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霞(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牛家营子镇政府,内蒙古 喀喇沁 024411)
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是解决新时期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的重要举措。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关键在农民群众,通过多种措施,多种渠道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当中,能够更好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转变农业凋敝、农村衰落的现象,真正实现乡村发展。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全新的部署,进一步提出了乡村振兴的目标和工作任务,具体的工作原则,强调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坚持将农民群众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体。而要想实现这一个目标,就需要加快新型职业农民的有效培育,保证各项培训工作能够更上新台阶。新型职业农民是新型农业生产体系建设的主力军,是创新农业生产方式,实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群体,更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通过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能够有效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问题,真正实现乡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新型职业农民不仅仅是传统农业环境下的农村劳动者,而是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在政治的话语当中,将新型职业农民定义为以农业生产为职业具有一定专业素质,一定经济收入的现代化农业从业者。传统农民长时间居住在农村地区,以单个家庭生产、小农思想为主,机械化和现代化技术应用水平相对较低,生产效率低下,农业成本投入相对较高。与传统的农民群众相比新型职业农民具有现代化的生产意识,通过专业的技能培训,使得新型职业农民能够掌握现代化的农业技术和生产管理理念,并且拥有现代化的农业经营理念,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出发,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总之新型职业农民是以职业性和现代性为特征,与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1],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结合,是经过专业系统培训,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将传统农业改造为现代农业的新型职业群体。但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在培育过程中还存在这样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措施将其解决。
农民群体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主体,他们的专业生产能力和文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产生严重影响。当前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村人口的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此外农民群众的教育成绩也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的农民群众一直沿用传统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生产模式,新技术新设备的接受程度相对较差,造成了新设备新技术无法在广大基层地区得以有效的推行,在生产过程中表现为生产管理,无法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经营模式较为单一,抵抗能力相对较差,无法很好的应对市场变化[2]。当前很多农村地区的农民群众并没有接受到正规的职业培训教育,农民群众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由于农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科技能力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教育部门采取综合性的措施解决上述存在的诸多问题。
由于受到传统培训模式的影响,再加上农民群众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积极性不强,整个培训方案相对较为单一,培训内容长时间没有更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内容多侧重于对农民基础文化和科技素养的有效提升,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农民群众个体的实际特征和需求情况。没有做到因地制宜,忽视了本地特色农业生产现状、优势产业发展现状,造成了培训方式和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不相符,不符合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
经费投入是否充足将会严重影响到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工作的高效开展,当前农村地区职业教育的经费主要依靠于政府部门的财政投入,由于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政府部门对农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投入力度有限,不能够保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教育工程的有效开展。尽管近年来国家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加大了政策倾斜,但仍然不能够满足基层地区的农民培育教育的实际需求。另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具有有效的资金整合机制,现行的农民培训例如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实用培训专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项目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财政通道拨款,形成了拼盘式的农民培训资金投入体系。
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策。通过利用各类媒体及工作简报宣传、编印高素质农民培育典型案例等形式,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成功做法、经验和成效,营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良好氛围。
首先,资金拨付。项目资金按照“钱随事走,谁用钱谁负责”原则,采取拨付制划拨。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继续实行资金预拨制,根据承担培训任务和自治区以上补助资金,及时将80%补助资金预拨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考核验收合格意见等情况,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旗农业农村局和财政部门再将20%的余款拨付到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免费培训,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其次,资金监督。按照要求制定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规范管理使用资金,继续实行项目资金审计制度,切实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统筹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快构建多元化培训体系。推进培训基地建设,优先选择培训基地承担培训任务,将培训基地建设成为高素质农民培训主阵地。鼓励培训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建设培训基地。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实践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确保培训的每个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3]。加强师资培训,开展推介名师和精品课程活动,加强精品教材建设,积极开发网络课程。
首先,强化政策扶持。整合政策资源,引导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参训农民倾斜支持,鼓励其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鼓励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农民开展符合规定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在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评选中对参训农民给予倾斜,促进其创业发展。完善农技人员跟踪服务培训学员机制,统筹利用基层农技人员和培训机构师资力量,对结业学员跟踪服务不少于1年;其次,搭建服务平台。支持农民参加各种形式的展销展示,参加发展论坛、技术技能比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涉农公益活动等,创造机会条件,让农民参加跨省区交流,拓展理念视野,激发创新活力。支持农民抱团发展,在产业发展、生产服务、营销促销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通过专业合作、资金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引领活动,搭建展示舞台和平台,引领农民与市场充分有效对接。
综上所述,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实施,以及明确具体的实施原则,基本内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必须向着制度化法治化方向转变。新时期就需要各级加快实施新一轮的农村改革红利,加快先进管理理念,生产技术的有效推广和应用,确保在短时间内提高农民群众的生产素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将现代化理念充分应用其中,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