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永葆巫溪千年绿色底蕴

2021-12-24 11:21尚光翠
农村科学实验 2021年36期
关键词:巫溪生态

尚光翠

(重庆市巫溪县委党校,重庆 巫溪 405809)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心系长江经济带发展,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深入长江沿线考察并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掌舵领航、把脉定向。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是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的政治担当,是重庆实现“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发挥好“三个作用”的重大任务,是重庆强化“上游意识”、承担“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的关键抓手,责任重大、意义深远。2021年3月,陈敏尔书记来巫溪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有机统一。陈敏尔书记的指示精神给巫溪生态文明建设和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2021年9月巫溪县委书记、总河长李卫东在召开总河长会议时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巫溪地处三峡库区腹地,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1.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巫溪面临的困难

巫溪良好的生态是下游区域生态环境的“过滤器” “净化器”和“稳定器”,如何保护好“水系生态”旅游资源是我们最首要的任务。水生态环境质量不仅受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人类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也时刻影响着河流的各种水质指标。

1.1 大宁河河道超负荷运转

近年来,巫溪城镇化建设加快,城镇人口增多,废水排放量逐年加大,大宁河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日益严峻。一是河道乱挖滥采禁而不绝。近年来,巫溪县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仍有少数不法分子偷挖偷采,尤其是大宁河花台段,由于该河段管辖以河中心为界,河对岸为巫山县管辖范围,县外采砂船越界采砂,遇巫溪县执法时即退回巫山辖区,难以取证,难以监管。乱采乱挖严重破坏水生态链和渔业资源,把水生物种的家全部抄掉了,阴河出鱼口也受到了很大破坏。二是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不足。部分水电站业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未严格按规定下泄生态水,导致大宁河部分支流水量减少,影响生态,河流自我净化功能削弱,给大宁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带来挑战。三是随意倾倒破坏河道两侧生态和占用河道。由于绿水施工等监管执法力度不够,所有工程建设造价中,弃渣的转运和堆码场的建设都预算资金的,由于监管不到位,承建方为了节约资金随意倾倒弃渣,严重破坏了生态。

1.2 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艰巨

水土为万物之源,是人类赖以生存最基本的物质资源。我县辖区面积4030平方公里,境内山大坡陡,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陡坡耕地、荒山荒坡、低覆盖度林草地和生产建设活动的区域。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数据显示,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248平方公里,约占辖区面积的30.97%,由于水资源分配不均衡,有的一条流域多达几十座电站,水资源的不均衡利用导致个别河流断面断流,造成河道萎缩、河流生物多样性受损、河流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等问题,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艰巨不言而喻。

1.3 农村垃圾治理困难重重

巫溪县农村下辖30个乡镇,分设289个行政村,农村常住人口约25.74万,垃圾中转站没有实现乡镇全覆盖,94%的乡镇只有一台垃圾巡回车,县级集中转运运力只能满足乡镇55%的需求。

一是垃圾分类后端处理设施及手段空缺。县城范围虽然配置了垃圾分类投放设备,但居民分类投放意识及知识均欠缺,分类工作推进效果与制度设置有差距。

二是农村基础设施设备更为薄弱。收集转运链条有断裂,推行垃圾分类难度更大。在边远山村,垃圾通过焚烧自我消化,随意丢弃在更边远的山涧沟渠靠狂风暴雨“转运”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难度较大。巫溪属于畜禽养殖大县,由于受地理条件限制,很难形成大规模、集体化养殖场,现有养殖场大多是小规模、家庭式。近年来,巫溪县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关闭了一些不达标养殖场,治理了一批畜禽养殖污染,但仍有少数养殖场畜禽粪便未实现标准化处理。

2.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巫溪对策与建议

巫溪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突出规划引领、严格政策管控,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抓好“共抓大保护”等专项整治,围绕重点区域与环节探索分类施策,实施“一河一策”破解“水脏”“水浑”难题,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和垃圾清理力度。

2.1 绘就一幅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画卷

加强工业、城乡生活、农业农村和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生态流量监管,确保绿水不断流,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

2.1.1 注重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巫溪境内后溪河、大宁河分别是全市唯一一级、二级水质河流。全县河流、城区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100%、100%和97.10%,对3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进行基础信息调查和边界勘测及绘制,设置保护区标示标牌。按照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确保生态基本需水、保障粮食生产合理需水、优化配置生产经营用水的原则,统筹各行业、各区域和河道内外用水需求。二是结合流域综合规划和计算规范,因河而异、因断面而异,精准明确县域内河流上重要控制断面的生态流量和最小流量控制指标。三是完成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组织专家对《巫溪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在2021年10月底前印发实施。四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有序推进我县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及地表水监控系统项目和巫溪县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建设,对2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3家重点企业实施在线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加强水质监测、严控入河水质,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环境监测现代化装备水平。五是确保水质任务全面达标。主要出境河流汤溪河、梅溪河、大宁河、巴岩子河、长溪河水质全年均能够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城市和乡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2.1.2 大宁河实施全流域治理

