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超逸
(厦门大学 福建厦门 361005)
俞吾金教授在《意识形态论》一书中曾给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在阶级社会中,适合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及竖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而形成起来的,代表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情感、表象和观念的总和。”[1]因此,本文所要探讨的“网络意识形态”是指,在现实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起来的,代表着特定网络主体价值观念的总和,是传统意识形态在网络领域的延伸和拓展。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4.5%。”[2]随着覆盖面的迅速扩大,网络正成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新阵地。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如何应对网络给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提出的新挑战,如何运用网络的互动性、开放性、平等性建设思想文化阵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任务。
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匿名性、即时性等特点使得信息传播超越了国家和地区的限制,网络受众数量与日俱增,这些都给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一方面,网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提供了新机遇,包括增强了人们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提供了现代化的传播途径、消除了信息传播在时间和空间上受到的限制等;另一方面,网络为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提供了发声和传播的平台,某些别有用心的西方势力企图借此契机进行意识形态渗透,最终达到政治诉求。因此,网络给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提出的种种挑战,是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我们必须正视其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虽然一直存在着非主流意识形态以及各类社会思潮的交锋,但是我们始终在党的领导下遵循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因此也呈现出意识形态一元主导与多样发展的复杂局面。网络的出现无疑给非主流意识形态提供了适宜生存的空间。网络具有信息碎片化的显著特点,由于网络呈现的内容丰富、途径多样,完整的信息在被碎片化为信息片段的前提下更有利于传播,导致大众获取的内容较为片面、逻辑较为混乱,不能清楚地辨别网络信息的虚假性。同时,作为计算机技术的发源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网络技术和网络管理方面拥有着控制权,他们利用技术优势向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构筑话语霸权。
目前,网络领域存在着大量的西方社会思潮,例如民粹主义、无政府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他们通过网络上的社交媒体发表看似中立的态度与看法,实则刻意抹黑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形象,诋毁我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路线,挑战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权威。同时西方国家借由网络向全世界传输自己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积极举措,大肆宣扬西方所谓的“自由”“民主”等价值观念,对我国公民尤其是青少年进行大规模的意识形态渗透,掌握国际舆论主导权,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产生冲击。网络领域作为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以及各类社会思潮竞争与交锋的新阵地,如果我们不及时在网络领域对意识形态进行正确引导,必然会给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带来严重后果。
在过去的意识形态建设中,传统媒体往往占据着发声的高地,以电视、广播、报纸为媒介,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显著的正面效果。然而随着网络的兴起,网络空间的包容性、自由性、开放性使得网络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信息传播成本趋近于零,实时分享与互动的优势改变了大众的传统思维方式,这都使得单向度、模式化、教条性的传统媒体日渐式微。但是,网络主体多元化除了能给大众提供丰富的信息来源和视觉体验,同时也会造成网络空间舆论娱乐化,进而导致过度情绪化,引发意识形态争论,使得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性和权威性受到冲击。
时下流行的微博、微信、抖音、快手、B站等自媒体平台,给网络舆论提供了多元的表达途径和讨论渠道。一些自媒体创作者运用风趣幽默的语言配上时下风靡的表情包、流行语、段子等解读社会热点事件,以戏谑的方式吸引大众阅读兴趣,提高自己的点击量和曝光度,以获得相应的物质利益。这种行为一方面给大众提供了了解事件原委的途径,让大众可以理性地通过社交媒体发表自己的观点,表达利益诉求,希望通过广泛讨论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和重视并得到良好解决;另一方面,也使得网络舆论容易陷入娱乐化的境地,一些尚未得到官方媒体证实的信息被恶意传播,使得谣言和错误思想肆意蔓延,并上升为网络意识形态争论,进而诱发网络主体缺乏理性判断的情绪宣泄。“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和庞大的人数,人们在谈论问题时更容易陷入情绪偏执,以法不责众的态度发表完全不负责任的言论……加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受冲击的程度。”[3]因此,面对网络主体多元化对于主流意识形态主导性的冲击,传统媒体应该与新媒体集群相互借力、优势互补,共同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追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支柱。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它们对于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大力倡导使得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性大大增强。网络的出现为我们带来了多元的文化内容和价值观点,但也带来了对于个人价值的极度弘扬。网络的匿名性使得大众可以忽视年龄、性别、种族的差异,发表自己的观点,与他人建立联系,忘却现实生活的烦恼。但也因此使得网络削弱了个人的社会属性,把个人的价值放在突出位置,忽视了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对于大众价值观的引导。
