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家毓 王萌莎 罗峻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6)
河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其粮食总产量接连数年以来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10,是我国主要农产品生产大省之一。河南省位于中国中部,地跨海河、黄河、淮河、长江4大水系,大部分处于温带,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征为河南省带来了优质丰富的农产品,并且在全国农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竞争力。但同时诸多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严重制约了河南省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传统贸易模式下,河南省的农产品较为恶劣的生态环境和不稳定的产量阻碍着其农产品跨境贸易的发展,影响河南省农业经济的发展。在农产品经营主体方面,经营农产品跨境贸易的企业主体有较大变化,河南省农产品出口群体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农产品出口贸易的中坚力量。“互联网+”背景下的F2F模式大大缩短了河南省农产品生产与销售之间的距离,开拓了农产品贸易流通领域,促进了河南省农产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在“互联网+”新态势下,河南省的农产品跨境贸易产生了F2F新型贸易模式,F2F模式主要包括个体到工厂(Family to Factory)、面对面(Face to Face)、农场到个人或家庭(Farm to Family)3个方面的内容。F2F模式中有“物流”、“销售平台”、“农场”、“家庭”等多个主体共同参与,相互存在且缺一不可,各主体协同进化发展。这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贸易双方的各种个性化需求,不仅在过程中减少了贸易双方之间的流通环节,同时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产品跨境贸易的成本,提高农产品交易效益,解决了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诸多问题。
“互联网+”背景下的农产品跨境贸易发展需要完善相关信息来奠定基础,近几年来国内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有所加快,但就河南省地区而言,其信息基础建设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而且其发展的速度也相对滞后,很多层面还未得到普及。在跨境的互联网贸易平台对信息技术的基础条件要求比较高,如果信息技术水平跟不上发展节奏,在很大程度上会限制互联网背景下的农产品跨境贸易发展。
就目前来看,河南省的物流配送体系发展相对来说较为缓慢,这将成为限制“互联网+”背景下河南省农产品跨境贸易发展的巨大坎坷。农产品对外出口过程中,贸易双方能够利用互联网平台打破空间的局限完成交易,无需传统意义上的线下交谈,但是因为涉及到跨境物流配送,其复杂程度远远超过国内的物流配送,因而必须有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作为支撑。对于现阶段体系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要考虑到跨境物流配送距离较远,而一般农产品的保质期相对较短,保存的新鲜度成了一大问题,这样就增加了物流运输过程的成本,使得农产品失去跨境贸易应有的价格优势。河南省农产品出口贸易地点不集中,很多地区目前尚未完成高速公路建设分布,这也会增加物流运输成本而降低贸易效益。
在“互联网+”模式下的农产品跨境贸易中,许多中小型农企可以通过相关平台独立地和世界各地的买家联系并建立买卖关系,就目前河南省在检疫工作上的布置来看,对于农产品跨境贸易出口中的质量安全监管还不到位,缺乏完善的标准化系统,在这样的劣势条件下,如果出现农产品质量不达标、产品不合格等安全问题,对卖家农产品的口碑和国际市场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互联网+”环境下的跨境电商平台是河南省农产品对外贸易的重要平台,但是在这样重要的平台交易中也隐藏着互联网安全危机,其中包括支付安全隐患以及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等问题,对于交易主体双方而言,在这个过程当中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不稳定的因素。并且因为双方是在虚拟网络环境下完成交易,对于贸易双方的信用度必须要有严格要求,就目前互联网的信用审查机制来看还存在许多缺陷,在这样的情况下,“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安全问题将间接影响着河南省农产品跨境贸易的发展。
河南省地产丰富,农产品种类也是数不胜数,但是由于宣传营销方面的缺失,近几年来在国际农产品贸易市场中缺乏影响力,达不到很多发达国家所谓的品牌效应。在“互联网+”背景下,把握机遇发展F2F跨境电商模式为河南省农产品跨境贸易营造了崭新的途径,农产品企业可以在网络环境下向世界各地的农产品销售市场进行宣传和营销。从而走向国际市场,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同和合作,进而树立河南省农产品出口的品牌。
农产品跨境贸易形式从单一线下操作转变为交易主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这种改变提升相关农产品质量的同时大大节省了交易消耗时间,从而加快农产品质量和交易进程。在“互联网+”环境下,贸易双方能够通过其庞大功能获得满意的多重服务,使得贸易主体在面对各种风险时能灵活地应对,从而精细化农业生产,使其标准化产业化稳定发展。
在F2F模式环境下河南省的农产品产业链从国际上排行低端的加工制造向中高端快速提升,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不断向农业和相关制造业新能源领域渗透,带动整体贸易经济的发展。这种价值链的转变将重塑全球农产品生产贸易格局,河南省农民单个产品贸易可以借助“互联网+”的F2F升级模式提升在国际贸易价值链中的地位,全面构建农产品对外贸易新格局。
