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产品对外贸易现状及建议探讨

2021-12-25 16:59郭奕鸣赵云双
南方农业 2021年9期
关键词:出口额吉林省粮食

郭奕鸣,赵云双

(吉林外国语大学,吉林长春 130000)

1 吉林省农产品经营现状

1.1 农产品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2019 年,全国上下为积极贯彻与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共同致力于推动农业发展,对于“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都在加紧推广和落实,积极推动农业方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基于粮食生产能力稳定不变的前提,推动各地区耕地轮休,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减少低效益农作物种植,扩大大豆等高质量高效益的作物种植规模。2019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1 606.33 万公顷,相较于2018 年的播种面积减少了97.47 万公顷,下降了0.8%。吉林省紧紧跟随号召,减少粮食播种面积,但粮食总产量明显增加,2019 年粮食总产量达到387.8 亿千克,相较于2018 年总产量363.3 亿千克增长了24.5 亿千克,增长了6.7%,净增加量位居全国第一,所占比例达全国总增量的41.2%。吉林省全省粮食每667 m2平均产量458 kg,相较于全国平均水平多76.67 kg,高出20.1%,且吉林省粮食总产量已连续7 年保持在350 亿千克之上。2020 年,吉林省在经历疫情、旱灾、台风等特殊情况后,全省粮食总产量仍达到380.3 亿千克,稳据全国第五名,每667 m2产量为446.2 kg,位居全国第四名,连续2 年保持总产量375亿千克以上的优异成绩。

自2000 年开始,吉林省在农产品方面的出口额占全省总出口额的30%上下。2005 年之前,吉林省农产品出口中占据大头的是初级农产品,占比高达95%。经过吉林省对于农业出口方面大刀阔斧的改革,吉林省加工产业快速发展,2006 年以后,吉林省农产品出口方面中深加工产品的比例不断提高,增长至40%,且出口产品具体种类由玉米等粮食转向水果等高附加值作物方面。到2019 年,随着产业协调发展,吉林省初级农产品出口占比下降至24.7%,其中深加工产品的占比仍在增加。

1.2 农产品品牌形象逐步确立

从“十三五”起,吉林省为推动本省农业经济发展,构建了以产业链、产品链、价值链三链相互衔接的品牌建设体系。在推动品牌培育方面,调动各方积极性,彰显了吉林省区域资源特色。随着建设的开展,在东南沿海经济带,“吉字号”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不断扩大。“长白山人参”登顶“2017 中国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价值全国百强品牌”[1],“梅河大米”“榆树大米”“双阳梅花鹿”入选2018 中国100 个品牌农产品名单。2021 年,为加强对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一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即“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认证监督,实现了认证安全的认证目标,为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创建夯实基础[2]。“十四五”期间,为提高“吉字号”品牌的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吉林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传统媒体同新媒体联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策略,积极拓展品牌宣传新方向,开展“新媒体+网红”品牌宣传对口模式。

1.3 线上国内销售平台逐渐完善

经历2008 年经济危机后,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减缓,放眼未来经济发展,我国各行各业必须进行经济转型,拉动内需是重要的途径也是一条长期的路径。其中农业是关键一环,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受到国家的重视,随着国家对农村电商支持力度的加大,出现了云农场等农村电商网站,农业经济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3]。

2015 年,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抓住机遇,实现传统农业的转型升级,开始实行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受到了企业的大力支持。例如,吉林省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协同吉林省全力打造“互联网+服务+流通”的吉林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满足农民足不出村,甚至足不出户就能实现农产品销售的需求。

