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军,宋稳成,韩 青,艾合买提*
(1.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北京 100125;2.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农药检定所,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9)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唐仁健部长在全国农业农村援疆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调研组于2021年9月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萨依巴格乡,扎实开展“学党史、办实事、送科技下乡”活动。 针对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萨依巴格乡鼠害严重的实际情况,开展了灭鼠药剂科学规范使用、施药注意事项、建立发放使用台账等关键要素的技术培训;还走访了喀什地区曙光农博城农资市场的3家农药经营示范门店,通过实地查看和座谈交流,对多家农药示范门店的经营销售合法登记农药、科学合理推荐用药配方、倡导鼓励绿色防治综合防治等好的做法予以肯定,也对农药登记、经营及植保服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还专门前往萨依巴格乡进行了调研。现将本次调研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梳理,供同行参考。
1.1 新疆喀什物埠史丰,战略意义非凡 新疆喀什地区位于我国的西北,新疆的西南部。东临塔克拉玛干沙漠,东北与柯坪县、阿瓦提县相连,西北与阿图什市、乌恰县和阿克陶县相连,东南与皮山县相连,西部与塔吉克斯坦相连,西南与阿富汗、巴基斯坦接壤。喀什地区共辖1个县级市、10个县、1个自治县,总面积16.2万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11月,喀什地区常住人口为4 496 377人。
喀什地区古称“疏勒”“任汝”“疏附”,包括古代的疏勒(今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伽师县一带)、蒲犁(今塔什库尔干)、莎车、依耐(今英吉沙和阿克陶境内)、乌禾宅(今塔什库尔干南部)、西夜(今叶城)等地。喀什作为古丝绸之路的交通要塞,是中外商人云集的国际商埠;还是新疆唯一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集中体现了维吾尔族民俗风情、文化艺术、建筑风格及传统经济的特色和精华。2021年,喀什地区的粮食播种面积659.7万亩,其中小麦364.02万亩、水稻3.22万亩、玉米352.11万亩、棉花536.33万亩、蔬菜播种面积111.93万亩,瓜果类包括桃、葡萄、梨、李、无花果、哈密瓜等,播种面积达70.38万亩[1]。
1.2 农药管理健康发展,各项职能日趋规范 新疆全区各级农药监管队伍不断健全、农药市场秩序持续向好、农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农药信息数字化管理初具模型、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实现零突破。目前,全区现有农药生产企业8家,取得农药登记证31个,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4 000余个,其中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38个。每年农药市场抽检样品200批次以上,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5%[2]。
新疆喀什地区依法依规开展农药经营行政许可审批、狠抓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农药安全防范治理能力。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喀什地区及12县市农业农村局均有专人负责农药行政管理,执法支队及大队内部设有农资执法科,有1~2名熟悉农药行政执法业务人员。地、县两级农药行业监管和执法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实现了农药行政管理、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职权分离,强化相互监督和制约的作用。二是喀什地区严格行政审批,规范农药经营。喀什全地区发放农药经营许可的经营单位709家,其中自治区权限内发放38家,地区权限发放392家(含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县市权限发放279家。2021年,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的委托,喀什地区安排地区行政管理和县市农药管理人员共同对12家申请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单位定点经营权进行经营门店、库房等场所实地核查,已提交自治区办理。喀什地区及12个县市农业农村局均在行政大厅设置行政服务窗口,加强了对县级农药行政审批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确保熟悉并掌握农药行政许可服务办事程序和审核能力。
