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李喜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福建平潭 350400)
伴随实验区开发开放如火如荼地进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越来越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也迎来新的投资方式和社会需求,其重要性与日俱增。从评审范围看,投资项目多涉及重大、民生、环境等公共项目,且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从评审内容看,评审项目类型杂、专业精、环节多,精细化程度要求非常高。现在财政投资项目造价少则几百万元多则上百亿元,项目评审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对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1]。因此,项目评审质量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重中之重,是 “生命线”。
坛西大道渔平互通立交工程为坛西大道与渔平大道两条城市快速路的全互通立交,双向均为主线,其中坛西大道主线长1.8 km,桩号范围K0+000~K1+800,呈南北走向;渔平大道主线长2.16 km,桩号范围YPK6+500~YPK8+660,呈东西走向。坛西大道(渔平以北段)路基宽度为120 m,坛西大道(渔平以南段)及渔平大道路基宽度为80 m。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给水、雨水、污水、电气、水工结构。送审投资87 573万元,审定投资80 037万元,净审减投资7536万元,净审减率8.61%,审计后最终投资78 039万元。在财审与审计过程,充分反映出造价管理的短板与问题,为此进行分析总结,收获了经验与教训。
送审资料存在缺项、漏项、内容矛盾等现象,造成审核依据不充分。如,常缺原始地形地貌高程图、运距签证记录、工期顺延报告、甩项交叉界限记录、关键点隐蔽记录等;人行道下沟槽回填材料,图审经设计单位确定修改为填砂,无正式变更,施工过程中监理现场隐蔽验收确认为填砂,最后交工验收时由施工单位绘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的竣工图纸显示为回填土,必然对实际沟槽是回填土还是回填砂的结算引发争议,涉及造价约600万元。
项目基建程序后补,影响项目管理及造价合理确定。如,施工图审查晚于项目开工,造成施工过程设计变动大,加大现场管理难度;预算后补丧失本应有的预测和控制功能。
(1)工程量计算不准确。如,某项目由福州A院、厦门B公司分范围实施,双方共同完成《路基地质报告》和《桥梁地质报告》,报告分别统计了两家企业在其承担部分所计划的勘测量。发现重复55个已施工孔,钻探深孔(孔深)达1237 m;竣工图照搬施工图中暂估量,审核时未经重新计算核实直接计列;路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与路基土石方开挖工程重复,多计约20万元。
(2)定额子目套用不精准。如:通信排管,电缆井实际2 m以内高套4 m以内;费用未严格按项目类别套用等,涉及造价890万元。
(3)市场材料价格询价机制不健全。专业性较强的非常见设备和材料以及暂定价设备或材料,无详细技术资料且单价未按合同约定经双方共同确定[2],或提供报审发票弄虚作假,审核单位无从审查。
(4)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复核不力。如,AT通道路面,环保透水砖已在竣工图地下通道内计算,又进行签证确认,导致工程量重复计划,多计约6万元。
(1)现场勘察不认真。材料品牌擅自更改,以次充好、以普通代豪华,获取较大的价差利润。如,高边坡种植设计需挂三维加筋网,而实际上挂的却是塑料渔网;设计需要使用防晒植生管袋,而实际为普通尼龙袋;现场部分护坡设计要求做法为挂钢丝网喷射混凝土,而实际仅施工了水泥砂浆抹面;不锈钢盖板实际厚度与设计不符,仅为设计厚度的60%等。现场部分未按图施工到位的内容在工程确认表中予以确认列入结算,虚增造价约120万元。
(2)现场经验不丰富。踏勘缺乏竣工图纸与现场比对,未对监理内业资料的记录(重要部位的施工记录及工程量确认情况)抽查和现场查看结果做必要对比,工程量确认过于依赖监理单位,造成工程量计算偏差、重复计取。如,路灯,部分电缆非本项目施工单位施工范围,审核时未经核实直接采用工程量确认表确认的数量列入本项目结算,虚增造价约135万元。
(1)履行“三级复核”制度不到位。如,未对送审资料完整性、真实性、逻辑性和资料与现场比对进行复核;未对工程量、材料设备价格、定额套用子目、取费调差等进行分级复核。
(2)选用复核方法不得当。结算审核方法常用有标准预算审查法、手册审查法、全面审查法、重点审查法、分组计算法、分解对比审查法等,不同的审核法会产生不同的结果[3,5],故根据不同项目选择合适的审核方法至关重要。如,实验区开发开放初期,造价管理专业技术力量比较薄弱,较适宜使用全面审查法,实际上却选择重点审查法,导致审核质量不佳。