河南省农产品出口贸易的优势在于其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以及低廉的制造生产成本,这都是建立在其价格基础上的。随着各种农产品出口贸易平台的兴起和日渐发展,河南省农产品出口贸易逐渐失去了自身的价格优势。在“互联网+”环境下,河南省农产品贸易出口可以通过网络,利用崭新且先进的技术建立安全高效的网络管理系统。使得世界各地的农产品需求者都能够通过互联网F2F模式获取到所需农产品的全面信息,实现宣传效果与信息共享,从而提升河南省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当前河南省大部分农民农业创收停留在传统农业销售模式上,大多数农民缺乏现代化农业意识,大部分农民对跨境贸易建立在F2F模式基础上的优势缺乏足够认识,对于农产品只注重生产而不重视销售,导致农产品宣传力度不足、竞争力不强,优良产品滞销。对此,河南省各级政府需要大力做好农民的相关思想工作,帮助广大农民更新农业技术和销售渠道方法,补充学习先进的有关跨境贸易的知识。让广大农民接受并学会作为新型贸易合作手段的F2F新平台,让其互联网知识满足F2F模式下农产品跨境贸易的要求。
实施河南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流程,将传统的农产品生产转变为农产品产业工业化生产。利用F2F模式下相关信息软件对农产品的特点加以分析,从而针对不同特点的农产品设计相应的农产品供销体系,同时在农产品供应方面利用先进的数字化管理手段,实现农产品价值的最大利用率。在农产品生产部门实施标准化管理,加强生产条件的管控,严格按照标准化流程完成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
积极构建农产品物流配送系统,有助于农产品贸易F2F模式的推进。从目前河南省的农产品跨境贸易发展趋势看,其本地化的特色农产品物流运输平台提升空间非常大。需要建立合理的配送点,F2F模式主要是针对分散民众进行大范围的购买然后集中配送,如果没有合理的配送点则会大大提高其购物成本而降低收益。在农产品运输过程中,对于农产品的保存方式必须重视并且进行优化,根据不同特质的产品选择合适的储存方式,同时在不同地区气候条件下合理更改优化,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农产品受损的现象,提高物流运输的质量。
建立专业的农产品销售平台是当前河南省在F2F模式下农产品跨境贸易取得进步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为了确保平台商家之间的信誉,确保销售平台贸易环境的安全,政府部门应当严格监管互联网环境下相关贸易销售平台,制定和完善信用审查机制。充分提升互联网相关技术水平,避免客户信息泄露和支付漏洞等网络风险的发生,营造安全的网络平台贸易环境。在这样的专业销售平台推动下,才能够吸引到更多的海外消费者对于河南省农产品出口贸易关注和合作,增强彼此间的信任从而实现长久对接。
F2F模式下河南省农产品跨境贸易的发展与进步必须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只有确保农产品出口的健康与安全品质才能吸引更多的海外消费者。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完整的农产品出口的检验检疫标准,对农产品的质量问题必须严格把关,如果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现象,不管损失多少必须禁止其出口。河南省出口检验检疫局应当在当前的F2F新模式基础上建立检验监管新模式,对于出口的农产品质量严格重视并按相应的规定进行监管审查。必须要有效地对农产品出口进行监控,确保出口农产品的质量,从而树立良好的口碑,促使贸易双方的长久合作。
F2F模式下农产品跨境贸易属于新的尝试和发展,必须加大培养人才的力度。目前就河南省而言,农民的整体文化水平有待提高,农产品市场经营及网络平台销售意识比较薄弱。对此非常有必要提升农民的整体素养及培养相关的技能,从而在农产品生产层面增加收益。积极培养和引进复合型人才建设河南省特色农产品贸易,相关部门实施优惠政策鼓励相关专业人才到当地就业。定期有计划地对从事农产品出口贸易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有针对性地指导农民进行合理的种植和销售,使整体农产品企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当前“互联网+”已经深入融合到社会各个层面中,成为产业发展的必要性因素,尤其对于农产品跨境贸易影响重大,而河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互联网+”的盛行以及F2F模式的优势对河南省农产品跨境贸易的影响更加深远,不仅体现在河南省整体农产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产品贸易主体的获益,更加体现在其农产品品牌效应的树立以及国际竞争力的提升等方面。
基于“互联网+”背景下发展起来的F2F新模式,作为一种生态型都市农业中贸易双方联合互动的模式,在这个模式中双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不仅能保证农产品货源的安全以及交易过程的安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物流配送成本和寻找客户的成本,从而能够明显提高资源配置率。同时农产品F2F模式在国际市场流通方面大大缩减了整个农产品跨境贸易过程的流通环节,有效提高了农产品的流通效率,为消费者和相关企业提供了高度适配的供货渠道,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渠道成本。
这种基于“互联网+”背景下产生的全新贸易模式是河南省农产品走向国际舞台不可多得的机会,同时也是大势所趋,如能好好运用发展必将成为河南省农产品跨境贸易发展的新大陆。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对于现存的不足问题作出有效的措施应对,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互联网+”背景下的F2F模式的优势,从而对河南省农产品跨境贸易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河南省农产品跨境贸易才能逐步走向正轨,进而获得更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