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西真
8月17日,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这是非常美好的国家发展愿景,也反映了包括我在内的每一个普通人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可是,一个14 亿多人口的大国要共同富裕,就必须静下心来准确理解我们要实现的共同富裕是什么样的,以及如何实现之。会议给了我们答案: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实现共同富裕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从社会结构的角度理解,一个共同富裕的社会就是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社会,中间大指的是规模庞大的中等收入群体,两头小指的极富人口和极贫人口皆为少数。放眼国际,从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贫富比较均衡的国家的社会结构都是一种类似于“橄榄型”的社会结构,比如日本、法国等。在这些国家里,中等收入群体占社会群体的绝大多数。以此反观我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应该是共同富裕的出发点,更是落脚点。目前中国仅有4亿中等收入群体,如果让这个群体在总人口中按照这样的比例提升至60%左右,中等收入群体至少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如果把我国所有人口按收入多寡一分为三(高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通过“降富为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显然不现实,也不合理,更不公平。唯一可行的路径就是“变低为中”,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
在当下的中国,低收入人群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相对贫困人群、农民群体、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者、体制外人员(从没有在国有单位工作过,靠打工、摆小摊养家的人)以及残疾人和孤寡老人等。2020年1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时指出,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消除了绝对贫困。绝对贫困消除后,相对贫困问题凸显出来了。据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的调查数据,从20 世纪90年代起中国相对贫困发生率一直处于上升势头,到2018年已接近20%,他们不仅收入少,也缺乏财产和人力资本,缺少发展和创收能力。农民群体也是我国低收入群体的大头,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居住在乡村的人口近5.1 亿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36.11%。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我国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71 万元,同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38 万元。显然,在农村,单靠大量小农户经营的农业,很难提高农民收入。类似的,增加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者、体制外人员、残疾人和孤寡老人这些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也是件棘手的事情。
那么,如何增加这些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呢?有专家建议直接给他们发钱,也有专家建议采用组合拳(税收、三次分配、公共服务等)。这些都是不错的建议,但前提是得有钱(发钱首先得有钱可发,不管几次分配得有钱可分,无钱怎么分配)。所以我们现在工作的重点,还是要一边继续做大蛋糕,一边在做大蛋糕的同时注意把蛋糕分好。只有生产力高度发展了,物质财富的“蛋糕”做大了,才能更好地分配,也更有调节分配的回旋余地。
生产力如何才能高质量发展?蛋糕如何才能做大呢?要鼓励大家勤劳致富、创新致富,肯定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更重要的是让更多的低收入人员有能力参与财富创造的过程,提高其劳动参与率。在这方面,职业教育是可以、也应该大有作为的。
要真正提高农民收入,就要减少农民,减少农民就需要推进城市化进程,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化率为63.89%,对标对表,我国城市化还有很大空间,城市发展离不开“白领”,也少不了快递员、保洁工。一方面,无论经济怎么转型,依然需要大量的低技能劳动者(不是无技能劳动者)从事各类服务业。另一方面,伴随科技进步,对技能劳动者、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不管是低技能劳动者,还是高技能劳动者,大多来自从农村向城镇转移的农业劳动过剩人口;留在农村的农民也要转变经营方式,采用农业新技术,推广优良新品种,实行机械化耕作等集约化农业经营方式。总起来看,归类为低收入群体的城市原居民中的下岗人员再就业、在职人员的岗位轮换、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 留乡务农人员角色改变(传统农民变为新型职业农民),都需要职业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其工作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其扎根城市(或居留乡村)就业乐业、创收增收。
职是之故,各级政府要从国家发展高度、促进共同富裕的角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大力办好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不断健全完善体现类型特色的“中高本研”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体系。根据低收入群体的类型特征,通过“致富车间”“田间学校”“生产+教学”等多样化、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普及新业态、新技术、新产业的知识和技能,将技能技术送入城乡低收入住户、家庭,使其成员能赚钱、赚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