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 赵增强
近年来,校园及留守儿童意外伤亡事故和侵害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的刑事犯罪案件不时发生。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分析认为,导致校园及留守儿童受到不法侵害的因素有三。
其一,留守儿童大多缺乏安全教育,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在外打工,大多由爷爷奶奶代管,老人的认识和能力有限,对孙辈的法治、安全教育不够。幼儿园和学校在安全、法治教育方面不上心,设身处地、现身说法的“课”上得少,力度、频度不够,学生心里没有真正绷起那根“弦”,也没有掌握足够的技能。
其二,外出务工的家长和学校缺乏对留守儿童安全保护的对接措施,给留守儿童意外伤害和侵害儿童犯罪埋下隐患。学生上学、放学大多独来独往,无人陪护,这也是留守儿童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其三,现实环境中存在安全隐患,有关方面没有充分考虑对少年、儿童的保护。许多野外河塘、枯井、危桥、临时便桥、窨井、危建、野生动物出没地等危险地点缺乏起码的安全警示标记,或没有隔离物,以致一些留守儿童误入险境而不知。
鉴于此,笔者有如下建议:
1.学校负起普法和安全教育之责,加大教育力度。各级学校都要把法治、安全教育纳入基本计划,教育内容要形成梯度,各学段衔接,让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素养。
在法治教育中,要改进方法,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在教学方法上着眼于学生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武器实际技能的提高。比如遭受勒索、恐吓、骚扰等不法侵害或察觉这类危险正在逼近自己时,知道如何自助及求助,避免遭受侵害。
学校要与司法、卫生等部门联合,把预防未年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亲子关系维护、青春期心理保健等问题有机融合,让法治课的专业性、实践性更强,有些课程要面向家长开设。
2.建议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采取严厉措施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经营环境。对不宜在学校周边经营的网吧、娱乐门店要严格清理。在学校附近设立治安执勤室或报警点、加强校园周边巡逻,设置大型法律宣传屏、公益广告牌,达到震慑不法行为的效果。为未成年学生的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
同时针对农村的小学“留守儿童”尝试实施“代理家长”制度,鼓励老师或社区工作人员与留守儿童结对子,精准掌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变化情况,这一做法对孩子成长具有积极意义。
3.学校在安全方面投入必要的现代化技术设备。当今监控设备价格不断降低,已经能够进入普通学校。学校要充分利用好这些技术设备,在必要场所安装。这样,既可以威慑有不法企图之人,也有利于在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尽快查明真相,厘清责任、解决纠纷。
总之,遏制未成年学生伤害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只有在党政组织领导下,相关部门与学校一起,予以足够重视,完善具体制度,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精准施策,才能让孩子们平安,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