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松下电器因认定厦门法拉电子生产的薄膜电容器涉及侵权,日前已向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告,要求法拉电子停止该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并求偿人民币 3500 万元。
松下电器在诉状中说,松下电器于中国拥有第 200380101061.7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认为被告法拉电子未经许可,就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C36 干式直流濾波电容器”,侵害其专利权。
据其官网资料显示,法拉电子是一家专业从事薄膜电容器和薄膜电容器用金属化膜制造与研发的上市公司,年产 45 亿只薄膜电容器及 4500 吨金属化膜。
专利权是拥有创新实力的一个重要证明,也是赢得市场竞争胜利的重要保障。随着市场经济的急速发展,围绕专利而发生的战争就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