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驻村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研究
——以河北省为例

2021-12-27 00:58赫鹏飞
农村科学实验 2021年29期
关键词:选派工作队驻村

赫鹏飞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社会科学,河北 张家口 075000)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依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大局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社会关注、群众期盼的系统工程,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多方联动,多向施力,其中包括广大驻村干部作用的有效发挥。因此,切实加强乡村振兴背景下驻村干部队伍建设意义重大。

1.文献综述

干部驻村早已有之。但2014年精准扶贫成为国家重大战略方针以来,驻村干部日益成为备受瞩目的社会群体,以驻村干部为切入点进行探讨的学术成果也不断增多。通过相关文献的研读和梳理,笔者发现目前有关驻村干部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干部驻村制度的学理考察。一些学者从制度视角展开研究,从历史沿革、运行逻辑、主要特征及其实践效果等方面对我国的干部驻村制度进行了学理层面的深度考察。例如位杰(2021)以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前进村为例对乡村振兴视域下驻村第一书记制度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理论性探索。二是对驻村干部工作机制的反思。一些学者从驻村干部的工作机制层面展开研究,提出了一些较为深刻和富有现实意义的观点。例如许汉泽、李小云(2017)以个案经验材料为依托,深入探讨了驻村干部在工作中受到的多重“结构性排斥”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三是对驻村干部素质和能力的研究。一些学者从提升帮扶成效为出发点对驻村干部素质和能力问题展开专门探研。例如刘永平(2019)认为应从政策激励、关怀扶持、划分模式、纪律约束、考核机制等方面加强驻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升驻村干部责任意识和帮扶能力。四是对驻村干部“异化”的分析思考。这类成果着重从驻村干部履职尽责的视角探讨驻村工作队的“异化”现象。例如殷路路、李丹青等(2018)从资金管理使用、政策制定执行和干部思想作风三个方面分析了基层扶贫干部的“微腐败”问题。五是对驻村干部帮扶措施的专门探讨。例如杨韶辉(2018)在其学位论文中从纵横两个层次对河北省驻村工作队在帮扶措施方面存在的差异进行对比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这些成果对解决乡村振兴进程中驻村干部面临的实际问题颇有借鉴价值,对提升乡村振兴成效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但乡村振兴政策的提出不过只有短短几年时间,加之多数研究者缺乏驻村实践经验,对相关问题认知度有限,因此整体看目前学界对于乡村振兴视域下驻村干部的探索成果相对偏少,且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研究视角有待拓宽。通过对现有成果的梳理,不难发现当前关于驻村干部的研究中,还鲜有从驻村干部履职、驻村干部队伍建设等视角进行专门系统探讨的,这应是学者们在驻村干部研究中的致思方向。二是研究内容有待深化。例如对于驻村干部工作机制的研究中,尚缺乏对驻村干部职能与村干部职责之间平衡机制的研究;再如对驻村干部“异化”的研究中,对于部分驻村干部在扶贫资金和工作经费使用方面的失范行为仍需更为深入细化的探讨。三是研究方法有待优化。多数学者均基于文献资料或调查走访开展研究,且缺乏实际驻村经验。以长期一线驻村扶贫工作实践为基础开展理论研究的学者尚不多见。

2.乡村振兴背景下强化我省驻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义

2.1 有利于提高驻村工作队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后,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我省已于 2021年5月20日实现了全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的人员轮换。目前看,我省驻村工作队整体素质是值得肯定的,但也有一些驻村干部在党性观念、责任意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尚不能适应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驻村干部队伍建设,对于提升我省驻村工作队素质和战斗力具有直接的促进作用。

2.2 有利于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

我省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已经完成,但乡村振兴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当前,如何巩固、拓展、完善我省乡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方面建设的发展成果,如何让我省广大农民在实现小康基础上生活的愈加美好幸福,是摆在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驻村干部面前的重大任务和考验。驻村工作队是冲在我省乡村振兴前线的生力军,增强驻村干部各方面素质对于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具有积极意义。

