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水吱吱
热爱的东西从来都不会被禁止。
上小学时,作文一直是我的弱项,不是夜晚在绞尽脑汁构思,就是早晨被老师批评几句退回来重写。与我截然相反的是我的同桌婧婧,写得一手好字,又有着天赋般的写作水平,深得语文老师喜爱,作文被当作范文在班上传阅是常事。
我们学校附近有个连锁书店,叫诸葛亮书屋,一张卡30块钱,一本书借阅一周只要几毛钱,什么类型的书籍都有,从漫画到各种类型的小说,我妈常以“看那些书都是不务正业,你是学生要以好好学习为主”的说辞,来打消我办卡的念头。
婧婧则是个书虫,从小学开始就一直是那间书屋的常客,书桌的抽屉里,永远放着一大摞各种课外书,我总厚着脸皮蹭她的来看,从一开始的每天只能看三分之一的龟速,到后来躲在被窝里打着小夜灯一晚上就能看完一本几十万字的小说(这种做法并不提倡,我的近视就是付出的代价)。
写作就像盖房子,有了一定的阅读基础,慢慢地我发现,作文重写的次数越发减少,绞尽脑汁构思的时间也在变短。在五年级的下半学期里,我人生中的第一篇范文被老师在班里传阅,同时还有一张印有进步奖的黄灿灿的奖状。
后来我跟婧婧开始不满足于阅读,脑子里天马行空层出不穷的灵感促使我们约好一起写一篇小说。在不谙世事的年纪里,我们构思了大人的爱情,具体的故事情节我已经想不起来了,那个短篇小说,后来被我们重新誊写在崭新的本子上,在六年级毕业后被我妈夹在旧书里卖掉了。
卖掉的故事没有停止我对写作的兴趣,反而加深了这份热爱。在初中时,对我来说枯燥繁琐的数学课上,我将稿纸放在课本下面,不时地迎合老师点点头,又偷偷摸摸地在本子上一笔一划写下一个个故事;在体育课上,自由活动时,从兜里掏出巴掌大的本子,记录灵感;在周末花上一天的时间将稿子输进电脑里,投给各大杂志的邮箱,偶有一两篇终审过稿通知,但等到杂志停刊都没有登上刊。
在课上写故事的代价就是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只有语文成绩明晃晃地高高挂起,结局就是被我爸妈男女混合批斗,禁止寫小说。不知道是不是叛逆期提前,那时还坚决熬夜写下一封致父母的信件,在上学之前摆在床上,内容大概就是我想退学专心写作,并保证自己能够像韩寒一样在以后写出一番天地来,我现在想想都觉得尴尬,尴尬得脚趾头能抠出三室两厅来。
幸亏我爸妈混合双打将我封印起来,以至于高中毕业之前我都再也没在上课时写过故事,等到上了大学,时间变得充裕,写作也没了阻碍,反而经历能让故事更加丰富。
长大了才明白,热爱的东西从来都不会被禁止,只是在相应的时间里要分得清主次,别让自己的热爱变成牢笼,在该学习的年纪里好好完成学业,顺利毕业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时,再将热爱发挥到最大的程度——它会使人生闪着光,而不是使之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