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发展中提升区域创新能力路径探讨——以京津冀为例

2021-12-27 03:49:05◎刘
理论探讨 2021年4期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区域

◎刘 宾

1.河北金融学院,河北 保定071051;2.河北省科技金融协同创新中心,河北 保定071066

一、引言

区域协同发展是国家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对于进一步重塑中国空间发展格局、做到全国一盘棋、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如何实施区域经济发展重大战略、打造创新平台和新增长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走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不能简单要求各地区在经济发展上达到同一水平,而是要根据各地区的条件,走合理分工、优化发展的路子。”[1]

区域协同发展意味着区域内各个主体在突破行政区划限制的前提下,将各个分散无序的个体有机整合成协同高效的整体,最终实现要素的自由流动与资源的优化配置。协同是指区域内不同地区按照区域发展与协同目标,根据各自优势和现实条件,制定统一的发展战略规划与政策,通过公共行动、联合治理、共同发展等方式,使区域内各地经济差距不断缩小的动态过程。协同最终目标是通过彼此分工合作使区域经济社会由无序发展转变成有序发展,由低质量发展阶段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JamesE.Rauch(2010)在协同的基础上提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概念[3]。从创新的视角看,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有利于打破地域界限,减少市场分割,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导致更大范围的竞争,迫使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形成创新效应。增长极理论认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主要是利用某些地区的区位优势或资源优势,发挥带动、扩散与辐射作用,进而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技术创新、高效治理来配置相应的产业群、产业链及商业群,带动落后地区发展。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发表重要讲话,对我国区域经济协同和协调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201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制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作为国家发展重大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最核心目标是通过区域协同发展,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并在产业升级、绿色生态、区域融合方面实现较大突破[4]。这个整体定位充分说明京津冀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的位置和作用,特别是对企业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1)总体来看《纲要》对京津冀整体上作出一个功能定位,有学者将该整体性的功能定位归纳为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区域整体协同发展改革引领区、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以及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

此后,首个跨省级行政区的《“十三五”时期京津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编制完成,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京津冀在政策协同、产业协作、创新协力等方面全面推进。随着北京非首都功能的有力疏解,河北雄安新区设立,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基本形成,产业联动发展和生态环境整治取得重大进展,区域协同创新加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治共享不断实现新的突破,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成效十分显著,已成为我国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典范。从创新视角看,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通过推进企业创新拉动产业链创新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重要目标[5]。

目前,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不过,尽管京津冀区域总体创新资源丰富,但受到北京、天津、河北等三地综合发展水平不均衡影响,加之产业疏解承接的深入推进对相关配套保障措施带来的承载压力,如何进一步完善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快速推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已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在充分阐释京津冀区域协同对企业创新和经济发展影响基础上,着重就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现状、问题进行分析,旨在为区域高质量协同发展理论构建提供有益参考。

二、京津冀区域协同促进企业创新及经济发展机理分析

(一)有利于培育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动能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基于国内国际打开发展思路,剔除发展瓶颈,构建发展蓝图。一是通过依靠国内市场,优化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资源配置效率,强化有序充分竞争,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形成国内经济良性循环;二是通过增强国内市场吸引力,打造全球产业价值链与创新链,构建全球资源要素供应链,通过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立新发展格局,构建“双循环”发展体系。

区域协同强调特定区域内的地域要素与经济发展要素通过有机结合构成一种整体性经济系统,它是由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经济活动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具有显著的资源配置意义,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实现区域经济体内部以及跨区域经济体之间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市场壁垒的有效突破、交易成本的显著降低、生产要素的自主有序流动,从而为推动区域制度机制的生发、资源体系的优化配置、产业结构的调整完善提供原动力,进而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主要受到地区比较优势和绝对优势、区域内部产业分工状况、与其他区域的经济联系程度等因素的驱动与影响[6]。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在于产业协同促进经济协同[7]。近年来,京津冀区域协同在消除行政壁垒,加强经济分工与联系、推进产业升级转移承接以及规划、交通、市场、产业、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通过构建“2+4+N”产业疏解空间平台,按照地区资源禀赋,以垂直一体化分工为主的产业优化思路,不断优化生产力布局、强化生产要素流动、提升产业专业化水平;通过共建高科技园区、孵化园、创业园等形式,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8],极大地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有利于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

