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佐明,张燕敏
(赣州市南康区农业农村局,江西赣州 341400)
农作物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是该品种推广种植前的重要环节,试验示范的过程既是决定科技能否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衡量标准,也为该品种后续扩大生产、种植及推广提供科学的建议。因此只有加强农作物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工作,才能使农作物新品种更有效地推动我国农业发展。当前在国家与科研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越来越多的具备高品质及高生产能力的农作物新品种不断问世,不但为我国农业的增产增收提供了基础保障,也使广大农民能够根据自身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选用适用性强的品种进行种植。
由于我国农业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品种改良技术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农作物改良品种及新品种不断出现。这些通过技术改良的品种可以说是一种新的品种,较原来的品种而言,改良品种具有原来品种不具备的优点,该情况虽然对我国农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却给品种审定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导致品种审定工作效率低下,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对改良新品种的审定,这就使部分品质较高的新品种不能及时进行推广种植,从而使推广工作更加困难。
1)品种鉴定测试能力较低。与国际先进水准相比,目前我国的农作物新品种鉴定测试水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新品种的产生,首要就是对其进行鉴定测试,以此来进一步确定新品种。然而在鉴定测试过程中,由于当前的鉴定测试能力较低,其内部的质量因素不能准确的测出,具体体现在难以准确分析影响品种产量的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且难以对新品种设定科学合理的生产指标[1]。
2)自交作物种源流失严重。通常情况下自交作物的种子往往具备较高层次的评级,该类种子进行试验示范测定时,往往会在试验点衍生出较多的新品种。当前存在试验点将衍生品种作为新品种推广种植的现象,不但侵害到育种人员的知识产权,也导致了自交作物品种流失的现象。
3)对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当前我国存在较严重的农作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侵权现象,这种现象的产生对农作物新品种的研发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严重阻碍了高品质品种的试验示范和推广,主要还是法律意识薄弱,不能及时意识到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所以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农业的发展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当下的国情。为了促进农业发展更上一个台阶,先进农技的普及和推广工作成为了主力。培育新品种是先进农技中具有代表性的技术,农作物新品种的推广工作主要以3 种方式进行:政府主导、与企业经济利益进行捆绑及农民自由选择,这3 种方式虽各自具备不同的优势,但也难以避免出现种种缺陷。
通常情况下,农作物新品种的推广不能越过政府部门的审核,如果该品种不能达到食品安全的标准,将不能进行推广种植,否则就会导致不合格的品种流入市场中。但现实当中这样的问题确实存在,而且不在少数,由于部分地区的农作物新品种审核流程不严谨,一些不合格的品种流入种子市场,导致部分农户购买到并不能提高产量的品种,使他们对新品种的收成产生失望情绪,进而导致农户对新品种的种植失去热情,严重阻碍了新品种的大面积推广[2]。然而,实际上达到标准的新品种的确是有着原先品种所不具备的优势,这样的“误会”严重阻碍了推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农作物新品试验推广需要资金支持,但很多农村基层地区由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难以投入充足的资金引进新品种,无法将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及推广种植,在客观上增加了新品种推广工作的难度。
为提高农民选种过程的科学性,国家制定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组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方式提高农作物待选品种的品质。因此相关人员在进行品种审定时,应当提高自身的责任心,保障农作物新品种审定工作能够健康开展。同时还应结合审定经验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系统而深入的培训。在实际工作中,还应根据农作物新品种的实际推广种植效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从而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为保障农作物新品种能够具有稳定的产量,还应在试验示范过程中详细总结新品种的各种特点,并根据特点为其制定科学的发展方向及评定指标。在试验过程中,还应认真分析造成新品种出现病虫害的原因,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对待该类病虫害与其他农作物之间的关系,防止新品种推广种植过程中对原有种植物造成不利影响。在农作物新品种的审定工作中,相关人员还应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选用先进的、科学合理的方法对新品种进行审定,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新品种的品质[3]。在现实中,还存在部分通过审定的品种由于种植原因出现产量下降的现象,对于该类情况,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品种退出机制,并通过综合分析该类品种在生产种植过程中出现的种种表现,科学判断该品种是否具备继续推广种植的必要性。
农作物新品种引进流程的科学与否对推广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具有重要影响。在实际的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过程中,应当明确引进与推广之间的关系,而后结合推广工作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引进流程,去除冗杂且无实际意义的过程步骤,从而保证引进的农作物新品种能够在地区内进行大规模种植。对于确定引进的新品种,应当在引进后及时选定小范围区域进行试种,详细分析该品种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果试验数据与预期指标相差较大,则不应进行大面积推广种植。新品种的培育和推广,一定是经过了严格的引入流程,其中的各种审批环节都需要严格的把控,以科学性作为主要导向,只有符合严格的科学性,才可以放心开展推广工作。
总的来说,在引进新品种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把握市场动向。农产品市场的供求情况对于引进品种的确定及引进后的种植规模都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如果忽略市场规律,将难以通过引进新品种的方式提高农户的种植收益。2)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如果引进的新品种能够与当前地方产业形成互补关系,将能够极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3)根据自然环境选种。每个地区的生态环境各不相同,引进新品种时,应充分考虑地区的气候、土质等自然因素,引进适合地区生长的农作物[4]。4)要做好农作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防侵权行为的发生,为新品种试验示范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坚定维护合法权益。
各地应加强农作物新品种审核、试验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作物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标准,严格筛选新品种,保障农作物新品种种源能够具备较高的品质。同时还应加强人才培训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农作物新品种试验技术人员进行充足的知识、技能培训,从而防止出现试验方法难以具备较高试验质量的现象。对于新品种试验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还应加强同气象部门的合作,详细总结并分析影响农作物新品种产量的各种因素。具体而言,主要需要确定3 项因素,地区积温、干燥程度及土壤类型。要根据农作物新品种的类型和特征及地区的农业基本状况,确定具体的试验示范区域,完善优良品种试验体系[5]。对于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除了运用传统上的电视、广播、报纸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还要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优势,通过手机和网络进行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认知程度。
为保障拥有充足的资金对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应改变过去单一渠道筹集资金的方式。单一渠道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下新品种的推广,为了加大资金的投入,采取多渠道众筹资金的方式来支持推广工作的进行,具体办法如下。1)加强宣传,鼓励农民积极主动地选种新品种,从而取得财政部门的支持,进而为试验示范的资金提供稳定的保障,使老百姓种得放心。2)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在新品种的试验示范过程中,认真发掘该品种的潜在价值,而后与企业进行沟通,吸引企业进行投资。企业投资是新品种推广工作中重要的资金来源,和企业合作有着互帮互利的效果。3)改变与经营户的合作关系,确立经营户投入资金种植、管理部门推广销售农作物的新模式。
由于农作物新品种的试验示范能够为新品种的推广种植提供科学基础,新品种的推广种植又能带动广大农民增产增收,因此需要加强新品种的引进审定工作,保障新品种的试验示范能够拥有良好的种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