2.3 有利于增强党在农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驻村工作队是受党组织委派到农村开展工作的,可以说,驻村干部的精神风貌、履职状态、一言一行、工作成效都潜移默化影响着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使广大驻村干部以更高的工作热情、更强的责任意识、更严的工作纪律、更过硬的业务能力投入到我省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并干出好成绩,干得更出色,对于提升党在广大农民心中的形象,增强党在农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具有积极意义。

3.我省驻村干部队伍现状及问题

3.1 我省驻村干部队伍现状

3.1.1 基本情况。2015年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后,我省已累计选派了二万多名干部到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如期完成了精准扶贫脱贫的任务。我省驻村干部均从县级以上机关、国企和事业单位中选派,通常每个派往贫困村的工作队由三人组成,实现了全省七千三百多个贫困村的全覆盖。工作队中有一人为工作队队长,同时任驻村第一书记。2018年全省选派的贫困村驻村干部在村工作时间通常为三年。2021年5月,我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有关要求,提出了落实的具体实施意见,我省重点乡村继续选派驻村工作队,且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这就为健全我省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3.1.2 工作成效。近年来,我省广大驻村干部冲在一线、苦干实干,通过开展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乡村经济振兴,优化了乡村政治生态,盘活了乡村文化建设,改善了乡村环境面貌,提升了村民生活质量,有力推进了全省扶贫脱贫和乡村振兴事业。2021年4月30日,省委书记王东峰在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我省现行标准下232.3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7746个贫困村全部出列,6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历史上首次消除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

3.2 我省驻村干部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3.2.1 主要问题。笔者于2018年3月至2021年5月在我省坝上康保县芦家营乡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驻村工作经验。以笔者愚见,目前我省驻村工作队总体看是能够胜任乡村振兴工作的,但部分驻村干部身上也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入户走访不精。部分驻村干部并未按照有关规定入户走访了解村情民意,在实际驻村工作中存在着入户次数偏少、对农户基本情况不熟悉甚至认不清在村村民住址的情况。二是帮扶措施不力。部分驻村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在实际工作中只驻村不帮扶,并未按照各级驻村工作相关文件和要求履职尽责;还有的驻村干部对农村基本情况及农村工作规律掌握不够,加之自身能力素质有限,故在实际工作中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些都造成帮扶措施不力的实际状况。三是产业项目不实。一些驻村干部为追逐政绩,忽视市场规律,盲目跑项目、办产业,造成一些地方的扶贫产业实际上存在低水平重复、同质化竞争的情况,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经济效益。四是工作纪律不严。有的驻村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工作状态慵懒,也有的驻村干部并未遵照驻村工作有关规定“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而是“两头兼顾”。这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实效,影响了工作队的整体形象。

3.2.2 原因分析。之所以造成上述问题,一方面固然有部分驻村干部自身思想观念和能力素质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也和派驻单位、各级党委对驻村干部的选派与管理不到位密切相关。首先,在驻村干部的选派上,一些单位在选派驻村干部时政治站位不高,大局观念不强,派谁去驻村,更多的是出于对本单位工作需要和岗位重要性的考量,故派出驻村的干部往往并非能力和素质最强的,而是在本单位实际工作中岗位不是太重要的,作用不是太关键的,或年龄偏大的人员。其次,在驻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上,一些派驻单位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例如对驻村干部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方面缺乏相应的倾斜机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驻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而对那些工作纪律不严,帮扶实效不强、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干部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未采取应有的管理和惩处措施。同时,一些县乡党委也并未能对本区域内的驻村工作队予以科学有效地管理和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培训机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服务措施不到位等情况。

