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加强环境突发事件防范及处置中的环境污染源日常监管

2021-12-27 23:07:34谭正琦徐婷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2期
关键词:监管

谭正琦 徐婷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环境污染源数量急速增加,突发环境事件频发,加强环境污染源监管对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及处置具有积极意义,将污染源监管作为防范突发环境事件重点工作开展有利于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频率及影响范围。

关键词:环境污染源监管;突发环境事件防范;监管

突发环境事件的起因主要为生产安全事故,其次是交通运输事故,位居第三和第四的是企业违法排污和自然灾害;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类型以水污染为主,其次是大气污染,还有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土壤污染、海洋污染和其他污染等。在饮用水水源地、流域、尾矿库、工业企业等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敏感点等建立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当出现异常数据能快速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避免升级为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提供了日常监测数据保障,大部分突发环境事件先期预警都由此发出,从而大大缩短了应急处置调查时间,一定程度上减小了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特大和重大环境事件最多一年达140起(1995年),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到2020年已经回落到个位数,该结果得益于对环境污染源的日常监管。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管理工作要坚持以预防为主,将其与预防和应急有机地整合起来。对于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测属于事后预警机制,而对于环境污染源进行日常监测才是对于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管理工作重中之重。从风险来源单位有利于开展对突发性的环境灾害事件的风险评价;完善对突发环境事故的风险防控机制;排查和治理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制订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演练;从加强日常污染源单位自身的环境和应急保护体系建设五个方面责任角度来看,加强日常污染源监督将会大大增强污染源单位本身的环境和应急保护体系。那如何做好环境风险源日常监管工作?建议如下:

一、强化协调指挥,明确监管机构职能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

按照目前生态环境部门垂改政策,环境污染源监管职责属应急部门配合执法局进行,监管的主体责任还是在执法端。因此省级要确定环境污染源日常监管事项指导目录,出台环境污染源日常监管人员编制等划转实施意见,便于指导市县两级开展相关工作。在市级政府管理层面,由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管理局联合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研究制定了环境污染源日常监督管理人员的编制等规范化划转工作方案,做到岗位职责的整合和规范化划转同步落实,队伍的组建和人员的划转同步进行操作,充实对污染源日常管理的监督力量。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乡镇、水利、林业和大草原等方面积极配套的工程、机构编制、人社等部门对污染源日常监管机构进行严格界定,对承担污染源监管职责且现仍在监管岗位的人员进行甄别确认,综合行政区域人口、工业企业生产规模、监管对象数量等因素科学核定和锁定人员及编制底数,确保监管力量与监管职能、任务匹配。

二、确保《环境污染源监督管理责任清单》落地见效。

一个重点就是尽快印发国家环境污染源监测机构“三定”办公室的工作方案,理顺其职责。解决各级环保污染源监督管理机构在组织人员和队伍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遇到的突出矛盾和困难,增强部门的责任,科学地设置机构,合理配备人员编制,把机构改革的任务落到实处。二是研究制订环境污染源监督管理事项目录,解决多头监督的问题。对照党中央、市委的要求,逐一归集清理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文件的监督管理事项,进一步细化划入分类标准时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并明确规定监督管理权限及其实施的层次。三是进一步深化全方位的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实现无缝连通。建立与自然资源、农业乡镇、水利、林业草原等相关部门的综合性行政执法监督联动机制,深化行政部门跨层次、横向区域、跨河道、横向流域的联合监督检查,落实行业经营者管理责任、属地经营者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顺序衔接。

三、建立健全省级生态环保工作责任单位清单。

由各级纪委党组织、人事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组织牵头,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有关要求,制定细化同级各部门有关行政部门的企业生态环境综合保护主要责任主体清单,落实党政同责,一项三岗两责的职责,以及要把负责环境管理的行业必须规定要严格遵循环保,管企业生产必须严格遵循环保的主体责任制度作为首位责任主体,进一步研究梳理和完善细化各级各部门有关行政部门的企业生态环境综合保护主体责任制。层层推进夯实考核责任,建立健全专项检查、督促绩效考核、监督效果评价长效机制和在于对生态环保相关领域的问题一票否决等各项考核长效机制,考核成绩确实可以被直接当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等重要权力基础。

四、严格落实中央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各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企业应严格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法》等有关要求对于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污染源处理企业及时制定突发风险级别等级表并进行风险划分,督促其他突发风险企业及时制订近期突发发生环境灾害事件风险应急管理预案并及时进行应急备案、演练;不断完善其他风险公司近期突发的发生环境地质灾害和交通事故突发风险应急防控管理工作保障措施,排查和有效整治突发环境灾害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对其他风险公司的突发环境和事故应急管理能力的安全保障性体系建设。

五、要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行为的监督和惩戒力度,建立违反环境应急管理的黑名单。

根据各级备案的实际情况,针对未认真地履行企业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备案职责的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相關法规进行惩戒,对屡教不改的企业,应开具相应条款最高处罚,并纳入环境应急黑名单,该名单应作为发放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的重要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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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作者:谭正琦

工作单位:云南省生态环境应急调查投诉中心

所在省市:云南省昆明市

邮政编码:650034

作者简介:谭正琦(1971-),男,汉族,湖南湘潭人,本科,副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生态环境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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