增长极理论认为,在区域经济中,发达地区或者大城市通过主导型产业或者创业产业资源吸取能力和高效配置资源能力,得到优先发展机遇,形成增长极。增长极通过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增强扩散、辐射功能,带动其他部门和地区发展,最终形成协同效应和创新效应。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就以城市增长极为具体表征,通过产业主导与创新发展,表现出明显的扩散效应与极化效应,通过城市增长极引导要素聚合与流动,有效推动了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与东南沿海地区城市增长极发展特征类似,充分发挥北京、天津的城市增长极资源聚合与创新功能,通过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战略规划,有效打造地区发展分层机制,带动其他地区更好更快地发展。未来京津冀城市群,将成为促进我国改革开放、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治理体系、提升区域全球合作和竞争能力的战略平台,京津冀城市群的发展方向就是要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巨大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成为带动中国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极[9]。

(三)有利于推动构建创新驱动平台

区域经济学认为,区域协同创新可以推动自主创新,协同创新与自主创新密切相关、彼此联系,是高质量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当今世界创新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提升,协同创新的重要作用在于降低信息成本、增进区域创新效率,可以说区域协同创新平台是提高区域经济创新能力的关键所在。实施京津冀协同战略,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凭借其自身禀赋,通过有效的创新政策供给、创新服务保障,最大限度地聚集、整合优质创新资源,最终目标是建立协同创新共同体和国家科技创新中心,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创新驱动,为其他区域的协同创新提供借鉴。

总体来看,通过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创新增长极以及创新驱动平台,可从根本上在区域内营建创新氛围,使产业链赋能创新链、创新链赋能资本链,进而构建产业创新、企业创新与资本和人力资源整体联动的格局,对于切实培育企业创新与发展土壤、打开区域增长空间具有重大作用。

三、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现状、困境及对企业创新产生的影响

(一)京津冀三地经济发展梯度差仍未根本改善,影响企业创新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以来,区域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落差依然较大。受资源禀赋、体制机制、公共服务能力及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要素聚集度、产业基础与发展方式等方面的客观差异影响,京津冀三地经济呈现显著的不平衡性,主要体现在河北与北京、天津两地之间的发展差距,京津两地在经济要素聚集方面存在明显优势,“虹吸效应”导致河北资源享有率较低[10]。近年来,这种不平衡性发展态势非但没得到有效改观,反而呈现出越拉越大趋势,《2019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18年,河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仅为北京的34.1%,与2014年相比,比重下降了5.9个百分点[11];2019年,京津冀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4,580.08亿元,京津两地份额继续上升,河北省所占比重持续下降。

增长极理论认为,只有当中心城市经济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实现扩散效应大于集聚效应,进而带动周边地区发展,而北京作为区域中心城市,客观上存在疏解非首都功能的任务要求,无法纯粹地依托市场大规模发展工业经济。同时,京津两地产业技术相对河北较高,其较高的产业技术使其供应链遍布全球,不会像中低产业那样对周边相关产业支撑依赖较大。加之总部经济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不利于北京加强与周边地区联系,导致京津对河北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不充分,其与周边城市尚未充分形成密切的经济联系和分工合作关系,其周边城市承接产业转移能力较弱。

囿于辐射扩散效应并不显著,造成河北地级市城市规模和发展水平与京津两个大型城市存在断层,城市发展的空间结构不合理,加之京津冀区域缺乏能够支撑都市圈和城市群的多层次、大容量、高效率的轨道交通系统,导致区域多中心、网络化的世界级城市群建设相对滞后,最终制约了京津冀区域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趋同与提升。

整体上存在的发展梯度问题,直接决定了京津冀三地企业创新质量的不同,区域内企业之间很少进行产业衔接、创新链接,导致低创新区的资源外流和高创新区的技术外流,不利于区域内企业整体创新发展。

