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霞
(太原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2)
区域贸易自由化发展作为全球一体化进程中的必然趋势,各国工业贸易和制成品贸易在区域贸易协定下,都获得较为显著的进展。而由于农产品贸易的特殊性和敏感性特点,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还未取得良好的成效。针对区域贸易自由化中农产品贸易存在的发展局限,我国需要不断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和政策支持,通过不断增加比较利益,为其实现贸易自由化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经济和贸易国际合作程度的不断加深,使得区域贸易逐渐实现自由化发展。如,美国与中东国际签订贸易协定,并在实施几年后取消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关税。再如,日本长期不愿意开放农产品贸易市场,在与其他国家贸易合作中产生大量的纠纷。在区域贸易自由化发展中,对于这部分国家,要想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还存在较大的难度。我国在1996年加入东盟贸易组织,依据整体促进工业贸易壁垒为目标,在贸易自由化程度不断加深的情况下,才将农产品引入其中,但由于部分国家存在较大发展潜力的产品,如大米、白面、糖等,部分成员利用贸易合作协议之外的关税政策,对其展开全面的保护,使得区域贸易自由化的实现进程推迟,边缘化程度加深[1]。
在区域贸易自由化发展进程中,不同发展形态的国家针对农产品贸易出口及贸易逆差的问题,产生较大的分歧,成为各国构建贸易一体化的主要阻碍,自1994年美洲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以来,经过20a多的发展,存在的农业补贴上的分歧仍未得到合理的解决。虽然美国主导农产品贸易自由,但却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设置更为严格的标准,导致农业补贴仍需要与其它贸易组织相一致。如,在北美贸易区,各国之间签订有关农产品出口的协议,自协定实施以来,各国逐渐形成贸易竞争的关系。其中以墨西哥和美国为例,以玉米种植为主的墨西哥,在贸易自由化中虽然墨西哥其它农产品的出口量实现持续增长,但贸易逆差无法有效消除,为其添加较重经济负担;依据贸易自由化发展协定,墨西哥需要解除对合作国家近30种农产品的进口关税,为以美国为首的国家农产品打开墨西哥市场提供便利,而墨西哥玉米的出口需要与存在贸易补贴的美国展开竞争,使墨西哥在贸易中的处境日趋艰难,农产品贸易扭曲问题尚未得到全面的解决[2]。
贸易自由区的构建,加深各国之间产业合作程度,为部分国家产品出口打开市场。而各国对于自身发展利益的保护,减弱贸易自由区的协定效果,使得非关税壁垒的出现。在贸易自由区中,由于农产品的加入时间较晚且程度不足,对于农产品所设定的检疫标准和措施,为贸易自由化发展增添全新的障碍,而对于这部分非关税壁垒的解释和补救,仍需要大量的时间来帮助和证明。如中国与拉美国家之间的贸易合作,在贸易总额持续增长的过程中,农产品贸易逆差也随之扩大,尽管在2015降低至298亿美元,但受到近几年金融危机的影响,直至2018年,两国农业贸易逆差的总额达到220余亿美元,显示这种贸易逆差问题仍然存在[3]。
在国际贸易组织中,农产品的大量出口会改善各国经济结构,其自身发展实际和竞争力也会出现变化,这种变化又受到国际间技术和社会的发展,而受到间接积极的影响。在区域贸易合作中,参与贸易组织的各国要想保护自身发展利益,实现农产品竞争力的持续性特征,就需要依据国际化标准,改善生产和销售中的各类要素,逐步提升产品的质量,降低生产的成本,完成有效的出口。同时,各国还应将国际贸易动态,以及农产品贸易信息传递给生产者,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依据变化作出调整,完成转型和升级。
这种在贸易自由化背景下建立的有关农业出口的合作关系,对不同国家所产生的有益变化,都是较为积极的效应,被专业领域称为比较利益。这种间接性利益的出现,会一定程度地刺激各国的发展主动性,在产业内部形成积极的效能,通过内涵的建设来强化自身的发展实力。如2008—2018年,我国应用国家质检总局所获批的地理标志企业增长至7000余家,除少量其它产品外,大部分为农产品。以出口的蔬菜为例,我国所建立的质量安全示范区,区域内发展的农产品企业在短时间内增长至500余家,其中80余家获得HACCP的认证,为地区贸易发展带来强劲的动力。为此,在全新的经济发展形态下,以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发展为核心,带动农业内部的变革,势在必行[4]。
相关数据表明,我国农产品贸易区在近几年获得经济上的收益,不但包含交易上的利润,还在市场开放的环境下,通过内部结构的调整,实现产品分工的更加清晰明确,在生产和销售效率上,也侧方位地得到一定的利润。深刻表明在经济发展动荡时期,只有产业实现贸易自由化发展。才能在产业内部形成持续性发展动力,为国家提供长久的贸易效益。在农业贸易产业区中,农产品作为特殊性的产品,自身生产效率受到外部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影响,容易在贸易区内出现生产和销售滞后的问题,阻碍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效率。依据相关理论依据可以了解到,通过合理配置生产资源,可获得高效生产的成效。所以我国在推进区域贸易自由化中的农产品贸易发展过程中,不应生产所有种类农产品,而是应集中力量,将更多生产力集中在利润空间较大的农产品中,进行贸易商品的交换。这种自由化区域贸易可确保农产品贸易在资本和劳动力不受影响和转变的情况下,进一步刺激增加生产总量。
