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 静,王 贺
(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北京 100081;2.中国农业科学院人事局,北京 100081)
科研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以下简称“科技企业”)一般是由单位创办、分化、形成,并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集科研、生产、经营、推广于一体的科技型企业[1]。长期以来,科技企业不断强化自主创新、集成创新、成果转化、示范推广、产品营销能力,有力支撑了国家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并在国有资产增值增效、提升成果转化收入、激发科研事业单位人员活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科技企业既具有一般企业的经济属性,也具有事业单位的政治属性,还具有创新发展的科技属性,其干部人员管理有其自身特点和内在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新时代,加强对科技企业的监督管理,尤其是强化对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是新时期推进科研事业单位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企业创新驱动主体能力,适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需求,推动事业单位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建吏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国家的事物发展离不开对领导干部的严格监督与管理,要从全局上高度重视其战略意义,并以此为遵循,推进新时代干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2]。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了国有企业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指出要通过完善制度、强化领导、加强班子监督等方式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尤其是要加强对权力大、资源广、资金密部门与岗位的监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国企干部要对党忠诚,不仅要勇于创新、治企有方,更要做到清正廉洁。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在人事工作与干部管理方面的领导权,加强领导干部政治作风、品德品行建设。当前形势下,要瞄准“四个关键”——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强化监督,从难题入手探寻企业监管的突破口。
伴随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对企业运营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科技企业也逐步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科研事业单位附属物转变为独立经营的市场经济主体,然而有的科技企业领导干部作为经营发展的核心,思想转变并未跟上,对发展形势的把握相对欠缺,有的难以听取群众的意见、难以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更有甚者,视监督为不怀好意,搪塞、回避、阻碍群众自下而上的监督行为,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另外,有的科技企业行政作风未得到根本解决,一线群众人微言轻,意见不受重视,当然也有群众担心被打压而不去主动监督,种种困难造成整体自下而上的监督氛围不浓厚,缺乏主动监督的魄力与担当[3]。
近年来,从严治党取得良好成效,尤其是在廉洁奉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科技企业从严治党工作也与中央保持一致,下大力气搞经济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多途径强化对干部的经济监察,但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纪律建设、组织成长、政治培养等党建工作[4],从而导致部分干部思想松动,以业绩之“大功”掩廉洁之“小过”,重经济指标、轻政治考量,重薪酬奖励、轻廉政教育,甚至一些专项检查止步于座谈会和报告会,多展示工作业绩,存在的问题往往一定程度上被弱化回避。
有的科技企业领导干部看似已处在全方位的监督之中,既有党内监督,又有党外监督;既有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专门机关的监督,又有干部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既有上级、同级的监督,又有下级的监督,但监督形式仍以传统方法为主,即民主生活会、职代会、干部年度考评和党风廉政检查考核等。这些传统方式在约束领导干部权力行使,有效约束其权力运用方面发挥的作用仍较为有限;且监督主体之间大都自成一体,各行其是,在工作上的联系协同不够,未能形成资源共享的有效机制,影响了监督网络整体合力的发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规定,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科技企业兼职董事监事等违规领取专家咨询费,反映出相关干部监督部门在红线纪律的宣传教育上还没有做到位。此外,由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对象发生调整,企业领导干部特别是非职能部门处级及以下干部,不需要填报个人事项,因此在个人因私出国(境)、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房产及投资等情况的管理监督上还存在“真空地带”。
针对科技企业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对科研事业单位企业干部的监管,必须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系统研究和把握新时代党员干部管理、企业干部管理的工作特点和规律,着力构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机制,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加强科技企业干部理论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强化领导干部的忠诚干净担当,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5]。强化日常管理规范,探索实行科技企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常态化的提醒、函询、诫勉制度及规范化的干部亲属经商制度等。构建内部协同机制,建立健全领导信息档案库,并进行及时的考评、监督与管理;以部门协作为抓手,强化各部门与监察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实现自上而下组织监督与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相融合,保持信、电、网等举报渠道畅通,构建“大监督”体系。
突出重点人,加强对科技企业主要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与管理,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突出重点事,以政治监督为主线,定期进行政治素养培训与考察,引导干部讲政治、严纪律。用好经济责任审计、巡视巡察等成果,推动干部廉洁从业、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突出重点问题,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强化监督、树立刚性底线思维,零容忍“走人情”“打招呼”“裙带提拔”等问题;突出重要节点,做好时点监控、节点监控。对于重大投资、重要节日、重要时刻,要常提醒、早提醒,及时做好预防工作,从源头遏制不正之风。
科学立规,以立法立规的形式着力完善科技企业党组织建设,强化内控建设、创新法人治理、完善顶层监督,多手段多举措并进,规范、指导企业进行干部选任、干部监督等相关事务,强化干部监督的链条设计;严格执规,以绝对认真和规范敬业的态度抓好制度执行,以学习制度为优先序,推动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养成遵规守纪之习惯,以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为保障,确保制度执行得彻底到位;严肃问责,以问责追责为保留手段,对制度设计不完善、落实不彻底、执行不到位的企业党组与个人予以惩处,做到令行禁止、让禁令生威、让铁规发力。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考评机制设计要精准、要切实、要有正确的导向,做到人事并考相结合,切实考准考实企业干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使用正向激励达成积极效应,对廉洁奉公的干部要不吝奖励与提拔。同时要结合精神奖励,对于优秀干部,要多表扬、多激励、多关怀、多给压担子,让他们安身、安心、安业;完善容错免责机制,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健全容错免责机制,不要把干部“一竿子打死”,要为有立场、有魄力、有行动的干部澄清,为积极工作、有思路的干部撑腰[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