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现状及对策探究

2021-12-25 17:11
南方农业 2021年30期
关键词:农产品监测质量

唐 俊

(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曲靖市沾益区分校,云南沾益 655331)

农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基本食材,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关乎人们的身体健康。近年来,人们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对于农产品的需求除了解决基本的温饱外,对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中央和各级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为了广大消费者能吃上放心的食品,必须加大力度整治农产品市场,贯彻落实“四严”安全制度,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及最严肃的问责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针对现我国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提高我国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保障人们的生活需求,促进农业健康的发展。

1 意义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市场十分庞大,农产品是人们生活的基本食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3 个方面。1)我国经济建设不断加快,人们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农产品市场亦发展迅速,农产品的种类也随之不断增多,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增加了难度。2)尽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趋于稳定,但局部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仍频发、多发、易发,已经严重威胁到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如猪肉精、染色鸡蛋、胶水馄饨、地沟油、毒奶粉、假羊肉及毒生姜等,这些事件在社会中引起巨大影响,扰乱了农产品市场的稳定秩序,对整个农业发展都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维护农产品市场的稳定秩序,对促进农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十分重要。3)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保证我国创汇农业的必要之举,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农产品对外贸易发展良好,可以助力农民实现增收,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一旦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对整个农产品产业链带来影响,所以要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使我国农产品顺利的销售到各个国家,实现经济增长。

2 现状

2.1 监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重视不足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可以保证流入到市场中的农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健康的农产品,保障人们基本生活需求以及身体健康。所以,监管部门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十分重要。但在某些县(区)基层地区,监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不够重视,质量安全监测意识淡薄,质量安全监测措施未落实到位,监管力度不足,导致未经过严格质量安全监测的农产品流入市场,一旦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被消费者购买并食用,会直接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会对整个农产品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带来影响。农产品流入到市场中的渠道和监测方式具有多变性,这就需要各级监管部门尽职尽责,并高度重视,必须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过程中,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落到实处。

2.2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能力和水平不高

现阶段,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总体偏低,尤其受资金不足等条件的影响,监测设备购置普遍不足,先进技术无法引进,直接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规模和范围。同时由于农产品品种和种类较多,检测技术复杂,县(区)一级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普遍不足,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结果难以形成权威性。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稀缺是县(区)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主要短板之一,以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为例,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仅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5 人,且全部都是从其他行业转行而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设备不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来说,均难以承受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1]。因此需要加强县(区)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人才培养力度和先进设备的购置。

2.3 缺乏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而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饲料及添加剂等的监测是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分散,重复交叉,监测工作效率低下。同时农产品监测过程中,受资金、设备及环境等客观条件的影响,我国基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数量、深度及结果都不尽如人意,监测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也因此受到影响[2]。缺乏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已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开展带来较大的影响,所以当务之急应由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

3 对策

3.1 监管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及全社会都应积极参与其中,切实保障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尤其是监管部门要发挥带头作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作为重要一项工作开展。监管部门应做好以下2 方面的工作。1)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勇于担当作为,做好农产品生产、加工及流通的质量安全监测,抓好各个环节的监管,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3]。2)向社会各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可以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引起社会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广泛重视。同时,鼓励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学习技能,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监测能力与水平,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成本,为我国农产品市场的秩序稳定及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3.2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是农产品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应从专业技术人员及监测设备等多方面加大投入,从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的提升。针对县(区)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业技术人才稀缺的问题应该给予重视,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这也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质量和监测结果权威性的重要举措。针对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训,学习行业中前沿的知识与技术,更新工作理念,提升知识与技能。同时多途径聘请高素质、专业过硬及经验成熟的技术人才,打造一支文化素质高、技术过硬、有责任、有担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队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设备设施也会对监测结果产生一定影响,为了保证监测结果的权威性和可靠性,有必要购置先进的监测设备设施和仪器等,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水平。根据县(区)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情况,制定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将所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中,从经费上给予保障,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4]。

3.3 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

要用最严谨的标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必须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完善相应的标准,并将农产品质量标准与国际的农产品质量标准相对接。以此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指导,使监测工作更加规范,切实保障监测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另外,加强监测渠道的统一管理,优化配置人力、物力及财力,减少浪费,提高监测结果的可靠性、科学性。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快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实施细则,针对容易产生交叉的执法部门要尽量合并,提高监测效率,并在执法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过程中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切实保障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5]。

4 结语

农产品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其质量安全关乎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监管部门要提高重视程度,贯彻“四严”要求,依法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维护农产品市场稳定的秩序,促进农产品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同时要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以此规范监测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农产品市场中的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还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消费者及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重视程度,从根本上保障农产品的安全,切实维护农产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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