2.1 新疆鼠害严重,对农牧生产构成威胁 新疆农区鼠害常年发生面积1 000万亩左右,其中北疆农区鼠害发生面积占全区总发生面积的50%左右,南疆鼠害发生面积占全区总发生面积的45%左右,东疆鼠害发生面积占全区总发生面积的5%左右,每年造成的粮食损失约300万公斤。随着气候变暖以及经济作物面积逐年增加,鼠害发生危害日趋严重,特别是南疆鼠害发生危害更为严重,大部分县市鼠密度已超过防治指标,造成农作物受害减产5%左右,对粮食生产安全、农户储粮和农民自身健康构成威胁,对贫困地区农户庭院经济等扶贫产业也造成较大影响,防控形势严峻。新疆鼠类共有70余种,其中农区常见的鼠类有20余种。近年对农区鼠害调查发现,鼠种已发生较大变化,主要优势鼠种为褐家鼠、小家鼠、小林姬鼠、灰仓鼠。褐家鼠比小家鼠头大、脚壮、尾粗,是农户家中最常见、对贮粮危害最大的害鼠。
2.2 以肥代药登记门槛低,微生物肥药急需清理整顿 目前微生物农药和微生物肥料都有登记,如枯草芽孢杆菌、蜡质芽孢杆菌、荧光假单胞杆菌、多粘类芽孢杆菌、解淀粉芽孢杆菌等,但登记门槛存在很大差异。微生物肥料生产企业可自行完成验证肥效的田间试验,由肥料登记受理机构对产品质量、菌种鉴定、毒理测试等展开检测,检测费及登记费用由财政承担,企业成本较低,登记申请受理后9个月办结。微生物农药登记需要开展产品化学、药效、毒理、环境等试验,登记周期一般>2年,且费用均由企业承担。部分不法企业就以肥代药登记,快速低成本取得微生物菌肥登记,而产品销售时却强调农药的功效。我们调研中发现就有企业的解淀粉芽孢杆菌以肥料登记,而在产品标签中强调免疫、抗逆、抗病等功效。
2.3 桶混助剂、飞防专用助剂五花八门,农药市场监管尚是盲区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的附件2的2.1.3和2.1.5,对农药制剂登记的产品化学资料中对指定助剂是有明确要求的,需要在产品组成中,“对现场配置药液时加入的单独包装的助剂(指定助剂),应单独提供其组成及上述内容”;在理化性质中明确要求“使用时需要添加指定助剂的产品,须提交产品和指定助剂相混性的资料”。但是我们调研发现,各类桶混助剂、无人机专用助剂设有专柜,均没有申请备案登记,且在其功效上却五花八门,什么功能都有。有些油类助剂从有效成分和作用效果看,就应该按农药来登记。农药助剂如不加强监管,这无疑给不法商贩可乘之机,也增加了隐性成分非法添加的风险。
2.4 部分未登记性诱剂大肆炒作,监管缺乏技术手段 昆虫性信息素属于生物化学农药中的化学信息物质。与一般的生物化学农药不同,性诱剂的挥发浓度与自然界中昆虫的排放浓度基本一致,且专一性强、对人和环境友好等特点。但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也需要进行农药登记。据统计,截止2021年10月,我国共登记昆虫性信息素产品12个。调研中发现,有性诱剂产品在没有取得登记的情况下,却在销售推广,且冠以“农作物害虫绿色防控重点技术”的名义大肆炒作。目前我国信息素类物质由于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低、组分复杂、缺少国家或行业标准,严重缺乏市场监管的技术手段,市场上产品良莠不齐,制约了这类产品的健康发展。
2.5 部分农作物用药次数过高,存在农残超标风险 通过调研发现,部分作物存在用药次数过多的问题,如棉花及设施蔬菜等。农药经营门店的技术人员也没有意识到一个有效成分在一个作物上的用药次数是有农药标签规定的法规要求,而是根据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和施药成本来推荐药剂或提供植保服务,这无疑加大了农作物残留超标的风险。从当地的管理来看,一些农药在设施蔬菜和瓜果上的使用次数较高,加大了超标风险。
3.1 大力抓好基层组织建设,确保边疆繁荣稳定 新疆自治区为确保边疆的繁荣稳定,从2014年开始,新疆自治区统一要求各部门安排政治过硬、专业能力强的干部以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的名义,直接入驻到村,与村级党支部和村级委员会高度融合,联合开展工作,每天不仅要抓全村的政治思想,还要抓全面生产发展和经济建设。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喀什地区疏附县萨依巴格乡的工作,2014~2016年派遣6个工作队,2017年开始定为5个工作队,2018年开始派驻村第一书记。新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在喀什驻村,一般中小村安排6名干部驻村,大村一般安排9名干部。经过座谈交流,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的高效工作机制和全心全意的为村民服务的思想意识给我们留下来深刻印象,他们为边疆的民族融合、脱贫攻坚、繁荣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3.2 加强农药检测能力建设,切实保障优质农药产品供应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发改农经〔2017〕913号),在已完成的3个县、市农药风险监测站点建设的基础上,按照新疆全区建设规划目标,积极与相关部委沟通联系,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全区25个站点建设目标,建立健全全区农药风险监测体系,促进全区农药风险监测能力,有效防治、控制和降低农作物药害、农产品残留超标、环境污染和人畜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2020年市场抽检,根据农业农村部和新疆自治区农药产品监督抽查任务,2020年度全区共抽检1 128个农药产品,不合格产品33个,合格率97.1%。其中农业农村部抽查农药产品202个,不合格产品3个,合格率98.5%,无隐性添加不合格产品;自治区抽查农药产品269个,不合格产品10个,合格率96.2%,隐性添加不合格产品2个;各地州抽查农药产品657个,不合格产品22个,合格率96.7%。喀什地区开展了2次农药抽样工作,共抽样52批次样品,其中检测出某公司销售的41%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1批次不合格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交由县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180元,罚款8 000元。新疆自治区强化了农药检测能力建设,坚决打击不合格产品,切实保障全区的优质农药产品供应。