进入21世纪以来,“意识形态冲突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在综合国力的竞争中,文化软实力的竞争在加大,而核心价值观的冲突首当其冲。”[4]当前西方发达国家各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犬儒主义的价值观念大量涌入,鼓动大众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而放弃道德操守,同时网络上遍布低俗、色情、暴力的图文信息,并且不乏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宗教仇恨等挑拨言论。无论是“取消政府”“绝对自由”“人权高于主权”的口号,还是个人主义、自我中心主义,甚至是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道德虚无主义的泛滥,都是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倡导的集体主义道德观的弱化,进而对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等政治认同思想的破坏与摧毁。在网络信息时代,这些非主流价值观的大肆传播,势必会削弱大众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网络时代,大众较以往更多地参与到社会生活的讨论和实践中来,传统意识形态建设的原则和方法必须进行创新才能适应网络时代的发展需要。面对上文所提出的新挑战,只有厘清现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种种问题的内在和外在原因,我们才能对症下药,为网络意识形态的建设建言献策。
1946年,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在美国诞生,由此开启了信息技术革命。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拥有最先进的网络技术,对网络信息进行垄断,掌握着网络信息话语权。美国“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和科技实力以及英语信息的绝对优势地位,造就了绝对强势地位的美国网络文化……各国网络文化都面临着边缘化、殖民化的威胁。”[5]冷战结束后,西方国家普遍采用文化输出和外交策略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意识形态渗透,虽有成效但也受到技术和制度层面的限制,网络的出现恰恰给他们提供了更好的便利。当西方国家把网络作为意识形态渗透的主要途径后,能够全方位的利用网络自身具有的特点,探索出具有系统性、高效性、全面性的意识形态渗透方式。而我国虽然早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仍然在网络技术上受到掣肘。一方面,我们不能及时辨别并有效抵制隐藏在文化产品背后的价值观输出与意识形态渗透,消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方式和手段更加隐蔽;另一方面,我们很难向世界传递出中国声音,讲述好中国故事,在网络话语权上受制于网络技术处于被动地位。
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建设,必须深化相关制度建设,提供相应制度保障。目前,我国在网络领域制度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下列问题:第一,优秀的文艺作品未能得到相应程度的推广。网络领域充斥着大量宣扬个人主义、英雄主义的西方文艺作品,占据了众多青少年的精神高地。而我们本土的优秀文艺作品却往往面临着无人问津、无人买单的尴尬局面。在缺乏激励机制的前提下,优秀的文艺工作者也会更容易失去坚持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与物质动力。第二,网络审查机制不够完善。许多文艺作品包含着西方普世价值的输出,甚至是诋毁我国领袖、丑化华人形象的内容,但是仍然能在网络上流行,在污染大众精神领域的同时还能获得丰富的物质利益,充分暴露出我国在网络审查机制方面存在漏洞。第三,网络意识形态内容监督管理体系还不成熟。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等行为近年来层出不穷,在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手段和管控力度时,网络的自由性、包容性直接成为了滋生网络犯罪的温床,极大地消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公信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提出:“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张图、一段视频经由全媒体几个小时就能形成爆发式传播,对舆论场造成很大影响。这种影响力,用好了造福国家和人民,用不好就可能带来难以预见的危害。”[6]面对网络谣言以及具有引导性的错误信息,大众很容易随波逐流,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相较于英雄人物、见义勇为等正面事件,大众往往更容易被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或者知名人物的负面消息所吸引,在大量的转发和评论中形成社会舆情,进而引发全民讨论。我国的官方媒体如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本身就具有强大的公信力,因其高度的权威性和社会影响力赢得社会大众的信赖。即使在全民自媒体时代,官方媒体依然有着独特的优势和能力。但是近年来,我国网络领域发生社会舆情时,官方媒体经常研判滞后、引导低效,对于大众关心的相关人物、事情真相、处理结果等细节问题不及时进行回应,从而引起大众反感,不利于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建设。
无论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创新研发、网络领域的制度建设,还是社会舆情的研判与引导,归根结底都要依托于网络高端人才的持续培养。“建设网络强国,没有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没有人才创造力迸发、活力涌流,是难以成功的。”[7]目前,我国网络领域人才方面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网络技术人才储备不足。我们较之西方国家在网络技术方面处于劣势,主要是由于缺乏网络技术方面的优秀人才,因此掌握计算机基础技术与高端技术创新研发的人才培养是重中之重。第二,网络管理人才储备不足。当我们直接面对网络上宣扬非主流价值观的文艺作品、暗含非主流意识形态的观点表达,却没有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约束和限制时,网络管理人才储备不足的问题开始凸显。第三,网络引导人才储备不足。价值观摇摆不定的部分网民尤其是青少年,在面对抹黑国家形象、污蔑英雄事迹的网络舆情时,缺乏相关专业人才对其进行正面引导,动摇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总之,我们必须重视网络高端人才的储备与培养,为网络意识形态建设提供人才资源。
在我国经济实力日益增强,西方国家对我国意识形态渗透日益加剧的现实情况下,我国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复杂的国际关系中占据优势。网络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前沿阵地,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主动出击,抓住时代机遇,应对风险挑战,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凭借在网络信息技术上先发制人的优势,在网络空间大肆宣传西方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对我国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就曾指出:“互联网核心技术是我们最大的‘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7]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网络信息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与研发,争取在短时间内取得核心技术的实质性突破和飞跃。
