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小贷业务模式及监管现状分析

2021-12-06 20:52戚豪越
装备维修技术 2022年3期
关键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监管

戚豪越

摘 要:自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以来,市场对小额贷款的需求日益激增,线上开展的网络小贷业务也应运而生。本文从我国网络小贷业务的发展背景出发,揭示其业务模式及监管现状,分析现行监管体制下网络小贷业务存在的缺陷,针对监管当局下一步应如何促进网络小贷业务的健康发展从外部及内部分别提出对应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网络小贷行业风险监管体系。

关键词:网络小贷;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监管

1.背景及意义

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较快,数字金融经济在不断改变人类行为,银保监会对网络小贷业务平稳发展给予高度重视,2020年7月相关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互联网贷款内涵及范围有了恰当的划分,针对贷款风险等各方面提出了详细的治理要求。网络小贷业务的出现弥补了行业基础设施缺陷,做好征信体系方面的“软服务”,提供完善的金融系统打造“硬支撑”,激发了国内金融市场活力。

2.网络小贷业务概述

2.1网络小贷业务概念

网络小贷业务是指贷款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利用数据分析等技术方法,以线上平台积聚的客户的日常交易及经营数据等系统内部信息为基础,结合通过外部合法取得的其他相关信息,对申请贷款客户的信用状况经过深刻的评析,通过线上完成贷款的请求审批、放贷与资本的回笼、风险识别与控制防范等相关业务。

2.2网络小贷业务的特点

网络小贷业务方便且效率高,能实现流程全部线上化且申请贷款服务平台不受时间限制。网络小贷业务门槛低,实现地域间开展无限制,贷款业务的开放性也大大提高。

2.3网络小贷业务的发展现状

网络小贷公司地域分布不均衡,存在注册地与客户源异地的现象,网络小贷公司数量在初期迅速增加之后趋于平稳,加强对网络小贷业务公司的监管政策陆续出台,各贷款平台连续缩减放款额度,营业收益率大幅降低加上许多网络小贷公司因新出台的政策可能存在风险而纷纷退出该行业。

2.4网络小贷业务与传统小贷业务的区别

网络小贷业务突破地域限制,通过网络平臺实现跨区经营大大提升了其业务量及业务范围。在业务模式方面,传统小贷业务以线下实体企业为主要目标发展业务,相关成本高且贷款手续繁杂,对风险把控能力也较差,相反网络小贷贷款效率显著提高且交易成本也在逐渐削减。

3.我国网络小贷业务模式

网络小贷业务以实体经济作为交易背景打造全程线上操作模式,当前我国网络小贷业务有如下三种模式:

3.1互联网公司利用自有平台客户资源开展小贷业务

许多互联网公司顺势利用自身互联网平台优势开发网络小贷业务,通过分析平台所提供的客户行为等数据来评估申请贷款客户的信用水平和偿债能力,实现贷款平台业务模式的多元化。

3.2传统小贷公司转型升级开展线上平台服务

此模式主要是传统小贷公司改革试行线上业务,积极调整发展战略以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充分运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便利方式,为其发展提供新思路。

3.3电商企业自有平台与第三方资本结合满足客户贷款需求

像阿里小贷公司这样的电商企业,发展早期资金实力较弱,其为客户提供的贷款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发展后期因集团整体经营发展状况良好,拥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使其试图转向主要用自有资本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发展形式。

4.我国网络小贷业务监管现状

4.1我国网络小贷业务监管体系

我国采取“一行两会”对如网络小贷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实施监管并依据网络小贷业务主体及业务模式的不同将其分为不同类别分别进行监管。我国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以央行为监管核心,地方基层落实跨区域合作。

4.2我国网络小贷业务监管现状中存在的问题

4.2.1外部法律监管及行业制度的缺失

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监管不到位,监管规范在适用性方面存在冲突,网络小贷业务缺乏国家法制层面的管理,行业制度不规范,唯利是图的网络小贷公司缺乏行业自律对监管机构也提出了难题。