(二)京津冀三地产业发展协同不够有效,影响企业创新

京津冀三地在产业发展上各有特点,北京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以其特有的资源优势,在早期已实现了第一产业发展的饱和以及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的转变,经济发展动能很强;天津凭借其独特的港口优势以及良好的工业发展基础,在充分利用北京饱和的第一产业资源的基础上,能够通过海上运输能力提高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河北经济情况以及地理位置比较复杂,由于多年来将发展重心放在第二产业,产业分布较为分散,技术水平低于京津两地,第三产业至今尚未形成足够的市场规模,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水平和京津两地相差很大,在经济发展早期与京津两地的产业结构出现趋同现象,发展模式受制于生态环境和资源约束,产业转型面临一定压力[12]。以上局面导致京津冀三地缺乏深层次的合作与协同,造成零和博弈局面[13]。

从现状看,三地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产业结构趋同、产业发展各自为政、资源整合配置效率不高以及产业升级转移承接平台分散、承接能力不足和承接产业错位等问题。例如,北京着眼实现非首都功能的有效疏解,第一步就是要疏解转移高能耗、高污染类低端制造企业,这与承接地特别是河北省推进的以化解过剩产能为核心的产业转型升级相冲突;京津地区中高技术产业发展与河北的经济联系实际上并不多,加之承接地周边产业配套能力较差,聚集式发展优势不明显,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难以满足企业需求,一些企业并不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转移搬迁和产业升级发展,如北京市汽车、电子、芯片等高端制造业在疏解转移过程中并未实现整体搬迁。

产能异地扩张后果不佳。有时即便实现了产业转移承接,由于其知识、技术等要素外溢的承接基础较为薄弱,既没有办法带动当地相关产业发展,也不利于企业自身实现转型发展。此外,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与合资企业由于有合约限制,难以采用行政化手段强制搬迁。这些都给区域产业优化布局造成一定制约。有学者测算,京津冀产业协作发展综合效率为61.8%,仍有38.2%的地区间或地区内部存在无效率分工合作,说明京津冀区域仍存在较大的产业协作空间[14]。

产业同质性及产业承接错位也严重影响企业创新与发展,从根本来看,这与区域内资源禀赋有关。产业布局需要依托当地特有的自然资源及人力资源特性,这也是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较多而河北资源型企业较多的原因。产业协同度不够,导致京津冀经济圈内无法实现企业功能有效对接,企业失去创新动力,易抹杀企业创新积极性与创新激情,不利于企业创新发展。

(三)京津冀三地协同创新效能不够显著,影响企业创新

在创新基础能力方面,尽管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升为国家重大战略以来,三地协同创新程度持续提高,但目前三地综合发展水平不够均衡,导致三地协同创新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差异较大。河北创新环境差距明显,财力资源匮乏、创新主体投入不足、产业技术水平总体较低,且河北在产业衔接配套、人才支撑、公共服务、营商环境等方面存在很多短板弱项,技术承接能力较弱,难以有效满足京津技术转移的需要,导致其参与京津地区协同创新存在自身条件约束。这些客观差距使三地创新能力存在显著不均衡,使区域协同创新和产业分工不能高效衔接,科技溢出效应弱化和技术扩散受阻,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区域完整创新链的形成[15]。

另外,京津冀区域统一要素市场尚未建立,技术、人才、信息等高端创新要素资源的跨区域流动和优化配置仍存在体制机制障碍,不利于企业创新。

在创新资源共建共享方面,京津冀协同创新的关键在于整合区域乃至全国及国际创新资源要素,以弥合发展差距、贯通实体产业链条、重组区域资源,形成自研发设计至终端产品完整产业链的整体优势[16]。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原始创新策源地以及全国行政资源、公共服务和高等学校及科研院所的资源集聚地,是潜在的创新人才储备和大批领先创新人才聚集的活跃场所,有着多重叠加的综合优势,且产业发展以高科技、高知识含量为主要特点,创新资源十分丰富,对创新要素有着十分强大的吸附能力,这也导致北京对河北高端创新要素的“虹吸效应”明显大于“溢出效应”的不均衡发展现象,使得资源共建共治共享难以实现普惠[17]。

