研究中心为例,在梳理和借鉴其建设理念及经验的基础上,为国内其他专题图书馆建设提出以下参考建议。
主题选择是主题图书馆建设的关键和精髓[12]。高校图书馆要建设专题图书馆,必须要有明确的主题定位及发展目标,这既决定了专题图书馆发展思路及其发展的可持续性,又决定了专题图书馆在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中所体现的价值。高校图书馆在主题图书馆建设时应根据学校的学科建设、自身的资源特色、服务现状、服务对象特点及需求,积极的寻求契机,选定适合自身实际情况且能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的主题。以大学城图书馆为例,由于大学城图书馆是一个比较年轻的新型图书馆,在建馆之初,其文献资源规模较小上,且没有自己的馆藏特色,为了形成自己的馆藏特色,大学城图书馆不断寻求和创造机会,大胆实践和探索,主动到院系了解师生要求,当了解到国际法学院的办学特色和需要建设法律图书馆的时候,大学城图书馆紧紧抓住这个机遇,多次与国际法学院沟通达成共识,共建法律研究中心,最终建成了中国首家按照美国律师协会(ABA)标准要求创立的国际化、学术研究型的专业图书馆。随着互联网、信息化、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图书馆的传统角色以及图书馆与用户之间的关系不断地发生变化[19],高校图书馆尤为如此,未来的高校图书馆需要进一步重塑自我,不断超越其传统的发展模式,通过专题图书馆建设来构建本机构高水平专题学术交流平台,彰显本机构的办学特色、科研优势、学科优势,进而强化图书馆在本机构的价值[18]。
图书馆未来的服务创新不仅要借助来自图书馆自身的知识,外部利益相关者的知识也至关重要[20]。与利益相关者的跨界融合是一种趋势,专题图书馆建设也应在跨界融合上进行开拓[8]。高校图书馆在专题图书馆建设上应该开阔思路,寻求多方合作,主动寻求与院系甚至是院系以外机构力量的合作,共同开展专题图书馆建设与服务,通过发挥各方的优势和力量,共建共享专题图书馆资源,开展高质量的专题活动,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深度。在合作共建专题图书馆的过程中,要充分挖掘彼此之间的利益契合点,以实现合作方的共赢,这也有助于提升合作方参与专题图书馆建设的力度和深度,从而可以促进专题图书馆可持续发展[21]。院系既是专题图书馆特色馆藏资源的来源,同时也是特色馆藏的重要服务对象,专题图书馆建设通过借助院系的资金、人力和活动支持,这同时也有利于扩大图书馆的影响力[22]。以大学城图书馆法律研究中心为例,在文献资源建设上,单靠图书馆员的能力、专业水平等来购买和搜集高质量法律类资源,难度相当大,通过国际法学院外籍教授的学识、人脉及渠道,不仅获取到专业水准高的图书采购清单,还有电子资源的采购渠道和需求清单,为此法律研究中心引进5 种全国独有外文法律类数据库,丰富了法律研究中心的特色馆藏资源。此外,国际法学院不仅为法律研究中心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还为读者服务提供支持,由国际法学院聘任具有国际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律研究中心专业馆员,为国际法学院的师生及其他非法学院的师生提供了多元化、专业的法律信息服务,既满足了国际法学院的研究和教学目标,又丰富了大学城图书馆社会教育及服务的职能。
宣传对于专题图书馆建设也非常重要,通过宣传可以增加专题图书馆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当前有些专题图书馆存在资源利用率不高的问题,通过宣传有助于吸引更多有专题文献及服务需求的读者利用专题图书馆。因此,在专题图书馆建设过程中,高校图书馆需多策并举,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引导与宣传,广泛的吸引师生关注及利用专题图书馆。一是通过专题图书馆开展专题图书推荐、专题书展等与读者需求密切相关的活动,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小视频等形式扩大宣传,提升师生对专题图书馆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二是通过专题图书馆推出一系列专题文献的信息素养教育,比如一小时课堂、嵌入式教学、预约培训、到馆辅导、数据库培训等多种模式,这些模式各具特色,互为补充,旨在提升广大师生的专题文献的信息素养,提高师生与专题图书馆的粘合度。三是通过专题图书馆建立与本专题相关学科的师生联系渠道,进一步推进相关主题的学科服务。以法律研究中心例,大学城图书馆馆员与国际法学院专业馆员每年都会利用多种途径向国际法学院新进师生提供法律研究中心资源及服务的宣传与推广,比如新生入学季、新进教师培训季、国际法学院学生QQ 群、与国际法学院教师面对面交流等。
专题图书馆建设涉及多方面的要素,包括主题选择、资源及空间建设、运营管理、服务体系构建及实施等。专题图书馆发展是否具有影响力、生命力以及对读者的粘合力,其中关键要素就是科学的服务体系构建及实施,该要素也直接影响了专题图书馆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高校图书馆在专题图书馆建设上应构建文献资源、空间、特色活动以及专题文献挖掘及咨询等立体化的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在文献资源层面,除了提供传统的文献资源服务之外,还要注重专题文献资源呈现服务、文献资源数字化、纸质及数字文献阅览等,像陆家嘴金融图书馆建设了金融知识服务平台,市民可通过平台学习金融类知识[23];在空间服务层面,致力于打造与专题图书馆功能与定位相融合的空间体系,使空间本身成为专题文化传播的载体,此外,还要注重引进新的信息技术、环境技术为读者打造舒适、智能、多元的学习、交流及体验空间;在特色活动层面,可以主办或与合作方、其它相关专业机构共同承办有专题特色的论坛、讲座、沙龙、展览、参观等活动,在活动中要积极融入与本专题图书馆相关的文创产品,以提升相关特色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24],此外,还要积极地为与本主题相关的研究人员、行业从业人员等搭建活动及交流平台;在专题文献挖掘及咨询层面,高校图书馆应利用自身在信息组织、挖掘、整理等的专业上的优势,开展专题图书馆文献资源的深度挖掘,构建二次文献、三次文献[25],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图书馆自身或借用其他专业力量开展深层次的咨询服务,旨在使专题图书馆真正成为支持该专题领域研究的信息平台、智库平台。
专题图书馆建设有助于促进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广度、宽度、深度和厚度,形成资源及服务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体现图书馆新的社会价值。深圳大学城图书馆法律研究中心,是由深圳大学城图书馆与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资源共享、合作共建而成,充分利用了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专业的、国际化的法律人力资源优势,并发挥了深圳大学城图书馆专业的图书馆建设及管理经验,建成了中国首家按照美国律师协会(ABA)标准要求创立的国际化的学术研究型的专业图书馆,法律研究中心既提升了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的教学与学术目标,助力了深圳大学城图书馆迈向国际化的步伐,同时也为深圳大学城师生以及深圳各界人士提供高标准、国际化的法律信息资源及法律信息服务提供了保障,其建设理念及经验也将为国内高校专题图书馆建设与发展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