2 吉林省农产品外贸现存问题

2.1 农产品生产体系不够完善

吉林省粮食总产量较高,2021 年1—2 月粮食出口额仅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0%。近年来,吉林省一直在推进加工行业下农产品加工出口贸易发展,同时协调初级农产品的出口比例,扩大农业经济收益。由于农业是具体到每个农户的,农产品加工出口贸易普及速度慢,这种以个人或家庭为主体的农户,在经营农产品时,由于耕地规模限制,资金供给限制,外贸信息局限,不进行农产品生产规划,基本无法达到标准化生产,对外销售也有很大的阻碍。现存发展较好的大型农业出口企业数量不多,大型农业出口企业没有完全带动小地区的农户,这使得从大企业到个体农户之间在农业出口信息方面无法达到一致,农户没有种植符合标准、最有效益的农产品,企业无法收到标准化的成品,企业效益降低,会导致企业、农户收入均降低的结果。

2.2 农产品外贸结构单调

2017 年,吉林省在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方面的总出口额是268 424 万元,粮食方面的总出口额为87 677 万元,在总出口额中占37.3%;其他农产品的出口额为180 747万元,在总出口额中占62.7%。2018 年,吉林省在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方面的总出口额是234 711 万元,粮食方面的总出口额为66 398 万元,在总出口额中占28.3%;其他农产品的出口额是168 313 万元,在总出口额中占71.7%。2019 年,吉林省在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方面的总出口额是323 980 万元,粮食总出口额为98 165.95 万元,在总出口额中占30.3%;其他农产品出口额为225 814.05万元,在总出口额中占69.7%。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加工产业对于推动吉林省农产品出口具有很大的作用,且加工贸易的发展趋势向好,深加工等高附加值产品得到进一步开发,但是,由于农业发展较早,根基深,因此初级农产品在出口方面仍占据相当多的比例。这一状况是个长期问题,如果政府对于这一状况没有长远认识,持续执行部分政策,那么出口农产品经济附加值将仍原地踏步,不仅会阻碍出口经济持续发展,而且会导致农产品出口行业的发展呈下降趋势。

2.3 农产品出口市场不均匀

吉林省基于农业方面的优势,积极推动农产品外贸出口的发展,近几年在农产品外贸出口市场方面快速扩大,达90 个国家及地区。但是基于出口额与出口市场的发展程度来看,吉林省农产品出口市场仍存在问题。1)基于出口额占比,吉林省农产品出口额的60%是面向亚洲市场,由于出口过度集中于亚洲,这对吉林省农产品的出口方向具有较大的限制,导致吉林省农产品在欧洲、美洲等地区农产品出口市场的投入与竞争力大幅度降低,从而使吉林省农产品出口畸形发展。2)基于出口市场的发展程度,吉林省农产品出口市场常年以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为主,以发达国家为目标出口市场,可以提高吉林省农产品出口质量与标准[4],但是这种高标准高质量的农产品的出口价格也会相应提高,这对许多非洲等地的普通发展中国家出口市场来说,在质量要求相对较低的前提下,基于价格的提高会导致吉林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幅度降低,市场份额也会降低。

2.4 品牌体系建设尚未完善

随着全世界各地之间的贸易越来越频繁,我国也积极地加入到贸易行列中,使得我国国际农产品出口数量年年上涨。目前,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竞争优势仅是产品质量好,其他优势不够明显,品牌建设体系尚未完善,政府推动品牌建设措施的重点侧重于国内。由于农业出口行业受制于农作物的生长期、天灾等因素,大多数出口企业在签约出口合同时更倾向于固定的长期合作伙伴,对于海外业务拓展积极性欠缺,使得吉林省农产品出口行业对于品牌建设、品牌推广及市场开发没有足够的重视。在国际市场中,吉林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相对于其他出口地降低,长此以往市场份额可能会被产品同样优质但品牌体系建设更完善的出口地挤占,进而影响本省农业经济的发展。

