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画
(贵州财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贵州省E 村地形崎岖,交通不便,居民收入低,大量的年轻劳动力外出,在人口、住宅、耕地等多方面存在“空心化”的问题,经济发展速度缓慢。对其进行调查研究可以为制定农村“空心化”治理对策提供一定参考。
E 村的常住居民的年龄结构以中老年为主,青年人口数量较少。人口结构失调给农村的发展带来了很多问题,最为突出的就是年轻人大量外出导致农村缺乏劳动力,由于老年人体力有限,不能从事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同时知识素养也较低,没有掌握专业技能,大部分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这些都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的发展。
根据调查,E 村有23.53%的耕地处于抛荒或是半抛荒状态。E 村属于山地地形,耕地坡度大,道路狭窄,交通运输不便,耕种主要依靠人力和畜力。由于单一的农业生产收入较低,年轻人大多在外务工,在缺乏劳动的情况下有很多耕地资源被浪费。
E 村有52.94%的农村家庭有闲置的住宅,住宅闲置带来最大的问题就是村落扩张,耕地减少。很多村民在城市和农村同时有住宅,但是很少回农村居住;而长期在农村居住的村民要想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就必须翻修原有的房屋或是占用新的耕地修建房屋。这样就会导致村庄的规模逐步扩大,村落中部分房屋老旧,耕地逐渐减少。农村的房屋建设和耕地使用没有规划,村民新建的住所位置也相对分散,这样一来,村庄规模扩张速度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往往存在较大差距,必要的环保、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不能及时覆盖,村民的人居环境质量有所下降,农村自然环境也会受到污染[1]。
2.1.1 农业生产收入低
城市和农村之间最为突出的差异就体现在经济收入的差距,农产品的生产所得和其所需的投入差距较大,这是大量农村居民进入城市最为重要的原因。相较于在外务工1 个月,耕种玉米等作物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很多人选择外出打工。
2.1.2 农村居民收入增长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发布的数据,2013 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 429.59 元,而2019 年农村居民的收入上升到16 021 元。M 镇所属的市2013 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 794 元,2018 年上升到1 0310 元;2018 年M 镇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也达到8 550 元。农村居民收入的上升也提高了农村居民消费能力,加上农村的传统观念,很多农村居民在收入上升之后就会在农村新建房屋,造成农村住宅范围的迅速扩张,挤占耕地资源。农村居民的收入上升,也使更多村民有足够的能力在更加发达的城市地区购买住所,加速了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进程,也加剧了农村的“空心化”。
2.2.1 城乡二元户籍体制
为了限制大城市扩张,避免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我国很多城市都采取了户籍限制制度。城乡二元户籍体制意味着进城务工人员不能获得该城市户籍,他们将在购房、教育等多方面受到限制。没有户籍的农村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没有归属感,在城市获得经济收入之后会主要在农村进行消费。因此,农村人通过在农村修房子确保安全感,农村虽表面繁荣,其实房屋都是空的,从而形成实质上的“空心化”。在每个城市的发展过程中,都有农村务工人员的贡献,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享受不到城市发展的成果,这显然是不公平的[2]。
2.2.2 城乡二元土地体制
我国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村民只用土地使用权,没有买卖权;而城市的建设用地属于国家,在买卖和流转方面更为便利。这两种土地所有制度的差异,导致农村和城市在土地资源的配置上效率差异较大。2003 年,我国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在条文中贯彻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的思想,以保持人地关系的稳定。因此,农村在土地的流转上限制较大,已经进入城市并获得稳定生活条件的家庭,无法快速流转闲置土地,将导致土地和房屋的闲置。
2.2.3 城乡二元社保制度
我国独有的城乡二元社保体制,在农村和城市人员的社会保障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一方面,城市良好的社保条件吸引了大量的农村人口去往城市发展;另一方面,城市不能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加之城市高昂的房价,很多进城务工人员为了在失业或是年老之后仍有生存基础,会在农村新建住宅,保有土地使用权。这就导致大量耕地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新建房屋也导致农村房屋的数量不断增多,村落扩张,基础设施建设难以覆盖。
