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光
(山东艺术学院 艺术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 250300)
在乡村振兴的历史进程中,作为乡村文化重要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将被赋予更新的意义。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不再是孤立的,而是已经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构成。它也不再单一地体现为文化的理念,而与乡村经济建设、农业产业密切结合,形成强劲的动力结构。认识乡村非遗保护及传承的科学理念与策略,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环节。将乡村各项文化建设与非遗的保护传承实现有效链接,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必由之路。
与城市文化建设机制相一致,乡村文化建设同样呈现为由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链接而成的运行机制。历史上,乡村文化运行机制并不明晰,甚至较多区域长期存在文化运行不够畅通的状况。在改革开放大潮的推动下,特别是新世纪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以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需要,人们将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予以分解,使之成为文化建设的双翼。而伴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人们又将其与前者相并列,建构成为相对完整的体系,同时形成一个有机的运行机制。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均是如此。
近年来,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呈现出快速崛起的态势,在乡村文化的整体格局中居于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乡村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持续开展,激活了乡村长期沉寂的文化结构。乡村历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集中的地区,理应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但由于过去多年乡村的式微,这一作用并未获得有效发挥。同时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兴起的早期,忽视乡村的现象十分严重,导致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脱离其所产生和持续发展的乡村,使之成为无本之木,无水之源,传承难以为继。因此,加快激活乡村非遗保护与传承这一事业,以此为契机,充分融入和参与乡村文化建设,使非遗保护与传承成为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路径,在当下显得尤为紧迫。
非遗的保护与传承由局部到整体、由单一到综合的开掘与发展,成为中国乡村文化的鲜明特色。乡村从来不是一个纯粹的空间概念,而是一个复合体:其既是一个乡民生产生活的空间区域,为乡村和城镇生产和再生产提供资料,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又承载美丽乡愁,是人们思想和心灵上的归宿和坚实依托。而美丽乡愁和心理上的依托源于各种文化设施或文化内容的支撑,它们在过去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天同样不可或缺,特别是在文化振兴过程中,不仅承载着维系乡村社会发展的重任,更应成为留住美丽乡愁的承载者。当前,乡村演艺、手工艺、旅游、休闲、康养、健身以及农业体验等都已成为承接都市游特别是近郊游的有效方式,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某些因素,可以打造具有浓郁区域特色的审美形式。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绵延千年,其深邃的理念早已入骨入髓,当今亦能凝聚共识,发挥合力,理应成为城乡民众向往和追求的文化形态。
乡村非遗保护与传承事业的开展,显现出乡村在中国当代文化建设中的不可替代的地位与价值。在城市与乡村之间,一些西方经济学家更强调城市的主体地位,认为乡村是城市的附庸(1)刘易斯提出了二元经济理论,认为传统的农业部门是落后的,一个国家必须把传统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全部转移到现代城市工业部门,才能实现现代化。费景汉和拉尼斯、乔根森等人发展了他的模型,此后的发展经济学家依然秉承该观点。总体而言,西方发展经济学具有浓厚的城市中心主义色彩,认为乡村必然依附于城市。。而在中国,乡村建设也曾长期遭到忽视,乡村的资金、资源和劳动力不断向城市集中。在政府号召文化强国的大背景下,传统文化受到空前的关注,成为提升文化发展水平、增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支撑,而作为非遗的传统文化样态在乡村文化中保留较好,品类繁多,理应在当代文化建设、特别是乡村文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当然,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必须适应当代的变化,适度引入城市文化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合理质素,充分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代审美观念、接受习惯的适配,以此得以有效保护与传承。
在乡村文化建设运行机制的诸多元素中,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十分凸显,但人们愈来愈清晰地看到,这一机制的完善与高效运行,离不开非遗的传承与保护。
