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文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部署要求,着力构建党的领导、村民自治、村资管理“三位一体”基层治理体系,形成共同发力的治理联合体。构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一体化组织指挥体系。根据县域功能,成立片区联合党委,由县级领导指导联合党委党的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构建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一体化综合治理體系。聚焦民主决策、管理、监督等自治重点,编制村级事务管理清单,搭建“智慧村庄”在线治理平台,开辟议事协商新方式。创新“银村直连”三资监管,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评选“苗乡好儿女”,选树全国文明家庭等,厚植文明乡风民风。构建以村资公司为纽带的一体化村资管理体系。成立县、乡、村三级村资管理公司,村资公司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授权、管理、监督,县乡两级村资管理公司管理指导下,依法经营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并将集体经济收益交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分配,让村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的红利。(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 杨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