3.3 集成绿色技术模式,推进统防统治融合发展 2015年以来,全区各地根据农业主导产业,集成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充分发挥专业化服务组织主导作用,使用大型机动喷雾机、植保无人机等新型植保机械进行精准施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尤其是在小麦、玉米、棉花、园艺等作物上,集成了一批绿色防控技术模式,通过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强化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两者协调配合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生态效益。其中,在小麦主产区采用“精选籽粒+药剂拌种+物理、性诱剂+穗期一喷三防”为主要内容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在玉米主产区采用“秸秆处理+种子包衣+杀虫灯、性诱剂+白僵菌等生物农药”的技术模式开展以防治玉米螟为主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在棉花主产区采用“铲埂除蛹+种子处理+培育或释放天敌+黄板诱蚜+生态调控+药剂封锁带+诱集带+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棉花主要病虫害综合绿色防控;在甜瓜、蔬菜主产区采用“生物制剂+保护和利用天敌+生态控制+增效剂”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进行病虫害防治;在农区蝗虫发生区,优先采用印楝素、微孢子、绿僵菌等生物药剂和蝗区生态改造及牧鸭、粉红椋鸟天敌防治技术,应急防治时科学选药施治。
据调查,全区每年的诱控技术(包括昆虫性信息素、食诱剂、糖醋液等)配置诱捕器2 000万个、防控面积达1 500万亩,可减少使用化学农药150吨以上;生物天敌(包括捕食螨、赤眼蜂、丽蚜小蜂、瓢虫等)释放数量7~8万头、防控面积30~40万亩,可减少使用化学农药>30吨;杀虫灯(包括太阳能杀虫灯、交流电杀虫灯等)保有量10万台、防控面积1 000万亩以上,可减少使用化学农药100吨以上;色板(包括黄板、蓝板、信息素板等)悬挂数量1 500万张、防控面积500万亩,可减少使用化学农药>50吨。农区蝗虫年均防治面积为130万亩,每年使用印楝素、微孢子、绿僵菌等生物药剂,采取生态改造及牧鸭、粉红椋鸟天敌防治达>70%,每年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60~70吨。根据上述情况估算,全区通过采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措施每年至少可减少农药使用量>350吨。
3.4 准确掌握病虫动态,指导科学精准防治 新疆全区开展病虫预测预报,首先准确掌握病虫动态,然后是及时精准发布预警信息。在监测病虫动态方面,针对小麦条锈、农区蝗虫、草地贪夜蛾、玉米螟、麦茎蜂、棉铃虫、蚜虫、棉叶螨等重大病虫制定监测方案,细化技术措施,加大监测力度,严格执行测报调查规范,认真做好系统监测和田间普查。强化50个全国农作物病虫害区域测报站,开展害虫新型测报工具试验示范工作,对玉米螟、棉铃虫等重大虫害进行远程自动化监测调查,提高智能化监测水平。在精准发布预警信息方面,科学研判和会商病虫发生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掌握最佳防治时期,指导适期防治,显著提升重大有害生物的预警防控效率,通过大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形式发布病虫预报,实现病虫预报的多元化、信息化、可视化,提高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扩大预报信息的入户率和覆盖面,减少盲目用药。
目前,全区农作物病虫害中长期预报准确率稳定在>85%,短期预报准确率在>95%。农作物的病虫害的准确监测预警工作为科学精准防治、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在监测调查工作中,新疆各级植保部门对小麦条锈病、蚜虫、棉叶螨等病虫害采用“带药侦查、打点保面,发现一点、防治一片”的防控措施,在监测同时实施点片防治,防止扩散蔓延,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3-4]。
3.5 强化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药规范合法经营 喀什地区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根本目标,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水平,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的作用,已经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主要有:一是检查农资经营者有无产品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二是检查农资经营者有无按照规定建立购销台账并进行记录。