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 赵 伟
随着我国农业机械化的深入发展,农机合作社这种新型作业服务组织也获得发展壮大,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作业成本降低和增加农民收入,都发挥了非常重大的作用。以辽宁省为例,目前传统农业正加快向现代农业转变,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装备结构不断优化,作业水平不断提高,农机合作社在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十三五”期间,辽宁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机合作社发展的惠农政策,在政策引导下,农机合作社的数量规模均呈雨后春笋态势。据2020年统计,辽宁省有农机合作社3510个,从业人数4.62万人,其中,原值100万以上的1291个,从业人数1.79人,作业服务面积3595千公顷。农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1.有利于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农机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可以从供给面把农机资源整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提供高效农机作业服务,扩大农机作业规模,而且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
2.有利于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推广。农机合作社是农机化技术的载体,具有机制灵活、贴近市场和经营高效等特点,在购买农机设备时考虑的是先进性和适用性,把获取更高的作业水平和投资回报率作为首选因素。因此,农机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经营组织,在农机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型农业机械引进方面作用明显,成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的一支重要力量。
3.有利于农业生产规模化和标准化。农机合作社能够发挥集团作业优势,在提供农机化作业服务中,实现了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各要素整合。
1.农机合作社自身建设问题。一是运作机制缺乏规范性,制度流于形式,成员代表大会、监事会和董事会基本不能定期召开,作业质量标准不规范、收费价格也不统一,存在着严重的投入不足和人员不稳定问题。二是农机合作社目前多属于松散型组织,制度不健全,利益分配不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三是机库建设用地难以解决,普遍存在着库棚简陋、面积不足、机械存放条件差等问题,影响了农闲时期机械保存管理,缩短了机械使用寿命,增加了折旧成本和维修使用成本。
2.农机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问题亟待解决。一是随着农机合作社数量不断增加,服务项目减少,服务模式过于单调,低质低价竞争,普遍存在着同质化发展问题。二是人员素质低有待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低,解决问题能力差,吸收消化农机新机具能力受到很大限制,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1.资金面加大扶持。一是在政府农机化项目安排上,由符合条件的农机合作社优先承担,可采取先干后补政策。二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注重向农机合作社倾斜,优先安排兑付补贴资金,适当放宽购机数量上限。三是多方争取资金渠道,提升农机装备水平,改善机库条件,加强社员技能培训。
2.政策面培育典型。一是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选择一批辐射面积广、有一定影响力的农机合作社,奖补扶持培育示范,可复制可推广。二是强化培训,指导典型社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统一标准,开发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农业共营等新型服务模式。三是组织开展农机农艺专业技术培训和农机驾驶安全生产教育,培养社员大局意识,提升农机合作社凝聚力,打造一批有专业技能、会经营、懂管理的职业农机合作社带头人。
3.基本面做大做强。一要拓展服务范围,由耕、种、收作业领域,逐步向玉米青储、粮食烘干、代存代储等农产品深加工环节等环节拓展。二是做大做强农机合作社,逐步把规模小、覆盖率低、产业相近的农机服务组织联合起来,建立层次分明、功能完备、覆盖广泛的农机合作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