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刑事合规的风险防控与建构路径

2021-12-27 09:52:57杜晓静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2期

杜晓静

摘要:企业刑事合规以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为基本内涵,以降低刑事犯罪风险为基础功能,同时还兼具推动企业合理承担社会责任的扩张功能。而企业刑事合规所关注的刑事犯罪风险,整体上可以分为企业内部人员和机构的刑事合规风险、企业整体的单位犯罪刑事合规风险、企业被害主体的刑事合规风险三类,在新的经济、社会、政治背景下,通过明确企业刑事合规的基本内和一般方案,建构系统化的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将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性环节。

关键词:企业刑事合规、刑事合规风险、刑事合规制度

1企业刑事合规的基本认识

1.1刑事合规的定义

“符合性”一词的字面意思是符合规范。其中,“条例”不仅指法律规范,还包括以企业为基础的行业规范、商业道德规范和企业风险防控规范。企业合规要求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时不得违反上述规范,但仅靠企业自律是不够的,还要依靠国家的力量。在企业合规中,刑事合规是首要问题。

企业刑事合规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刑法,因为刑事合规代表了一种新的刑罚发展形式,即预防形式。刑事合规也不同于企业合规。一些学者把它理解为一个分支,这是不可取的。笔者认为,刑事合规是企業合规的一种深层形式。如果企业合规性为1.0版,则犯罪企业合规性为2.0版。例如,违反环境规定会造成刑事风险,而违反经济规定也会造成刑事风险。因此,可以看出,犯罪风险的来源要广泛得多。刑事合规也不同于纪律和守法。我们每天都把遵纪守法作为口号,而刑事合规则是一项制度化和制度化的预防犯罪实施计划。通过以上比较,我们可以大致勾勒出刑事合规的基本内涵。它是一种防范企业内部刑事犯罪风险的机制。一方面,刑事合规以外部刑法为基础,用于逃避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外部刑法为其提供了功能性的促进。企业可以通过犯罪合规来提高防范和控制犯罪风险的能力,从而保证犯罪预防功能的发挥。

1.2企业刑事合规的基本属性

通常,属性可以在比较中找到。为了厘清刑事合规的性质,我们应该厘清它与一般意义上的刑法的区别。

1.刑事合规与刑法的性质不同。前者侧重于潜在的预防,而后者侧重于追溯性惩罚。引用美国联邦组织《判决书》中提到的判决要素,刑事合规是一项预防、侦查和制止犯罪的计划或计划,而刑法是惩罚犯罪后的犯罪行为。

2.刑事合规与刑法的功能不同。刑事遵从是一种预防机制,刑法规范符合定罪量刑的需要。有很多方法可以解决刑事合规问题。除量刑外,还有程序性不起诉、暂缓起诉等。符合刑事法规的企业犯罪后,可以给予刑事优惠待遇。相反,可能会有加重对不合规企业处罚的风险。换句话说,遵守合规的人将得到优惠待遇,违反合规的后果非常严重。在一些西方国家,如英国和西班牙,顺从被视为一种防御。事实上,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西方,而且已经在北京出现。

3.刑事合规的价值追求不同于刑法的价值追求。对付犯罪有三个层次:事前预防、事后救助和事后惩戒。刑事合规强调前两个“预防”和“救助”,最后一个“谨慎”是刑法的重点。刑事合规的实施水平在世界上是不同的。英国和美国的合规是强制性合规。如果企业未能按照立法意图建立合规制度,则属于行政违规。即使不存在违法犯罪问题,也会受到处罚,督促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建立合规制度。

如果存在犯罪问题,在犯罪后,检察机关可以与犯罪人达成辩诉交易而不起诉,但需要支付高额费用,否则法院可以直接判刑。因此,可以看出,合规的重点是预防。

4.刑事遵从不同于刑法规则。刑法只能由国家规定,犯罪和惩罚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规定。企业刑事合规制度除了符合法律原则外,还必须符合自身根据企业规模和类型制定的大量企业规范。它是为消除企业内部的风险因素而建立的预防和控制体系。

