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永红
党的十九大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写入了党代会报告,并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战略步骤。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为此,必须严格抓好基层社会治理这个关键,进一步实现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一、推动治理理念的“大转变”。
一是树立“引领”理念。推动基层党建从带动不强向深入引领转变,基层党建要融合“网格化”管理,逐步形成“小网格、大党建”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探索“党建+群团”“党建+网格员”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动员群众、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解决基层治理“力量散”“管理乱”等问题。二是树立“参与”理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划拨专项资金、筹集社会公益资金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事务性工作和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和服务社会基层治理,优化治安政务服务,激发社会协同活力。三是树立“服务”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目标。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一般人群、特殊人群、重点人群,精准分区分类服务管理。在扶贫、交通、医疗、教育、养老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创新方式方法,提供精准化社会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二、推进治理模式的“大融合”。
一是创新普法宣传,夯实法治基础。创新法治阵地建设,除传统的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广场外,还应创新建立融媒体法治文化阵地,以融媒体普法内容传播速度快、实效性强、覆盖面广的特点,为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借助“法律七进”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达到宣传一处、教育一处、发展一处、提高一处的目的,使受教育者自觉形成法治意识,努力推动基层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认真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开展选举、议事、公示等事务,让老百姓真正的当家做主。二是健全民主管理,倡导德治风尚。坚持以规立德。完善、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强化规范约束,发挥明导向、正民心、树新风的积极作用。坚持以文养德。广泛开展道德讲堂,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开展移风易俗、讲文明树新风等宣讲活动,引导村民修德向善。坚持以评弘德。全面实施道德工程,通过评议“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扶贫人物”“最美乡村教师”“最美乡村医生”“最美家庭”“最美驾驶人”“最美孝心少年”等活动,形成鲜明的舆论导向,带动整个社会道德文明水平的提升。坚持家风建设。倡导良好向上的家风,正向推动社区德治良性发展。三是破解治理难题,彰显自治成效。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推行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仅是人民当家做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也是对基层社会自治的积极探索。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看,由于政府大包大揽、管得过“宽”,大量事务和矛盾实际上都汇集到政府身上,对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空间产生了挤压与反向依赖,影响了城乡社区成员的参与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基层社会自治作用发挥得比较有限。要健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社会自治体系,形成自己参与并处理自己的事务,社区“事事有人管”,合法合情合理解决问题,以群众参与监督社区事务等良性互动,促进社区和谐。
三、助推治理體系的“大完善”。
一是健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大力加强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建设,配齐配强乡(镇)、村调委会和村小组调解信息员,使“第一道防线”在组织上得到保证。强化预防预警能力,有效防范矛盾风险,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调处,强化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巩固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强化调解技能培训,要进一步强化调解队伍建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建议把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乡村干部培训计划,促使基层调解员调解水平有明显提高,素质有明显增强,业务技能有明显促进。二是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专门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深入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强力推进社会技防建设,加强治安巡逻快速反应,强化阵地控制挤压犯罪,全面抓好治安排查重点整治,加强警情研判等级预警,严格夯实责任兑现奖惩和严格治安防控绩效考核。针对治安管理复杂的重点地区,犯罪分子易藏身落脚的重点部位,易滋生丑恶现象的重点场所,人财物流动频繁、不法分子容易混迹其中的公共复杂场所进行定期排查。三是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乡(镇)、村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突出的抢劫、偷盗的治安问题组织专项打击;严厉依法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铲除农村黑恶势力,扫除黄赌毒,净化农村环境,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农村重点人员的管理,完善重点人员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的监控防范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帮教措施,进一步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突出联防联管,深入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精细化管理。突出试点创新,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四、促进治理手段的“大提升”。
一是专项资金明确化。要明确设立基层治理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资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激励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资金适用范围、扶持方式、使用原则、法律责任等,通过政策导向和资金倾斜,激励各方积极参与,提升社会治理质量和公共服务效益。二是队伍力量再壮大。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健全完善政法综治队伍教育培训、职业技能进修、岗位交流等培养机制,在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矫正帮扶等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建立专门性从业入门培训课程。推动基层综治服务的专业化,培养一批懂电脑、懂信息、懂数据的基层综治干部,提升综治队伍科技水平。三是社会治理智能化。坚持大融合、大共享、大应用思路,加强对科技信息建设统筹,发挥好大数据作用,推动广泛融合共享内外数据。积极优化“雪亮工程”建设,深化平安视联网建设,建立起“互联网+社会治理”的“一网通管”格局,做到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为社会治安防控、震慑犯罪、治安灾害监测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