4.我省驻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路与举措

4.1 精心选派,夯牢驻村干部工作保障

精心选派优秀干部驻村是开展好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保障。笔者总结多年驻村经验,认为派驻单位在选派驻村工作队时应从个体和整体两方面予以充分考量,即既要重视驻村人员的个体素质,也应充分考虑驻村工作队整体的适配度和战斗力。一是从个体层面看,应尽可能选派政治觉悟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条件好、工作能力突出的人员。派驻单位必须认真研究、悉心遴选,严格把关,绝不能让抱着混日子心理、捞政绩、能力平庸的人来驻村。特别是驻村第一书记,作为工作队的核心,其素质能力对于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十分关键,必须选派各方面均十分过硬的干部来担当。二是从整体层面看,要注重工作队的内部结构和角色搭配,尽可能做到组队科学、结构合理、人尽其才。

4.2 精准培育,提升驻村干部能力素质

大多数驻村队员缺乏乡村工作经历和经验,加之驻村工作本身和在原单位原岗位的工作不同,故对驻村干部进行培训就十分必要。一是要明晰培训目标。目标主要是帮助我省广大驻村干部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信心决心、熟知政策要求、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要明确培训主体。培训主体是省市县各级党委组织部及乡镇党委,也包括派出单位的党委组织部。三是要优化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国家及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和驻村工作的政策要求及与乡村振兴有关的科技知识、市场信息、工作方法、典型案例等。四是要丰富培训形式。建议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轮训、现场观摩、现身说法、经验交流、参观考察、网络讲座等多种途径,不断丰富培训形式和载体;建议组织我省乡村振兴优秀驻村干部进行省内巡回宣讲,分享乡村振兴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学、听、议、看等多种方式,加强相互借鉴学习,促进工作研讨交流、不断提升我省驻村工作队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建议对驻村干部的培训实施“考学结合”,即培训后予以闭卷考试,考试成绩可作为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4.3 精细管理,确保驻村干部履职尽责

强化管理,是确保驻村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托,必须对我省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实施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一是要压实管理责任。驻村干部管理主体主要是县乡党委和派出单位。县乡党委主要抓好驻村干部日常管理,着重安排好工作队的培训、监督、督导、考核、奖惩;派出单位主要负责驻村干部的跟踪管理,经常听取汇报,定期到村指导。二是要健全管理机制。要完善驻村干部考勤制,及时掌握和通报驻村干部在岗情况,严格驻村干部请销假报批程序,强化纪律约束;落实驻村干部工作汇报制,工作队定期向县乡党委汇报工作和思想情况;健全驻村干部工作例会制,县级党委定期组织第一书记会议,掌握工作情况,交流驻村经验,协调解决问题。三是做好督查工作。省市县各级要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工作队履职情况的督导检查,如电话视频查岗、下村明察暗访、开展调研督导等,对于擅自脱岗、无故离岗者必须予以必要的批评教育;对多次违反驻村工作纪律者,可责令派出单位召回并严厉追责。四是要严格考核评价。在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上,建议坚持日常考勤和年底考绩相结合,工作总结与村民测评、村干部评议相结合,增强驻村干部考核的客观性和公信力。

4.4 倾心服务,助力驻村干部帮扶成效

倾心倾力服务,有利于消除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增强其工作的内生动力,为此必须做好我省广大驻村干部的服务保障工作。一是要确保工作条件。建议省市县适当增加驻村工作队的工作经费,例如省直单位驻村工作队的工作生活经费可由每年8万元增加到10万元;各派出单位应关心体恤驻村干部,及时协调解决其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二是要落实相关待遇。各派出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为本单位驻村干部发放伙食、差旅、通信、高寒等补助;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年终考核优秀的驻村干部,在提拔任用、职称评聘、评优选先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各县应每年安排本县驻村干部全员体检,办理驻村干部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是要协助开展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及时组织本区域相关职能部门,在跑办项目、争取资金、落实政策等问题上给予驻村工作队尽可能多的支持和帮助。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我省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的生动实践、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支持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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