5.刑事遵从不同于刑法。刑事合规不是指个人的主观罪过,而是指企业内部治理的缺陷。对企业守法文化薄弱、处罚方法过于宽松等问题追究企业责任。刑法通常针对个人犯罪,即使企业犯罪在大多数情况下由自然人承担。

1.3企业刑事合规的学科领域

刑事合规不是一门特定的学科,而是一个具有独立问题意识的跨学科的新的理论和实践领域。在传统刑法理论的框架内无法找到刑事遵从的立足点。因此,这一学科领域的建立,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学、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司法和经济法,这也反映出预防犯罪的理念已经更多地渗透到我们日常的社会管理中。我们不难发现,在现代社会,一些社会问题可以由多个学科来解决,打破了传统的学科分离。从刑事合规的角度看,传统部门法的边界趋于消失,因为企业刑事风险的防控必须从刑法的事前风险认定中消除,因此我国传统的经济法、民法、环保法、,知识产权法和其他领域可能成为犯罪风险的来源。因此,从刑事合规的角度来看,我国传统部门法的界限趋于消失,这也决定了律师不仅要深入研究这项业务,还要团队合作。企业刑事合规的国际视野也相当明显,因为许多国际公约都规定了刑事合规。在美国,联邦组织的判刑指南规定,企业不得向有非法倾向的雇员授予自由裁量权。一旦发生违规行为,企业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妥善处理,防止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2、企业刑事合规的理论基础的理性核心

2.1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

传统刑法规范通过刑罚威慑实现犯罪预防的效果,主要分为特殊预防,即对犯罪人施加刑罚以防止其再犯;被动的一般预防是威慑潜在的犯罪者并遏制其犯罪。可以看出,早期刑法规范更多地侧重于刑后消极预防模式,但这种犯罪预防模式在遏制社会犯罪方面没有发挥显著作用。在发展的后期,积极全面预防的概念开始形成,强调惩罚的目的是面向未来,而不仅仅是惩罚罪犯,而是教育公民遵守规范,建立忠于规范的价值观和信仰。换言之,刑罚预防犯罪的目标不再是威慑潜在的犯罪分子,而是增强公众区分是非的普遍规范信念。企业犯罪合规是积极预防理念下发展的产物。这是一项面向未来的措施,以避免刑事违法行为和责任。随着一系列全球性企业犯罪的加剧,合规计划的意义更加突出。

2.2国家企业合作模式

传统企业犯罪的预防、查处主要依靠国家监督和法律制裁。然而,面对日益增多的企业犯罪案件,国家资源毕竟是有限的。通过国企合作模式,可以提高预防和惩治企业犯罪的效率。首先,企业犯罪的有效惩治离不开企业的帮助。由于企业犯罪的类型主要是经济犯罪,不同类型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也不同,这对国家侦查案件所需的时间和人力构成了挑战。为了更有效地实施刑法,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尤为重要。在刑事合规的内容上,企业发现犯罪行为后,应当及时向司法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司法部门进行侦查。同时,企业可以通过法规遵从性管理减少不可预测的惩罚威胁。其次,预防企业犯罪需要企业自治。

3结论

如今,企业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许多重要的角色,比如提供各种各样的商品和服务。从美国对中兴通讯的制裁可以看出,由于海外环境的复杂性,中国企业不仅要应对国内的刑事合规风险,还要面对越来越多样化的海外犯罪刑事合规风险。目前,我国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立法和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为降低我国企业在严峻经济环境下的刑事犯罪率,应从法律手段和内部管理两个维度构建企业刑事合规管理路径,以减少企业刑事犯罪,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水平,更好地引导中国企业向正确的方向发展,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德]米夏埃尔·帕夫利克.目的与体系———古典哲学基础上的德国刑法学新思考.赵书鸿,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8:102.

[2]李本灿.合规与刑法:全球视野的考察.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