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合理复配混用,可以提高功效,扩大使用范围,病虫兼治,减少用药量,提高施药效果,同时还能有效地规避病虫杂草的抗药性。目前,生产上盲目复配和混用农药的乱象较多,有的连一些基本要求都没有考虑,因此出现无法达到复配混用的目的或出现药害。一般来说,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农药混配使用必须遵循的原则。
(1)不影响药剂的化学性质。2种或2种以上化学农药混合后,各药剂间不会发生化学反应,各种有效成分的化学性质不发生变化。(2)不破坏药剂的物理性状。混合后不能出现浮油、絮结、沉淀或变色,也不能出现发热、产生气泡等现象。(3)扩大使用范围。生产上广泛使用的农药大多数具有选择性。将具有不同杀虫、治病功能的化学农药复配混用,其作用机理应互补,以达到扩大使用范围的目的。(4)延长农药的持效期。在使用农药时,应将持效期长的与持效期短的复配混合使用,发挥互补作用。(5)作用于不同虫态、不同病虫害的农药混用。(6)避免出现药害等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