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鹏
山东莒县道口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普法培训会现场。
乡村“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民。
“村里如果有个‘法律明白人,对村民和村集体来说太重要了。”河北省曲阳县岗北村村支书庞晓峰近日告诉《民生周刊》记者,现在的村民大多有了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意识,但是对法律的认知还很欠缺。
“他们可能只是知道打人、偷盗是犯法行为,但是对名誉权、肖像权的保护等法律基本常识却知之甚少。”所以庞晓峰觉得,乡村“法律明白人”是真能帮上村民大忙的,但是他也直言,目前岗北村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合格”的“法律明白人”。
那么,该如何培养一名乡村“法律明白人”呢?
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下称《工作规范》),从工作原则、培养目标、基本条件、主要职责、遴选培训、使用管理及保障实施等方面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了规范。
《规范》提到,到2025年,“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普遍开展,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
39岁的刘秀艳,是山东省莒南县道口镇前道口村的网格员和“法律明白人”。她说,前道口村的“法律明白人”主要从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9类人员中产生。
“因为他们与村民生活、劳作在一起,熟悉村里的事务和情况,也了解村民需求,明晰相关问题或纠纷的实质。”刘秀艳告诉《民生周刊》记者,现在村民对土地、户籍、房屋等领域提出的法律问题较多。
前不久,刘秀艳刚刚参加了道口镇举办的“法律明白人”普法培训讲座。据了解,讲座中,讲师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以身边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就《民法典》中涉及民间借贷、婚姻家庭、抚养赡养、财产继承等大家普遍关注的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并采用互动问答的形式增加与会人员的参与感,提高学习《民法典》的积极性与趣味性。
刘秀艳说她听得很认真,很珍惜培训的机会。通过此次培训,刘秀艳等人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将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更好地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作用。”
其实,一年前,刘秀艳还是一个和法律毫不相干的“门外汉”,因为被聘为网格员,她觉得自己必须要懂得更多的法律常识,来帮助村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以‘法律明白人一小片,带动农村群众学法用法一大片,必将加快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于是,通过自学、培训等形式,她积累了越来越多的法律知识,也积累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化解了不少村民间的矛盾。
有观点指出,就是要引导乡村“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在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这样有利于在农村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以‘法律明白人一小片,带动农村群众学法用法一大片,必将加快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为了保证乡村“法律明白人”正规上岗工作,《工作规范》强调,经考核合格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正式确定为“法律明白人”,颁发证书和徽章,并登记造册、建档立卡。证书和徽章规范样式由司法部统一规定。“法律明白人”名单应当以显著方式,在所在村公共场所公布。
而对于上岗的“法律明白人”,《工作规范》还明确了评价激励,实行“法律明白人”年度考核评价制度。
具体来看,是由乡镇司法所会同村“两委”提出“法律明白人”考核評价意见,报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将工作表现优秀、工作成效突出的“法律明白人”,列入普法、乡村治理等工作表彰范畴;在发展和培养党员、村干部,聘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时予以优先考虑;通过名单共享、信息增信等方式,在涉农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
《工作规范》还要求,要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作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情况作为加强基层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健全精准有效普法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培育“法律明白人”的成功经验、特色亮点,挖掘选树先进典型,宣传“法律明白人”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工作规范》提出,各地可根据本地乡村分布、农村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确立“法律明白人”培养数量目标,逐步实现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但是《工作规范》也强调要遵循基层法治建设客观规律,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措施、拓展延伸工作覆盖面,根据实际情况有重点、分步骤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