一方面,我们需要培养掌握网络信息先进知识和技术的顶尖人才,提升网络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水平。“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8]。网络技术与网络安全的主体和核心要素在于人才,国家可以建立相应的人才激励制度,促进相应人才的活力和创造力,培养一支掌握网络核心技术的专业研发队伍。同时,国家要在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以及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基础研究,增强网络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从原来的“跟跑”转变为“并行”甚至是“领跑”,从而应对西方意识形态渗透,捍卫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另一方面,我们需要深化国际间技术交流合作。在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的国际大背景下,任何国家都不能闭关自守,我们应该承认自身存在的不足,虚心向他国学习网络技术以及治理经验,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9]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大众可以在网络领域发表个人观点和意见,抒发个人情绪和情感,但在享受言论自由的权力时,也应明确自身义务,对自己言行负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健康网络环境。因此,我们应当加强网络领域相关法规与制度建设,对于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网络环境。
其一,构建保障人民合法参与的法律制度体系。人民是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主体,政府不仅要开放讨论平台,吸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实时公布相应决定和举措,与民众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树立政府在网络领域的公信力,而且面对某些网络谣言和不法行为时,要及时进行惩罚和处分,厘清事件发展脉络,从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其二,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具有传播信息速度快、内容含量多、覆盖面积广等特点,因此我们必须细化网络意识形态的责任主体,进而明确岗位责任和个人责任,在网络舆情出现时各责任主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有效应对和引导。其三,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内容监督管理体系。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网络大数据,从宏观上捕捉消解、抹黑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言论的形成和发展,及时获得隐藏在网络背后相关人员的真实身份,对其进行教育和引导,争取从源头上杜绝危害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事件的发生。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有的领域中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空泛化、标签化,在一些学科中‘失语’、教材中‘失踪’、论坛上‘失声’。”[10]在网络领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需要加强网络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一方面,在国际话语体系中,我们需要增强中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传播能力。在国外主流的社交媒体上创建官方社交账号,通过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国外网友平等对话与交流,扭转中国在西方人民心中的刻板印象。同时,精选国内优质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等文艺作品,翻译成多国语言,投放在国外视频网站上,提供建设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文化阵地。当面对西方势力污名化、抹黑中国的恶劣行径时,我们也可以掌握主动权,掷地有声地予以还击。
另一方面,在国内网络舆论场中,我们需要推动“线上”“线下”共同发展。在“线上”,我们需要掌握先进网络技术,革新网络生态管理,强化网络舆论引导,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在“线下”,我们应该重视网络的政治功能,发挥网络在实现公平、民主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加强网络相关法规与制度建设,以法律法规来限制、处罚网络领域的不法行为。在信息网络化时代,传统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与方法逐渐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网络视域下意识形态话语新型的传播路径与方法,这无疑给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建设带来了诸多挑战。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线上”“线下”两个方向共同进步,国内、国外两个话语体系合理发声,才能化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受到的冲击,为网络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注入活力。
在网络发展迅速的今天,拥有网络领域的优秀人才队伍,是我国在应对网络给意识形态建设带来的诸多挑战时立于不败之地的基本条件。“培养网信人才,要下大功夫、下大本钱,请优秀的老师,编优秀的教材,招优秀的学生,建一流的网络空间安全学院。”[7]目前我国网络领域人才储备依旧存在较大缺口,因此必然要从教育抓起,加大网络信息相关专业和学校的教育投资力度,给予相应资金补贴和政策保障,最大程度减少人才流失,为我国提供源源不断的网络技术人才。然而,掌握前沿高端技术并不是优秀人才的唯一要求,我们还需要拥有领导能力、监管能力、引导能力的人才队伍。
首先,我们需要培养具有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网络舆论宣传“敌强我弱”,我们不能任凭各种错误观点在网络领域大行其道,需要在人才带领下抵制有害思想,使正面宣传的声音更多地进入大众思想阵地。其次,我们需要培养具有监管能力的优秀人才。意识形态渗透往往隐藏在数量庞大的网络信息背后,不能仅凭大众自己的判断与甄别,人才队伍要具备先进的监管能力,对网络信息进行细致筛查,确保网络文化的欣欣向荣。最后,我们需要培养具有引导能力的优秀人才。面对网络上层出不穷的谣言与诋毁,人才队伍要针锋相对,及时澄清事实原委,有理有据地予以驳斥和反击,适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大众进行引导。总之,我们要培养具有深厚马克思主义信仰的人才队伍,有坚定的价值观与使命感,才能保证我国网络领域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不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