积极推进WTO改革,用于维护现有区域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发展体系。在此过程中,应注重参与WTO改革战略中,为WTO改革贡献经验、智慧和知识体系,注重对WTO体制的支持和维护,加强与美国欧盟等国家领导人员的沟通和交流,与贸易国家一起推动WTO改革。同时,还可利用多种区域贸易自由化发展场合,借助中国主导和参加的上合组织、金砖国家等,大力提高各国组织对改革WTO的重视,并给予其足够的支持,最大限度地保障发展中国家利益。若想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发展,就必须要积极参与区域合作,明确认识到WTO体制改革前提下,区域贸易合作这一大趋势。对外积极与各个贸易区域、国家等地开展自由化贸易合作,加快推进区域贸易之间的协定谈判。与此同时,在积极推进农产品贸易参与区域贸易自由化合作发展的基础上,还需要其进一步提高自身在市场发展中的竞争优势,注重对农产品贸易新的市场需求和新兴市场进行开发,根据区域贸易自由化背景下的各国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趋势,大力开发符合其需求的农产品,避免区域贸易自由化发展过于集中,而加大农产品贸易企业经营风险。此外,还应坚持“走出去”原则,加大境外农业投资力度,加强国内区域农产品贸易与国外区域农产品贸易之间的相互合作与投资,推进区域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加快调整参与区域农产品贸易合作的企业积极性,确保其自身所生产的农产品贸易跟得上区域贸易自由化发展脚步,符合其合作要求,可有助于尽早解决农产品贸易发展问题,进一步推进区域农产品自由化发展[5]。
积极推进我国农业产业与区域贸易结构进行有效调整,完善该结构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之处,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区域贸易自由化发展,需要农业产业注重提高自身区域贸易自由化发展水平,积极创新农产品生产方式,将以往分散性种植生产形式,转变为集中化种植生产模式,进一步提高自身抵御区域贸易市场风险能力,解决产品内部存在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有效调整不同产品所占的比重,构建结构完整且具有一定竞争力的贸易结构体系,加快产品贸易输出的实质性效果。提高农业产业整体发展水平,需鼓励各个区域大力推进农业合作社的构建,积极将分散式农产品生产主体集中到一起,形成集约化的生产集群,形成区域内的产业链,保障资金实力的全面化提升。还应加大对具有较强发展实力的现代区域贸易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其对应用先进信息技术、创新自身经营生产模式的重视程度,鼓励其扩大自身经营规模与区域贸易自由化发展规模,注重自身信息技术、科技技术以及生产技术水平的全面提升。积极引导农业合作社与区域贸易龙头企业种植具有更高附加值的经济农作物,大力推进农产品高水准加工、生产,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农业产品的附加值,有效改善区域农产品贸易仍以初级产品为主线的发展局面。此外,还应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贸易对区域贸易自由化发展标准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无论是技术标准、环保标准还是劳工标准,都需明确认识到该标准体系制定的价值和含义,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参与各项区域贸易自由化发展标准的制定与完善环节,建立农产品贸易的明确标准,形成产业带动性和发展的稳定性。
通过对区域贸易自由化的深入研究可清晰地发现,区域贸易自由化对农产品贸易的标准与质量要求是相对较高的,需要给予足够重视,加以创新、完善和提高,来保证自身贸易标准与质量符合区域贸易自由化发展需求。然而,目前的农产品贸易标准与质量却是长久不变的,这也成为我国农产品贸易实现区域贸易自由化的薄弱之处。因此,为有效转变这一发展局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快推进区域贸易自由化发展标准与农产品贸易标准向对接,加强对两者标准的有效整合与完善,加快推进两者标准深度融合。应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贸易技术标准,取得食品质量认证、JGAP认证以及HACCP认证,并在已完成质量认证的基础上,加大推广力度,引导区域贸易自由化,对农产品贸易的积极认证与高度认可。还应着眼于提升我国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加强对具有较高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和潜在优势的特色农产品的科研投入力度,提高对潜在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深入挖掘和开发,提升相应绿色农产品贸易生产力度,打造独属于自己的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消除我国农产品出口过程中遇到的贸易和技术类的壁垒,使更多农产品进入到国际舞台中,为我国带来更高的贸易准入效率。
总而言之,结合我国农产品贸易实际情况来看,农产品自身存在的特殊性,以及出口过程中遇到的贸易壁垒和逆差的问题,是主要影响农产品输出和效果的关键性因素。从以往各国之间贸易合作经验来看,积极加入贸易一体化发展组织、减少贸易壁垒和非关税壁垒,是促进各国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全球化日益加深的背景下,我国加快制定符合贸易组织协定的农业发展政策,在合理范围内为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条件和保障,不断加大农业技术的投入,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和增强农业生产效率方面,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为我国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发展提供保障,为我国在贸易区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提供帮助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