正是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期存在与衍生,奠定了乡村得以永久保持自身特色的基石。多姿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丰富与改善乡村文化,其间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原生态展示或选取精华因素予以展示,将最具代表性或独特性的内容真实完整地展现给受众;二是利用原有质素进行创造性转化,开发出与现代生活相谐的衍生产品。两种方式都能帮助乡村实现独特的语言表达、构建丰富形式的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精神的展现,具有特殊的价值,深入挖掘其鲜有的经济价值、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将会实现其效益最大化。特别是将其作为一种文化力量,使之成为当代乡村文化建设的有机构成与重要环节,其活力与影响力更能持续显现。
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将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提供源源不绝的资源。乡村文化建设中的文化资源可简略地分为当代文化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亦即文化遗产),特别是各地特有的传统文化资源,充溢着中华民族的文化精髓,展现出各地乡村独有的文化魅力。传统文化资源又可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凝集着当地乡民对待自然与社会的丰富情感和卓越智慧,理应予以充分挖掘和利用。在当代,乡村难以固守原有状态,亦无须固守。不同于城市,乡村具有独特的文化价值,不可成为城市的简单模仿者。乡村特色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利用正是一剂良药,可以疗治乡村的沉疴,推动乡村走向新的天地。
乡村文化建设需要持续地获取动力支撑,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已成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乡村文化建设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最基础也最具核心的作用便是改善乡村社会风貌,促成良好人际关系的生成。其间,世代形成的乡规民约与法律法规受到关注,而传统文化中的价值观念显得更为必要,仁义礼智信以及处理乡民关系的议事方式、家(宗)族理念等在调和乡民关系时均发挥重要作用。而在乡村文化产业方面,也须时时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汲取有益元素,以求获得传统文化意蕴的渗入与特色文化风采的支撑。
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已然呈现出深度融合与有机互补的良性态势,这不仅是乡村文化建设繁盛景观的呈现,更为文化建设的运行机制注入了鲜活的能量。
乡村非遗的单一性发展,难以维系其持久的活力。近年来,尽管得到政府和民间的努力推进,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和项目再获生机,但整体来看其保护实践还难言尽如人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未在社会上发挥其最大价值和效应,核心原因即在于其保护未能与乡村文化建设融汇于一体,仅孤立地思考和探索某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或项目的优势与特色,而忽略所在地文化建设的现实境况与需求。事实上,很多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项目之所以活力充盈,原因即在于和当地文化建设诸多范畴的充分融合,成为文化建设的有机构成,其价值遂得以有效展现,而各种文化建设的成效反过来又促进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发展。因此,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应充分融汇于乡村文化建设体系之中,实现与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构成的互融与互动。
乡村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只有融入整体文化建设之中,方能获得强劲的生命力。对于乡村而言,充分利用当地特有文化资源,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有其必要性和迫切性,其间,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与文化项目的创新性有机融合,进行创意性开发。生于斯长于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与乡村生态毫无违和感,在维持特色的同时,又可促进经济发展,最终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各项文化甚至经济文化的良性互动,实现融合与统一。反之,离开某地特有的文化传统作为支撑,仅照搬其他国家、地区成熟文化项目的躯壳,虽有短暂亮色,但难以长久存续。
非遗的保护传承与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之间的互融与互补,标志着乡村文化建设运行机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动力源。在这一相对完整的运行体系和机制中,三者相互支撑,形成联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为乡村非遗的保护传承和乡村文化产业提供了人力支持和社会基础,乡村文化产业可为乡村非遗的保护传承和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物质保障和资金扶持,乡村非遗保护与传承则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注入了精神活力和文化资源。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以提升乡村居民文化素质和审美品位为旨归,乡村文化产业则以增进乡村文化的影响力和经济价值为目标,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不仅成为乡村区域文化的特色而得到呈现,同时又作为基本元素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之中,共同推进乡村文化机制的良性运行。