检查农资经营者销售的产品有无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经营国家明令禁止、过期、失效、变质以及其他不合格农资;三是检查农资经营者有无经营标签标识标注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伪造、涂改国家标准规定的标签标识标注内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之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农资;四是检查农资经营者有无利用广告、说明书、标签或者包装标识等形式对农资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适用范围、有效期限和产地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2020年,喀什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出动执法人员58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9辆,共检查12县市119个乡镇,检查农资产品经销店610家,蔬菜种植基地37个,石硫合剂生产企业1家,农贸市场14个。喀什地区各县市出动执法人员2 270次,出动车辆895次,检查3 082次门店和企业,查处假劣质农药1 345.2公斤,销毁过期农药44.5公斤,没收农药589.462公斤,返厂无证经营的农药85.8公斤,办理50起农药案件,罚款总额27.458 6万元。
4.1 有必要加大对新疆农药管理支持力度,确保边疆农业生产安全 2017年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在农药管理体制上进行了重大突破和创新。农药生产、经营两个行政许可统一划归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农村部负责宏观政策制定,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农药生产许可,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负责经营许可,其中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由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还要开展农药销售使用情况调查。省级农业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须协助省级农业部门做好农药登记的具体工作,并承担农药登记初审、试验单位的日常管理、登记试验备案及监管,已登记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等工作。面临新增加的职能,新疆农药检定所还缺少人手、缺乏经验、缺少必备的设备设施等,有必要加强对新疆省所技术能力建设方面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新条例的贯彻落实。
4.2 有必要加强微生物农药和肥料市场监管,确保微生物药和肥健康有序的发展 当前喀什农资市场上生物农药种类较多,但是生物农药的产品质量存在差异,尤其是存在微生物肥料宣传农药功效的情况,微生物农药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缺失,市场监管难度大。微生物农药应该研究其有效成分识别、生物学特性及安全剂、稳定剂、增效剂等其他限制性组分的识别;对其有效成分、微生物污染物(杂菌)、相关杂质(对人、畜或环境生物有毒理学意义的代谢物和化学物质)、其他化学成分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及毒力效价差异性的鉴定。微生物农药和微生物肥料登记的菌种菌株有必要展开基因组测序,建立数据库平台,并实行唯一性编码;有必要加强微生物和微生物肥料的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监管,确保微生物农药健康发展。
4.3 有必要加强农药废弃物管理,切实避免基本农田的面源污染 农药废弃物污染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期国家环保部和应急管理部都有加强农药废弃物管理政策出台;但各省由于财政实力差别比较大,西部省份缺少财政资金支持,也缺少具有配套处置设备设施的定点机构;新疆就存在这个突出问题。有必要加强对新疆在农药废弃物管理和技术指导方面的支持力度,切实避免边疆基本农田的面源污染。
4.4 有必要积极拓展项目资源,逐步解决特色小宗农作物安全用药问题 目前,新疆地域辽阔,物埠人丰,有丰富的小作物资源。有必要根据农业农村部特色小宗作物项目安排,一方面鼓励国内外农药企业针对新疆特色作物开展登记试验,另一方面可以争取设立新疆自治区的专项财政资金,组织农药企业开展相关品种的联合登记试验。
4.5 绿色防控缺乏市场竞争力,需要强化政策扶持 绿色防控成本高、效果慢、农民不愿意接受。这就需要理念转变,更需要行政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需要建立政策扶持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补贴绿色防控,加快出台生物农药和绿色防控产品补贴政策,开展高效低毒农药零差价和负差价补贴,探索推广绿色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模式。同时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生物农药和绿色防控产品,提高农民绿色防控积极性,推进绿色生产。
4.6 农药有效利用率测算复杂,有必要完善农药综合评估机制 农药对防治病虫、促进粮食和农业稳产高产至关重要。农药使用的问题主要是因施药方法不科学,甚至“乱用”、“滥用”农药带来的生产成本增加、农产品残留超标、作物药害、环境污染等问题。农药使用量是否能全面评估农药使用利用率,需要相关部门从多角度做深入分析、研究论证。同时,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全社会对农药的客观认识,提高农药使用者科学规范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