创新效能不足导致创新基础能力与创新资源共建共治共享存在问题,不利于技术水平较低、人力资本不高的地区企业创新水平提升,直接抑制了整个区域内企业创新水平和创新能力,使企业创新功能发挥不力。

四、提升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发展能力的路径

实践证明,区域协同创新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势力和新动能,是未来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京津冀区域有着良好的基础条件,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京津冀协同战略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协同创新共同体和国家科技创新中心,为其他区域的协同创新提供借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要打造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协同创新发展需要各地方政府充分发挥主导功能,区域内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促进京津冀三地协同创新发展。

(一)进一步优化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生态环境

一般来说,在区域协同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各地优势并形成互补和竞争关系,是实现区域经济整体发展和协同创新的内在要求。在京津冀三地经济地位不对等和资源占有不均衡的情况下,要探索建立超越地方行政权力的更高层次的协调机构,围绕体制机制、发展规划、资源分配、利益协调以及政策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中央层面的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力度,不断培育良好区域协同创新生态。

1.缩小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落差。采取调整优化区域产业分工与布局、细化产业垂直分工等方式,持续推进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实现津冀优势资源、产业发展规划与北京产业疏解转移有效衔接,解决北京“大城市病”和促进津冀两地加快发展有效结合,持续推动京津两地饱和的优势资源向河北延伸,与河北共享。河北要着眼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增强承载产业疏解转移和要素外溢的能力以及对人才的吸引力,实现生产生活、经济活动、城市规模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河北要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入手,依托现有产业基础,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资水平和质量。京津冀要按照“十四五”规划要求,大力发展低碳产业、高端制造产业,促进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发展,持续提升产业聚集发展能力。

2.促进区域创新资源高效流通。要着眼实现人才、知识、资本、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着力打破区域内行政壁垒,更深程度地实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18]。通过构建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统一的要素市场以及优良的营商环境,推动成果认定、创新转化、专业技能、人才资质等在三地互认。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行政审批改革,创新政府治理模式,推动区域创新主体对创新资源共享,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内部集聚,使增长动力向要素创新转换,从而实现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的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和全国范围内的创新引领。

3.完善区域协同创新利益协调机制。有效打破传统行政区划视域下的“一亩三分地”思维方式,牢固树立共享共赢理念,积极探索构建跨区域的与产业布局相匹配、区域协同创新利益相协调的激励机制。

一方面着眼推动京津冀三地均衡式发展要求,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生态补偿机制、财税利益分享机制等,如通过财税利益分享机制推进跨区域项目合作,通过建立医疗保险共享机制、人才科技合作机制等提高京津冀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在科学设计区域协同收益分配机制以及创新收益共享机制基础上,充分保障各类创新主体合理利益诉求和合法权益,依法约束区域协同创新发展过程中各创新主体行为。

(二)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机制建设

实现区域协同创新的关键在于培育有效的创新主体、构建高效的创新平台及运行机制,使创新要素有效聚集、创新资源深度整合,不断生成协同创新驱动能力。

1.逐步完善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主体结构。在协同创新实践中,企业发挥着核心主导作用,因此要围绕发挥以企业为主的多元主体耦合创新功能这个重点,以创新型企业或集团为核心,积极鼓励开展跨区域的技术项目和产业项目合作。要全面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效能,通过增加政府购买、加大财政投入等形式,积极为各创新主体搭建创新协同平台,积极鼓励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应用研究活动,不断推进京津冀三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要加大对各类技术交易中心、科技中介机构等第三方部门的扶持力度,积极创造第三方部门与其他创新主体开展协同的条件,进一步发挥其在区域协同创新中的“黏合剂”作用,营造良好的协同创新环境和氛围。