作为文化形态在乡村社会的呈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因素渗融于乡村丰富和多样的文化形态之中。“乡村文化是多元的和多层次的,特别是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中国乡村文化建设更加体现出鲜明的特征。从整体文化呈现来看,乡村文化表现出多个维度”(2)田川流:《乡村振兴中多维度文化的构成及其价值实现》,《民族艺术研究》,2020年第2期。。与之类同,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蕴涵丰富,也体现出多样性,大量非遗元素早已氤氲于乡村各种文化形态,在相关观念文化、公共文化、产业文化、审美文化中均有充分体现。
与物质文化相比,观念文化具有更为厚重和深沉的特点,它是民族、国家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潜移默化、长时间积淀而成的。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古国,中国长期以来都以农为本,农业文明占据核心地位。与之相关,乡村文化逐渐成为中国社会文化的重要主体,形成了完整的礼仪、风俗和俗信,并熔铸于中华民族的深层心理结构。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和积累,此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深深内化于人们的观念中,成为观念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斗转星移,中国现代化道路开启后,中国逐步融入世界,社会环境发生了较大改变,但在悠久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的观念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依然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与精神风貌。
在中国社会逐步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虽然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改变,但显见的是,乡村的礼仪、风俗和民间俗信依然是乡民生产生活的精神依据和行为指南。其中不少活动样式已沉淀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这些礼仪、风俗和民间俗信本身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体现形式,如对长幼行为标准的践行、红白喜事的操办准则、祭祀祖先的活动等都是代代传承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很多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本身不构成乡村的礼仪、风俗和民间俗信的精神内核,但却成为这些观念文化得以有效展现的依托,如用于制作喜事面食的面塑技艺、端午辟邪所用黄酒的酿制技艺、制作祭祀用纸马的扎制技艺等无不成为展现观念文化的重要元素。
乡村治理渗融了大量公共文化的内涵,乡民精神生活更是充满了公共文化的因素。正是在公共文化服务的厚重基础之上,乡村特色及传统文化样态方能得以传承。而今乡民对当代文化的接受与传扬,主要也是得益于公共文化的辐射与推进。历史上,宗祠是传统中国乡村的核心公共场域,宗祠文化作为公共文化在乡村亦产生巨大影响,今天在很多乡村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封建时代,乡绅或曰乡村文化精英是乡村治理的核心主体,他们德高望重,作为当地的意见领袖,多是家族中年长或文化水平较高者,以宗族或家族力量实现乡村治理。其中,宗祠是重大事件的协商场所和重大事件的见证者,环绕宗祠文化的建造技艺、美食烹制技艺、服饰制作技艺、姓氏文化、谱牒文化也成为公共文化的重要构成,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过去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天依然有较为强烈而鲜明的色彩。
在乡村发展过程中,为了应对自然、社会的危机与挑战,获得更多发展的可能,乡民之间也形成了较为固定的伦理观念、礼仪形式以及人际关系的处理方式,其中最为稳定的是基于血缘而形成的家庭关系以及家族关系。人际关系中最常出现的是同族同村互助,人们倾向于共享喜悦与同克艰难,结婚、生子、升学、乔迁时的祝贺,丧葬、生病时的帮助都是互助文化的表现。这些处理方式经过历史沉淀和反复修正,已成为乡村的公共文化。功能派人类学认为,作为人类创造的产物,文化的功能和目的在于满足人类的需要。乡村公共文化存在的目的亦如此。为了调适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上述公共文化效能遂日渐强化。与之相匹配,乡村也形成了诸多节庆活动,借以崇敬天地,缅怀祖先,共同的先祖和共同的行为方式,强化了彼此之间的链接,稳固了乡村的基础,时至今日乡民对上述节庆活动依然十分看重。公共文化中很多内容本身即属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与之相关的诸多节庆活动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秀代表。
中国乡村产业文化的构成,以传统农耕文化为核心,又以中国传统哲学理念为引领。而以传统农时运作与耕作技艺为代表的非遗样态,已成为当代乡村产业文化的重要内容。 “天人合一”、顺天应时的理念以及与之相随的礼仪在推进农耕文化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早在先秦时代,我国便产生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其后渐趋完善,不惟农业生产,亦扩展至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成为一种哲学思想,其影响延至当代。二十四节气的产生便源于这种思想,它强化了天人合一的观念,并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指针。丰收之后的收割和欢庆丰收的方式正是天人合一观念的展扩,人们以此表达对自然馈赠的感激和崇敬,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在当代,践行“天人合一”等观念亦十分重要,良好的自然生态与悠久文化传统的有机融合,有利于实现建设项目与环境的相谐,避免丧失其独有的韵味与个性。