2.5 贸易壁垒的制约

吉林省基于平原、黑土地等优越的农业种植资源,成为我国的农业大省,历年粮食年总产量均位于全国前列,土地种植面积全省占比较大。随着平原优势加上大型农业机械开展,吉林省农业一直呈向好趋势。但在出口方面,一直残留着结构问题,主要集中在农产品原材料与初级加工产品,吉林省农产品中初级加工产品同未加工产品共占农产品的85%,而农产品的精加工深加工率仅为40%,在农业方面同其他出口国存在较大差距。近年来,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农业检验检测技术提高,进口国为实现贸易保护,加固贸易壁垒,对农产品进口提出了更加苛刻的要求,为提高农产品产出质量,农户进行农药喷洒,清洁加工处理不够彻底,导致农产品农药残留、产品整体品质下降,在进口国家的检验标准下不合格。这种壁垒的进一步加强,对吉林省农产品出口的发展,将带来很大的压力。

3 加强吉林省农产品外贸发展的建议

3.1 加快出口体系建设,实现标准化生产和准确供给

吉林省农产品是分散化生产,以农户个体生产经营为主,专业公司的数量占比较少,没有实现统一的标准和规划来进行生产,初始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供给与需求差距大,从而导致农产品加工成品质量有所下降,低于消费者消费预期,消费者需求减少甚至是出现市场供给量大大超过产品市场需求量的状况。吉林省可以加快推动出口体系的建设,该体系主要由产品质量标准与产品市场预期两方面组成。

1)政府根据出口市场对农产品标准进行汇总协调出一个统一的标准并执行,再由农产品龙头企业带头,与农业个体户进行合作为个体户提供标准化生产设备,同时个体户需要保证产品质量。

2)农产品企业应联合加大市场部建设,尤其是出口市场预测,通过对未来市场的预测,企业可以更有规划性地向农户或农产品提供者提供征收信息,这样可确保出口供给更加准确,不会出现农业产品浪费和供给量过度大于预期需求量现象的发生。

3.2 加快特色农产品出口,实现出口产品多样化

吉林省农产品出口一直存在结构方面的问题,初级产品和原材料占据大头,一方面制约了吉林省农业出口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固化了农业行业的发展思维,产品开发创新受限。对此,吉林省农业可利用丰富的资源及各地区的特殊优势,倡导省内地区推出本地区的特色产品,进而增强各地区间的良性竞争,提高积极性,丰富农产品出口种类,以各地的特色农产品竞争促进全省农产品市场的快速发展。

3.3 调整出口市场结构,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

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其农产品出口主要面向亚洲市场及以发达国家为出口国,这种出口市场结构存在严重的问题[5],会导致吉林省农产品出口预期下滑。2020年11 月15 日,由东盟带头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即RCEP,经过8 年磋商谈判,最终由包括我国在内的15 个国家正式签署达成协定。这项协定的签署,更加促进我国同亚洲各国尤其是东南亚及大洋洲的经济、贸易往来,吉林省应把握该机遇,加大同东南亚国家及大洋洲的农产品出口,这样可调整亚洲市场的出口占比,扩大出口效应。近几年,吉林省对于欧盟的农产品出口有所提高,南美洲的比例大幅下降,因此对于欧洲市场需要在巩固出口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市场空间,南美洲市场则应加大投入,寻找产品竞争力差距,积极转换应对策略,重新恢复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市场份额。

3.4 完善品牌体系建设,实现“吉字号”走出去

近几年,吉林省在国内农产品市场,通过电商平台、“三品一标”等措施,实现了“吉字号”走近国人,这是吉林省农产品品牌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但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吉林省农产品品牌竞争力相对较低,因此吉林省应加快完善品牌体系中的国际品牌建设。政府需要加强“三品一标”推广建设,自上而下提高该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各企业应在参与国内电商平台的同时,开拓市场学习并加入到国际B2B、B2C 电商平台,如亚马逊、阿里巴巴国际站等,电商在现代物流的快速发展下,得到了长足发展,吉林省大量的农产品品牌入驻国际电商平台可以快速增加“吉字号”产品的曝光率,加快品牌建设。

4 结语

吉林省作为一个资深的农业大省,农产品出口是推动农业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吉林省基于气候和黑土地等天然资源,在农产品出口市场中有特殊的竞争力,因此应在此基础上,加快完善出口体系和品牌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农产品出口潜力,进而推动吉林省农业经济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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