评审人员业务不精、能力不强。目前,预(结)算编(审)工作主要还是依靠人工操作,评审无法实现工业化式的标准化,因此评审人员职业技能、道德操守成为编(审)造价成果质量高低的关键。如,预算单价中排水沟、截水沟,定额下消耗量,因平方米与立方米未认真换算,造成盖板数量超实际数量900%。无依据地在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定额消耗量(人工、材料)乘以系数2等问题,在缺乏与建设、设计单位沟通情况下直接私自处理,造成审核依据不足,多计约130万元。
(1)严把送审资料关。竣工结算资料是项目评审质量基石。因此,一是根据项目不同类型,结合历史经验,梳理审核要件清单,整理汇总形成收件指南。二是在接收环节,严格按照项目收件指南清单进行收件并一次性告知缺件情况。三是了解项目审批、招投标情况、标段划分、结算方式等基本信息,确保送审资料完整。
(2)严把基建程序关。贯彻执行《基建程序若干意见》要求,有序做好基建审批,落实“四制”,保证基建程序依法依规。如,实验区投资体制改革2.0版优化提升为3.0版,进一步严格履行建设程序。
(3)严把审核质量关。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清单和定额计价规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准确算量、套价、取费、调差。二要建立健全市场材料设备询价机制,在施工合同中虽然有三种估价变更条款,尤其第三种“...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4]”。但具体实操中,如何界定成本与利润,无据可考。因此,合同中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自市场材料设备询价责任与义务,对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材料信息价以外的主要材料设备,按照建设、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询价认可原则,及时签认材料设备价格作为结算依据,尤为重要。如,利亚船厂一期改(扩)建工程,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约定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设备等由五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代建单位、预算编制单位)确认的材料单价作为区财审中心的计价依据,避免因材料设备单价扯皮延误时效。三要严格审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尤其对现场签证必要性、合理性、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作为重点来审核。
(4)严把现场勘察关。一是强化现场踏勘,尤其是二次装修、水毁工程、结算项目。深入现场,比对竣工图与现场情况,核实资料是否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防止虚报工程量、高估冒算等情况,确保评审结论客观准确。如,金井湾消防站暨消防指挥中心二次装修工程招标控制价,送审造价636万元,通过现场踏勘,发现许多项目已在主体装修中计取,涉及金额300万元,避免财政资金流失。二是用好会商机制,通过当面沟通,核量对价、讲事实摆证据,依法依规解决争议,确保评审结论合法、合理、公正。
(5)严把程序方法关。一要严格履行“三级复核”制度。加强对送审资料完整性、真实性、逻辑性等复核;对工程量、材料设备价格、定额套用子目、取费调差等进行分级复核。如,海坛湾沿线景观护岸工程,进行三级复核研究时发现,取费有误,挽回金额约300万元。二要选用适当审核审查方法。通过对内部控制的审查或造价审核累计经验判断,找出控制弱点,从而确定审查的重点和方法。三要详细了解勘察报告、施工记录、措施方案,并核实之间关联。如,跨境电商物流园区二期工程,室外CFG设计桩端持力层为黏土层,根据地勘资料分析桩长平均为17.69 m,施工记录均为30 m,核实后施工单位同意按地勘分析长度计,节省财政资金约400万元。
(6)严把业务能力关。一是熟悉法律法规定额、计价规则、施工规范,与同行业务行家里手交流学习,充分掌握、利用软件工具,不断提升专业技能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优化流程,创新工作方法,提升造价管理水平。三是守住技术与经济并重原则,应用价值工程优化审核方案,坚守法律、道德底线,廉洁审核。
随着建办标〔2020〕38号文件的颁布,拉开了工程造价改革的序幕,改变单一事后控制为结合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三位一体的全过程控制,是整个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最终目标,也是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提升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的要求。作为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应在工程造价改革浪潮中,重新编制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为平潭一岛两窗三区建设、节约财政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