漫长的农业文明留下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围绕农耕所形成的技艺与习俗,已成为当代乡村产业文化中极富价值的内容。如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的轮作制度,即一块土地在一年内种植多种农作物,它既可降低病虫害,又涵养土地肥力,提高生产率,另如间植、生态种植等都是中国农业文明的重要遗产。而在耕作之外的林业发展中重视自然的作用,形成了山神崇拜或森林敬畏观念,在树木砍伐、林产品采收,特别是人参产品采收过程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禁忌规制或祭拜习俗,其中的理念今天亦在坚持;渔业方面,为了渔事活动的安全和丰收,形成了祭海习俗,今天一些地区的大型的渔猎活动仍遵守着这些习俗和相关仪式。
在非遗样态中,艺术与审美元素始终居于核心的地位,乡村审美文化与非遗的交融也是如此。乡村审美文化活动有着悠久的历史,而今更成为乡民们追求美好生活愿景的表现形式。不少乡村审美文化由单一而综合,由少数人到多数人的参与,已然呈现出丰富多彩的景象。手工艺是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用占据主导地位,但美的追求很少缺席,通过色彩的搭配、形状的选择以及与实用功能的嫁接,实现了审美内涵的提升。各地的编织艺术,如草编、柳编、藤编无不追求审美与实用功能的结合,成为乡间审美文化的重要组成。它们在乡间有自己的生存空间,更多的则进入城市,甚至出口海外,成为沟通城乡、连接内外的中介。纺织艺术同样如此,在服装制作、室内装演、家具、家装方面持续发力,成为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有效载体。葫芦艺术、年画、民间绘画、剪纸等等同样如此。
乡村非遗活动及其样式的审美内涵,更多表现出乡民们生存愿望、生活情愫以及理想追求,审美文化便成为重要的表征。漫长历史的积淀为乡村留下珍贵的非遗品种,民间演艺便是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另一常见内容,其既包括戏曲、曲艺、舞蹈,也包括民间响器班等多种形式。与戏曲、曲艺、舞蹈不同,响器班多存在于乡村,常用于婚丧嫁娶,其形式规整,情绪浓烈,营造或甜蜜或苦痛、或欢乐或悲切、或优美或崇高之氛围,于是感情融入特定情景,境界也得以升华。中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与生产生活相匹配,不同地区、民族的乡村形成了个性鲜明的演艺形式,或沉静或亢奋,或柔情或激烈,或直率或委婉,戏曲、曲艺、音乐、舞蹈无不如此。演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既与生活状态和思想感情相适应,又以其生命力的迸发,成为乡民表达欢愉悲伤苦闷、畅抒各种思绪之良途。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需要环境与平台,而乡村文化建设诸多范畴均可为非遗事业提供良好的空间与契机。作为乡村文化建设的基本策略,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深度开掘与精细运作,在推进乡村文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乡村文化建设中其他构成因素的驱动,也将充分激活非遗的因素,拓展其内蕴的价值。
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翼,乡村文化建设肩负着提供智力支持和文化动力的重任,其建设必然是包容性的,即其既离不开时代文化的融入,又不可回避传统文化的复归和持续影响。此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文化典型代表便有了存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乡村文化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在保持乡村特色的同时,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的发展,其间乡村文化生态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在改善乡村的文化构成与生态面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且为传统优秀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优质土壤。乡村非遗的承续及其品牌的打造正是得益于此。
诚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和传承需要乡村文化生态的稳定,但这并不意味着乡村的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僵滞。美国学者克莱德·M·伍兹认为,由于社会文化环境或自然环境的改变,“变迁在所有社会文化系统中是一个永恒的现象,尽管变迁的速度和表现的形式,在不同的情形下大不相同。”(3)[美]伍兹:《文化变迁》,何瑞福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2页。现实确实如此,环境不断变化,文化也在变迁,恒定的生产生活环境不可能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适应于变化的环境。动态变化的生产生活环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也为其提供了新的质素与沃土,促使其接受新的环境和要素,呈现新的面貌。
非遗保护与传承由凌乱与单一的呈现走向有序和规范化管理,意味着对民族和区域性文化遗产的高度尊重与科学传续。继而,对非遗保护与传承平台的建构及其传承人和相关人才的培养也摆在人们面前。对非遗保护传承人才的培育又与乡村文化建设精英人才的培育相关联,更多文化精英人才同时也属于非遗保护与传承活动中的骨干。
非遗传承人担负着承继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命,而乡村文化建设也须为他们发挥能量提供适宜的平台。非遗技艺的发挥与产品制作,成为非遗传承人得以施展才华的场域,相关产品的展览展示,更成为非遗传承人显示其艺术价值的舞台。传承人不仅在对非遗事像予以保护中施展才华,更在于通过非遗传承展现智慧。无论是活态传承,还是生产性传承,均需要更多人们投身其间。加快建设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平台亦是人才培养的基础工程,这一平台应是适宜的,符合当地非遗活动的基本需要和传承人习惯;其平台又应是充满效能的,需满足传承人保存、设计、制作、展示、生产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其平台还应是多元的,不仅体现为房舍及设备的建构,更体现为研究、展示、运营等综合条件的完善。其间,对关键岗位与核心人才的培育及扶持更是重中之重。