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今我国交通运输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公路运输管理也成为了社会广受关注的问题。公路运输超载超限不但会对公路设施本身带来严重破坏,提升公路维修成本、降低使用寿命等,同时还可能因此造成各种交通事故,损害生命财产安全,也不利于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长远发展。对此本文围绕公路超载展开论述,以经济学视角探究公路超载超限运输的治理。
关键词:经济学;公路超载超限;公路治理
引言:公路运输关乎于人们的日常生活,近些年随着公路基础设施的完善,公路运输中的超载超限问题也愈发严重,对交通经济的发展带来严重影响。超载超限会提高公路残余弯沉值,导致承重层处于弯拉状态,这一状态下路面结构层难以承受弹性变形,造成公路破坏且减少公路使用寿命,也会造成交通事故。因此公路超载超限问题的有效治理成为了一项重大问题,而从经济学视角下探究问题的治理策略或将是一个全新的探索方向。
一、公路超载超限的经济学分析
当前还有很多地区根据车辆类型来收取通行费,这种方法通常结合车辆标准负载量和类型,所收取的费用与运营商支付的通行费一般和车辆批准吨数关联,但没有充分考虑到车辆所承载的货物重量。部分运输经营商出于利益的角度考量,运用这种通行费漏洞选择超载超限,从而控制公路通行成本。针对运输经营商来说,可以通过如下公式表示:。
在上述公式中,k代表运费,q代表货运量,而运费(TC)通常由可变成本(VC)和固定成本(FC)构成。可变成本与货运量呈正比关系,收入同样与货运量增减具有密切联系。若货运量增加则收入增加,若负载高于收支平衡点,则会产生利润,这时负载越高,产生的利润就越高,所以很多运输经营商都会选择超载超限的方式提高经济利润[1]。
二、经济学视角下公路超载超限运输治理对策
(一)积极转变管理模式,规范发展道路
面对运输超载超限问题,以往传统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存在一定缺失,仍需在管理模式上进行创新和改进,开发新的发展方式才能起到良好效果。在创新机制应用的同时还要尽可能规避超载超限现象,并且控制运输交易成本,助推运输经济的可持续增长。这便需要对公路交通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改进,可以在现有的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上探索创新,改善公路交通运输法律,并从多个细节方面考量,合理调配公路运输资源等。运输管理制度建设中,需要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内容进行优化,从而强化警醒作用。责任部门也要明确自身的职责,细致划分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与义务,避免职责交叉问题,在内部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让管理工作更有序。
(二)合理借鉴国外经验,优化超载超限处罚机制
根据国外公路超载超限的做法与经验来看,不少国家所采取的制度与方法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如瑞典的《交通法》中明确规定,车辆每年都要进行车检,若在车检中发现任何安全隐患都要停止使用,若车辆未经年检,发现后勒令停车并予以处罚。瑞典在公路建设设计标准中也作出了明确规定,结合公路运行状况不断更新规范内容。政府及职能单位针对公路管理形成合力,车辆超载超限处罚规定中,超载车辆可处200~500元的罚款并扣除3分,若超载重量高于载重量的30%,或荷载人员数量超出标准,可处500~2000元罚款,并扣除6分。公路运输需要明确超载超限问题的关键所在,很多超载现象出于经济利益的方向考量,那么在处罚管理上也可以适当加大罚金力度,公路收费根据车型执行,并在入口处进行承重检测,若发现超载超限车辆则禁止通行[2]。
(三)完善超载超限法律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结合超载超限问题的管理要求,可以对货运车超载现象采取限制和惩处结合的方法,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明确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于超载超限问题的责任,针对超载超限问题的治理与惩处管理有关制度中,应当明确地方政府机构和相关部门职责,利用更灵活可行的工作机构与规章制度体系,强化超载超限管理力度。为达到管理工作要求,确保超载超限运输管理法律的有效落实,非法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超载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可以出台超载超限运输车辆黑名单制度,针对严重违反交通运输法的行径视情况予以刑事处罚,长途定期运输企业也要做好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利用定期培训的方式强化运输司机的法律意识,让员工也深入了解超载超限的危害性与严重性,让法律法规能够落实到各方各面,也从根本上降低超载超限问题的发生几率。对此需要积极打击非法货运企业,通过法律体系建设提高法治震慑力,实现超载超限问题的长期治理。
(四)引进现代科学技术,做好货运车辆的跟踪监控
当前,针对公路超载超限的检查与管理多为交管和路政等部门在公路现场执行,以人力的方式展开管理不仅效率不足,而且无法实现全天候监管,导致管理工作本身面临着成本高和时效性差的问题。同时人工执法的监管模式不但不能对超载超限问题起到显著效果,还可能会导致公路运输乱收费等问题,甚至让公路超载超限问题更加严重。为有效规避这些问题,可以引进现代科技手段,构建现代化全天候性的公路监控系统。系统功能应当包含以下几点:1)能够对車辆信息进行识别,利用该系统可以做到系统与车辆之间的动态化交互,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准确获取车辆信息与货物信息、车主信息、路段信息等,这些信息可以及时向运输管理部门传输;2)公路运输管理部门监管系统应当包含收费站点的自动计重系统与说服诶系统,通过网络技术将这些控制中心有效连接,利用物联网和GPS等技术,将运输车辆和公路管理部门的管理系统对接,运用计算机实现车辆信息的自动获取、自动处理、自动监控等,提高车辆跟踪监控时效性,更有助于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3]。
结束语:超载超限会对公路路面带来严重破坏,而这一问题的治理也是一项持久性的工作,期间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与经验,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引进现代科技技术等,借此来提高公路运输治理效果。
参考文献
[1]严兆明.基于经济学视角的公路超载超限运输治理探讨[J].中国市场,2021(29):133-134.DOI:10.13939/j.cnki.zgsc.2021.29.133.
[2]周树鑫,陈铭希.经济学视域下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对策研究[J].大陆桥视野,2021(05):42-43.
[3]董海芬.探讨基于经济学视角的公路超载超限运输治理[J].现代经济信息,2020(08):154-155.
作者简介:姓名:孟刚(1977.01--);性别:男,民族:汉,籍贯:山东省郯城县人,学历:本科;现有职称: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运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