4.2.2由于身份界定不清监管规范适用存在冲突

某些文件在国家层面与地方层面的应用对网络小贷业务的监管有明显冲突。网络小贷公司由于身份存疑导致其与正规金融机构存在差异,银保监会不承认网络小贷公司的身份而导致监管混乱。

4.2.3网络小贷公司缺乏健全的准入退出机制

在我国开展网络小贷业务的企业在注册时需及时备案登记,进入机制过于宽松,容易致使网络小贷公司后期经营不佳跑路停业损失贷款人的利益。网络小贷行业缺乏完善的退出机制,不能对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地保障。

4.2.4网络小贷业务面临违约风险及技术风险

借助互联网实现地域无限制来开展网络小贷业务,也大大增加了信用风险。我国现阶段不完善的征信体系给网络小贷业务防范控制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数据及贷款客户个人信息的安全性给网络小贷行业未来的发展也增加了无法预见的风险。

5.针对我国网络小贷业务存在的问题提出发展对策

国家监管部门明确指出金融行业内各项贷款活动未来要全盘纳入监管行列。“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未来要通过金融行业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来补齐制度层面的短板,以审慎监管为基础开展金融业务活动,健全完善风险防控的制度体系,金融行业监管需要公平公开透明。

5.1从网络小贷公司内部出发探索新路径

5.1.1加强网络小贷融资方式创新,拓宽融资渠道

通过引用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新型融资方式获得发展资金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从而合理运用资产进而提高其在金融市场中的流动速度。

5.1.2提高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控制风险的水平

有效对接地方金融办与网络小贷公司二者的平台数据,明确规定网络小贷公司开展业务要及时备案,在系统平台及时更新贷款业务相关信息,保障贷款人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完整。

5.1.3树立互联网思维模式,加强自身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能力

对企业互联网技术加大投资力度,培育企业转型升级的新思维模式,运用互联网促进企业更高效地发展,健全企业有关贷款业务信息安全的保障机制,提高平台为贷款人管理服务的效率。

5.2从国家社会层面出发保驾护航

5.2.1 加强完善行业社会信用体系

对网络小贷公司法律地位需有明確的认知,享有同金融机构相同的财税优惠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与税务机关沟通,对网络小贷这一新兴行业要加强法律及政策方面的扶持。

5.2.2提升监管效率,加强行业自律

加快推进金融行业立法工作的实施,国家机关立法应当立足当前金融行业发展需求,完善金融行业监管规范,对网络小贷行业的行政许可等准入条件颁布确切的规定,坚持监管工作有法可依,依法治理金融行业乱象。

5.2.3加强风险控制,适当创新促进网络小贷的稳步发展

逐步完善风险控制机制,有效地防范风险。建立智能风险控制体系,加强贷款个人信息保护。针对可能存在信息技术风险可能的领域,在源头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6.结论与启示

未来投资者在大环境下也选择回归理性,面对网络小贷行业高速发展的态势,我们要积极主动采取行动不断优化监管服务,放管有机结合才能激发网络小贷行业的新生命力,为网络小贷业务加快进入良性发展阶段做出积极贡献,以加强网络小贷业务平台的风险防范控制能力和提高网络小贷业务参与者应对风险的意识为主要目标深入发展网络小贷业务。

参考文献:

[1]陈春仲.规范网络小贷经营促进金融市场稳定[N].农村金融时报,2020-11-16

[2]张黎娜,王天晰,袁磊.网络小贷业务发展路径[J].中国金融,2020,(16)

[3]赵越.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监管研究[D].吉林大学,2019

[4]樊融杰.网络小贷监管趋严[N].中国银行保险报,2020-11-11

[5]李凤文.加强网络小贷管理很有必要[N].经济日报,2020-11-05

[6]李洪涛.大数据背景下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研究[J].中国中小企业,2020,(12)

[7]李凤文.加强网络小贷监管保护民众金融消费权益[N].财会信报,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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