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为保障国家渔业权益、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11月10日,农业农村部对外发布《关于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1〕23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权责清晰、上下贯通、横向联动、指挥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渔政执法体系更加健全,渔政执法装备科技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渔政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多部门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渔政执法能力适应新时代重大执法任务需要。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执法机制、执法力度、执法手段、执法监督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健全执法机构,完善执法机制。健全渔政执法机构,加强辅助人员管理,深化全面执法合作。
——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渔政执法程序,聚焦重点执法任务。
——改善执法条件,提升执法手段。强化执法装备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畅通公众监督渠道。
——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技能培训,强化保障考核,完善责任追究。
《意见》要求,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要坚持全国渔政执法“一盘棋”,始终紧抓渔政执法主责主业,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把提升渔政执法能力作为渔业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保障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