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英英 朱文斌 林 娟 修晓燕 颜建英▲
1.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保健部,福建福州 350001;2.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产科,福建福州 350001
出生缺陷(birth defect,BD)又称先天异常,是指出生时已存在的结构和功能(代谢)等方面的异常,往往是引起流产、死胎、死产、围生儿死亡及儿童残疾的重要原因[1-4]。出生缺陷病因复杂、种类繁多,多数认为是遗传与环境因素共同作用所致[5-6]。我国是出生缺陷的高发国家,每年有80万~120万的出生缺陷儿,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疾病负担[7]。随着“三孩”政策的放开,出生缺陷的防控形势日益严峻。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的检出率大大提高。掌握出生缺陷的现状是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的基础。目前,福建省尚缺乏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的相关研究。本文通过分析近3年福建省103所监测医院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发生情况,旨在进一步了解福建省全省的出生缺陷发生全貌,从而为制定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提供相关科学依据。
收集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福建省出生缺陷监测体系内103所医院的围生儿临床资料,并选取其中的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的各项资料进行考察。福建省出生缺陷监测体系按照《中国出生缺陷医院监测方案》[8]开展工作。监测体系覆盖全省81个区县的省、市、县(区)级的103所医疗保健机构。本研究经过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纳入标准:监测医院内出生或引产的出生缺陷儿。排除标准:出生缺陷确诊时间超过产后42 d。
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收集103所监测医院《出生缺陷儿登记卡》与《出生缺陷儿季报表》。出生缺陷诊断统一采用国际疾病分类ICD-10标准。统计孕妇的基本信息、常住地、居住地(按照地级市进行统计)、围生儿数、胎儿性别、缺陷类型、治疗性引产情况、诊断依据、转归等。各级妇幼保健院每年组织进行辖区监测点的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采用Excel与SPSS 20.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用构成比或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018—2020年共监测围生儿795 475例,出生缺陷儿31 475例,其中孕龄<28周者7241例(23.01%)。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的治疗性引产率为97.51%;畸形确诊时间以产前确诊居多(98.41%);出生缺陷的诊断依据以超声和染色体为主(97.03%),其他诊断依据(生化、临床、尸检等)仅占2.97%;转归以死胎死产为主(98.48%)(表 1)。
表1 2018—2020年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的一般资料(n=7241)
2.2.1 2018—2020年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的常住地、孕母年龄及胎儿性别分布情况 常住地为城镇的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发生率高于常住地为乡村,孕母年龄≥35岁的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发生率高于其他年龄段,胎儿性别为男的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发生率高于胎儿性别为女,差异均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0.001)(表 2)。
表2 2018—2020年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的常住地、孕母年龄、及胎儿性别分布情况(例)
2.2.2 2018—2020年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的地区分布 103所监测医院的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发生率以泉州、福州最高,分别为109.39/万和105.40/万,平潭出生缺陷发生率较低(9.40/万)(表3)。
表3 2018—2020年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的发生地区分布情况(例)
103所监测医院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前10位缺陷分别为先天性心脏病、总唇裂、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畸形、脐膨出、肢体短缩、脑积水、腹裂、膈疝和马蹄内翻足。除先天性心脏病、总唇裂、膈疝和马蹄内翻足外,均为严重致死致残出生缺陷(表4)。
表4 2018—2020年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的缺陷类型情况分析(n=795 475)
出生缺陷严重影响我国出生人口素质,是当前全球重点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9-11]。以往研究多基于围生儿,对于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的研究较少。本研究为制定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措施提供了基础参考数据。
本研究结果显示,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的诊断依据以超声和染色体为主,最小确诊孕龄为8周。超声和染色体诊断技术在各级医院的普及和成本下降,为出生缺陷的早发现做了重要贡献[12]。在今后的防治工作中应继续加强相关技术的培训。绝大多数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实施了治疗性引产。早期实施治疗性引产具有良好的成本/效益,且对孕妇身心健康都有积极的影响[13]。这对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在孕母年龄、常住地及胎儿性别等方面,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常住地为城镇的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发生率高于常住地为乡村,其他研究[14]也发现出生缺陷存在地区分布特征。可能与城镇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职业危害以及不良的生活方式有关;也可能与城镇的医疗资源丰富、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水平较高有关[15]。进一步分析发现,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主要集中在福州和泉州地区,可能也与以上因素有关,但仍需进一步研究证实。孕母年龄≥35岁的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发生率高于其他年龄段。众所周知,高龄产妇的卵巢功能衰退,卵子质量明显下降。多项研究证实,高龄是出生缺陷的危险因素[16-17]。胎儿性别为男的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发生率高于胎儿性别为女,这与围生儿出生缺陷的特征相似[18-19]。可能与胚胎遗传学方面存在性别差异有关,女性染色体具有同位基因互补优势,与男性相比,对致畸因素的敏感性更大[20-21]。随着国家“三孩”政策的实施,高危、高龄产妇占比明显增加,应高度重视其所带来的出生缺陷问题。
严重致死致残出生缺陷包括复杂性先天性心脏病[22-23]、神经管畸形、唐氏综合征[24-25]、腹壁缺损、肢体短缩以及重型地中海贫血等,可导致胎儿死亡或器官功能严重障碍[26]。本研究结果显示,2018—2020年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以严重致死致残出生缺陷为主,前5位缺陷依次为先天性心脏病、总唇裂、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畸形和脐膨出;同期福建省围生儿出生缺陷前5位分别为先天性心脏病、多指、外耳其他畸形、并指和尿道下裂。不论孕龄大小,先天性心脏病始终是我省出生缺陷的首位原因。胎儿先天性心脏病数量庞大,要引起政府与医务人员的高度重视。除先天性心脏病外,不同孕龄出生缺陷顺位与类型存在较大差异,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畸形和脐膨出均不再位列围生儿出生缺陷前10位。提示基于围生儿的数据可能会低估严重致死、致残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
综上所述,2018—2020年孕28周以下出生缺陷儿以严重致死、致残出生缺陷为主,统筹制定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策略,应对不同孕龄的出生缺陷进行全面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