3.1.1 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为了推动农业的集约化发展,整合农村的土地资源是十分必要的。农村的土地面积小,耕地分布分散,坡度大、耕作难度较大,加上人口外迁导致的土地荒废,土地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在村民的宅基地使用上,要对村落进行布局规划,审批农村宅基地的合理使用,通过技术手段监管农村的房屋建设情况。为扩大农业生产的专业性,应该着力发展农村发展集体经济。农村地区由于地处偏远,交通基础设施较差,为了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竞争力、扩大销路,必须扩大种植业、养殖业的规模。
3.1.2 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2020 年中央一号文件第十六条明确提出要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人才的引进只能靠财政补助来进行。这也就意味着只有重视农村地区的发展,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的资金,才能逐渐缩小城乡差距。为了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证农民的收入,就必须完善农村地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如修建蓄水池、铺设灌溉管道,以减少干旱对农作物的影响。建立气象监测预警机制,通过微信或是短信等其他方式及时发布气象灾害信息,减少气象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完善公路网建设,推广适宜山地使用的小型农机设备,降低农业生产对人力的需求[3]。
3.2.1 建设城乡规划体系
农村问题的解决单靠对农村进行治理是不可能成功的,而城市和农村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城乡发展不能分别规划,只有建立城乡统一的发展规划体系,才能在根本上统筹城乡的发展。这方面可以借鉴英国的有关经验,英国作为工业革命的发起者,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工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吸引了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也正因如此,农村的发展开始受到劳动力短缺的影响。为了缓解这一局面,英国于1948 年制定了《城乡规划法案》,建立了完善的规划体系,并在中央、地区、地方搭建了完整的发展框架。由此可知,由中央统一规划进行城乡统筹,并强调公众的参与度,搭建一个城乡规划建设体系,对城乡发展进行必要的宏观规划和调控,分散工业和城市的布局,可均衡城乡之间的发展。
3.2.2 推进小城镇建设
现阶段,由于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的规模也在逐渐扩大,城市人口的增加给城市的建设、环保、社会保障等很多方面都带来了挑战。为了缓解城市的发展压力,推动农村地区的发展,应该主动推进小城镇的建设。首先,采取以工补农的措施,积极援助公路建设,让城市中心的人口可以向周围的城镇转移;在城市工作的人群可以通过发达的公路网实现快速通勤,选择在周边的小城镇居住。其次,为在小城镇扩散的住宅户提供优惠,通过城镇和城市的房价差异吸引居民入住。最后,建立完善的基础设施,并且奖励对公共设施进行投资的企业。除了硬件设施的建设,还要建立相应的学校、医院、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增加小城镇的公共服务供给[4]。
农村“空心化”并不只是个别农村地区的单独现象,而是贵州省乃至全国都存在的问题,只有通过立法对农村地区进行统筹管理,才能缓解并改善农村“空心化”的问题。在关于农村发展的立法,可以借鉴日本的有关经验,日本先后颁布了《国土综合开发法》《过疏地区振兴特别措施法》《山村振兴法》《特定农山村法》,这些法律都搭建了农村发展政策的框架,覆盖从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人口外流等诸多方面的改善方法。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有关法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为农村治理提供依据,加强农村基层治理[5]。
农村“空心化”治理较为困难,但农村“空心化”几乎是在任何国家在城市化的过程中都会遇到的问题,国外农村“空心化”治理措施为我国“空心化”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得益于公共事业管理学科的综合性,文章综合了分析农村“空心化”的不同产生原因,也从不同视角提出了治理对策。在经济上,通过发展集体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的收入,缩小城乡之间的经济收入差距,完善农业的基础设施,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通过扶持村民创业以刺激农村的经济发展,同时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在制度上,借鉴英国和日本的经验,建立城乡统一规划体系并且放松土地和户籍的控制,以消除城乡之间制度的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