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民族记忆,其有效传承,需要广大的关注者和支持者,培训和相关的教学活动亦显得十分重要。在乡村,可为非遗传承人举办培训机构,甚或有机会到中小学中担任教职,让更多学生关注非遗项目,为其传承提供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进而营造良好的传播氛围。另外,众多非遗项目在产生之初便自带经济属性,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明显,即便那些乡村节庆活动也与经济密切相关,在当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亦能持续创造经济价值。无论对非遗项目的创意设计、特色生产还是市场营销均可产生经济效益,成为改善乡村乡民生活状况的有效途径。乡村非遗传承人不仅应成为中国文化传承的担当者,以及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产品的设计者、生产者和传播者,同时又应成为乡村文化建设及经济建设的精英人才。
尽管对非遗能否实施经营化运作一直存有争议,但至少对部分具有生产效能的非遗项目注入市场机制,并无大的分歧。恩格斯曾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革中去寻找。”(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79页。恩格斯的论述表明,生产方式的变革对社会变迁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生产方式的工业化必然导向社会的现代化。中国近代的遭际、新中国的建设成就以及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表明,现代化是不容回避的问题,经济如此,文化亦如此。在这一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遭遇了种种困难,很多项目已经消亡或趋于消亡。如何接受时代的洗礼和挑战,实现与现代化的有效衔接,是不可回避的难题。这种衔接与融合,首先是运用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如数字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与传承。乡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获得展示的机会相对较少,应利用数字技术做好留存和传播工作,扩大其社会影响力。
其次,非遗营销要与现代审美观念相结合。一个时代有其特定的文化语境,人们亦有相应的审美趣味,过去的文化遗产未必完全适合当代受众的需要,为此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重要资源,或者对其进行合理性改变,适当引入现代人的思维,用现代人的审美观念去适度改造与制作;或者从中提取其文化元素,融入现代文化项目的设计制作之中,令其传统理念与质素获得新生。而在非遗营销中,也要恰当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既不应为单纯迎合当代人的观念而牵强附会和过度阐释,也不应固守陈旧观念而对非遗解读了无新意。
非物质文化遗产事像的恒久传承客观上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质素符合时代需要,二是非遗生态呈现出丰沛的活力,如此方能推动非遗活动融汇于乡村文化建设之中,既为非遗传承创造优越的条件,又可在乡村文化振兴基本策略的坚守中呈现新的价值。
非遗质素与时代需要的一致,以及与乡村现实生产及生活的相谐,是非遗得以持久传承的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于特定的生产与生活环境,并伴随生产生活环境的变化长期存续。当前某些生产生活方式已发生较大改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较大冲击。但对于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在当代依然有重要价值,比如观念文化中所具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诸如乡村礼仪等内容在当代依然可以发挥有效作用。当前我们重视依法治国,同时强调以德治国,德治的基础和重要手段便是世代传承的优秀文化,其中乡村礼仪、乡村的信仰、仁义礼智信等观念正是其重要内容,它们对于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和谐发挥着突出作用。较多濒于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虽难以活态传承,但通过博物馆传承等方式,将那些承载了丰厚技艺与精神的物质实体予以永久保存,并通过衍生品创制、数字技术传播或利用其元素进行二度开发,使之成为可以进入市场和广泛传播的特色产品,由此,不仅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获得了延续的可能,更使乡村文化的内容得以丰富和展扩。
令乡村非遗保持充分的生命活力,是显现其基本价值的重要因素。而将非遗的活力传承置于乡村文化振兴的宏观战略之中,则可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乡村文化建设的基本目标是提高乡村文化的向心力和影响力,乡村文化建设的实践为非遗事像的恒久传承提供了客观条件。无论是对乡民的公共文化服务,还是文化产业的开展,均应将非遗元素的价值呈现作为必选项。即使是乡村经济领域的各项活动,非遗因素也将在作为经济文化的构成中发挥作用。作为具有当地特色、民族特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可替代的优质资源,将沉寂中的非遗因素予以激活,并使之保持和不断增进生机与活力,将成为乡村文化振兴整体策略中的有机组成。在文化建设中,既可以使乡村多样文化得到非遗元素的滋养,又应使非遗事像与当代文化活动的结合中保持恒久的生机。如此做,方为非遗保护与传承乃至文化建设的有效策略。
总之,乡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成的重要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也都与乡村的变化密切相关,在乡村振兴的大潮中,应将非遗保护传承充分融入乡村文化建设之中,实现非遗对乡村文化振兴的有效推动,如此做,不仅呈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既有价值,而且为乡村文化建设展拓路径,增添活力,在实现乡村振兴宏伟目标中呈现其更高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