采取“源头整治、子河治理、河道拦蓄、生态护坡、河滩绿化、河堤加固”六项措施。按照保护优先、顺应自然的原则,杜绝“砍树、采砂和人工取直”行为,保障在河道行洪需要的基础上,仅在险工险段采取必要的河道护砌,其他河段以生态治理为主,维护河道天然形态。采取生态护岸措施,既减轻坡面及坡脚的不稳定性,又保证多种生物的共生与繁殖。落实拦蓄水工程管理单位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生态保护主体责任,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划定的生态流量底线指标限度合理安排取水、发电及工程的调度运行。联合执法进行污水治理。环保、水务、公安、经信委等部门对大宁河、后溪河、羊桥河、汾水河、柏杨河流域排查开展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和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与巫山县开展大宁河流域非法采砂跨区域联动执法。科学规划采砂点并核定砂石年可采量,依法依规出让采砂权,严控采砂有效期,实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可持续。严格落实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和禁采期管理措施,加强对非法采砂行为的监督执法。对社区的洗车场、维修厂、宾馆、学校、医院等单位进行污水治理。

2.1.3 加强监督监管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人大专门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媒体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群众监督力度,强化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大力营造防治水土人人有责、自觉维护、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社会氛围。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建立数字监管体系,保障适时在线监管、可回溯监管、无禁区监管。督促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按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并按要求接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监控平台。确定河湖生态流量预警等级和预警阈值。针对不同预警等级制定预案,明确水利工程调度、限制河道外取用水和应急生态补水等应对措施。

2.2 构筑一个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梦境

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硬性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确保青山“不留白”,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2.2.1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全面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措施,以强化执法检查、扬尘污染管控、腊肉熏制污染防治为重点,完善大气污染联合执法等各项工作机制,突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等领域的精准监管,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完善重污染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措施。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28天以上,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市上考核目标。联合城管、建委、公安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开展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整治。环保局与县公安局联合抽检柴油车和货车,淘汰更新柴油车,开展机动车排气路检。联合城管、治违办对所有餐饮店乱开窗、乱设置后门的进行封堵和恢复,进行大气污染治理。

2.2.2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退化区、城市生态系统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推进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加强城市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治理废弃矿山,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全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面积1972.71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49.07%。每月对全县生态环境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国家自然保护区阴条岭及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的保护。开展全面绿化与重点修复行动。加快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推进全域国土绿化。通过人工造林、低质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特定灌木林培育等多种营造林措施,全面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2020年森林覆盖率提高0.5个百分点。结合乡村振兴,综合区位、文化优势、休闲、旅游等元素,着重体现乡愁、乡土气息,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打造乡村新格局,助推乡村旅游发展。把农村“四旁”植树、农田林网和特色经济林建设与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拓展绿化空间,栽植“风景树”“传家树”“摇钱树”,助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2.3 推进生态损害赔偿

召开部门联席会,筛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源,对非法采石和非法占用林地等案件开展索赔。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区、保护地违规违法行为,完成国家、市政府交办的2个卫星遥感监测违规建设点位整改销号。积极向市政府申报,全面完成重庆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旗管护站地面观测站建设,积极开展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3.打造一个鸟语花香、田园风光的花园

探索资源环境价格收费政策,在有条件的乡镇探索开展污水、垃圾处理居民收费试点。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打造美丽乡村,确保大地“不藏污”,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3.1 加强垃圾分类处理

让宣传打头阵,转变群众意识。采取政府引导、舆论导向、教育介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等“七进”活动,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广大村民弄清楚为什么分、怎么分等常识。强化资金统筹力度。多渠道筹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投入,住房城乡建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积极争取国家及市级资金。探索引入社会资金,实行企业化运作,探索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环保投入机制。

3.2 打好碧水保卫战斗

进一步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推动落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技改,确保已建成2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在2021年底前完成尖山镇百步社区、尖山镇大包村、土城镇和平村、文峰镇金盆村、乌龙乡水浒村等5个千人聚集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污水坑、臭水沟、水域漂浮垃圾、河岸垃圾等清理,村内河道疏浚、河沟池塘清淤,清理房前屋后沟渠杂物,保持通畅整洁。强化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用水习惯。

3.3 解决畜禽养殖污染

严禁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等污染水体的行为,新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环境承载力要求,应完善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鼓励第三方处理企业开展畜禽粪污专业化集中处理,积极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创新技术模式。

4.结语

我们应该将巫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践探索放在战略位置上,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来反思,因为这不仅仅关系着巫溪的发展,而每一个长江人、重庆人在改革发展之路上都应对自己区域的发展做出的反思。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有利于推动巫溪践行“两山论”、走实“两化路”,在产业模式上实现高循环,在资源利用上实现高产出,在污染治理上实现高效率,在生态产品上实现高供给,在人民生活改善上实现高福祉,为经济持续繁荣打下良好的生态基础,从而促进巫溪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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