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数字农业农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解读

2021-12-06 16:02
江西农业 2021年17期
关键词:印发江西省农产品

9月10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江西省数字农业农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对2021年-2023年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工作作出了部署,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计划》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和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印发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年-2025年)》(农规发〔2019〕33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的意见》(赣办发〔2020〕1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指示精神,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切实把数字农业农村建设作为“数字江西”和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有力抓手,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工作实际而制定。

二、总体目标

《计划》明确提出,到2023年,完成19个省级以上数字乡村试点县、100个数字乡村小镇和30个数字乡村示范项目建设。实现全省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占农林牧渔增加值比重达到28%,规模达到700亿元以上,到2025年,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是升级数字乡村共享平台。整合智慧农业、农村组织建设、社会管理、民生保障、基础资源等数据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数字乡村综合平台,实现平台的互联互通。

二是推进乡村基础数据基本覆盖。完善乡村基础数据标准,以村为基本单元,建立农业农村相关基础情况数据库,实现乡村基础数据基本覆盖。

三是加快乡村产业数字化发展。建设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300个,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数字化建设,加快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江西省高等级乡村旅游点,到2023年,休闲农业数字化基本覆盖4A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

四是推动农产品品牌“一网运营”。到2023年,培育“赣鄱正品”子品牌300个,品牌价值百亿元以上的区域公用品牌5个、50亿元以上的10个,品牌价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品牌5个。

五是健全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加快生产基地数字化改造,推进追溯业务“指尖办”,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网追溯”,到2023年,全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基本实现追溯管理。

六是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促进农产品网络营销,推动冷链物流建设,到2023年,新增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2000个。

七是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业重度污染地块管控和水生生物保护的数字化建设,增强乡村治理能力。

八是增强乡村社会化服务能力。持续推进12316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流转、职业农业培训的在线化,促进农村社会化服务发展。

四、保障措施

《计划》将建立全省统筹协调机制,纳入省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乡村振兴发展指标,实行年度考评,强化政策和资金的引导、激励,推出一批先进典型。

(来源:厅市场与涉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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