2.大力提高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资源共享力度。根据创新需求与创新困难积极优化创新布局,构建创新资源服务与共享平台,发挥平台整合资源、资源共享与信息共享作用,促进京津冀区域内创新发展与协同。平台主要功能是基于创新需求高效整合创新要素,主要作用是把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本、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紧密联系起来。如积极推动首都科技资源平台、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试验场所、科研平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开放共享,不断聚集创新资源、优化创新资源配置,进而助力提升协同创新质效。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对创新资源产权主体给予特定的税收优惠和补贴,鼓励共享创新资源,提高创新主体间共享创新资源的积极性。

3.积极发挥区域城市群和中心城市区域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发挥北京“三城一区”、天津滨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等区域创新引领带动作用,这些“创新高地”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关键区域,有利于高效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充分吸收北京优质创新资源,并以其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成为京津冀区域协同中的创新增长极。同时,要围绕北京—天津产业双核,积极引导雄安新区、北京副中心与周边城市的发展空间相互融合,最后实现京津冀地区协同创新发展,形成多中心、网络化的世界级城市群,为区域协同创新提供可持续发展动能。

(三)进一步强化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产业支持

产业协同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体内容和支撑,其关键在于实现区域产业良好协作状态。

1.构建“一个中心、五区五带五链、若干特色基地”的产业发展格局,不断强化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力度。要按照京津冀三地功能定位和产业疏解承接任务分工,推进基于价值链分工体系的、实现上下游联动发展的产业布局,围绕加快推动北京科技研发、天津转化与河北制造有效联动,实现京津冀三地生产与市场的全面对接和产业创新网络的有效生成。着力发挥北京现代服务业优势,通过疏解非首都功能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科技创新。重视发挥天津港口城市重要功能,通过优先发展高端制造、生物制药、电子半导体、绿色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辐射带动环渤海地区。河北要大力提供人才、物资、场地等要素供给,积极承接首都产业功能转移和京津科技成果转化,积极优化发展布局,推进产业升级换代,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京津两地科技成果在本区转化落地,完善产业对接保障措施,真正实现三地资源优势互补、产业良性互动目标。

2.内生区域产业聚集式发展能力,以产业转移升级打造优势产业集群。京津冀区域中小城市能级的提升是降低区域经济发展梯度差的重要实现路径,关键在于产业聚集式发展程度和能力提升。要充分发挥环京津地区地理空间相毗邻、通勤便捷、优势互补等有利条件,以进一步拓展完善“2+4+46”个重点合作平台为契机,建立健全区域产业统筹协作和创新企业孵化平台,科学布局产业、科技合作园区和产业分工网络,借助京津冀“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产业孵化协作模式,不断推动以产业链和产品链为单位的产业转移升级以及特色产业发展。同时,借助国家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等国家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京津冀区域产业集群式发展[19]。

3.遵循产业链与创新链相互促进、互动发展的作用机理,不断推动京津冀区域产业链和创新链的有效衔接。从现状看,京津冀区域产业链与创新链衔接仍存在诸多难点、痛点、堵点。如北京优质创新资源可能出现“蛙跳式”输出方式,转移至津冀以外区域,原因是区域内产业转移升级中的技术对接存在障碍。要通过加大政府支持、开展技术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按照产业协同模式和布局特点,围绕重点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打通区域内技术供需对接、共性技术攻关和技术跨区转化渠道。按照京津冀三地产业分工优化技术创新格局,实现产业发展及科技研发密切协同。北京科技创新要与河北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的技术需求对接,重点解决优质创新资源供给与产业发展需求错位问题[20]。鼓励京津优质创新资源“走出去”,积极面向周边中小城市优化布局,形成牵引产业发展的创新动力。可鼓励北京龙头科技企业在河北建立科技合作示范基地或科技中试中心,提升河北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和内生发展动力。

五、结语

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发展作为国家战略,近年来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等环节深度融合,区域协同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并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受制于京津冀三地经济发展水平的梯度差效应,区域协同创新发展还面临诸多困境,在新发展格局视域中,京津冀区域创新环境不够优化、创新能力不够显著、产业协同不够有效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为进一步完善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快速推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本文着重从优化创新生态环境、完善协同创新机制以及强化创新产业支持等三个方面阐述了对策建议,以此形成提升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效能的对策与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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