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网教育频道
城市里的“80 后”“90 后”家长中,双职工成为常态,对子女教育介入时间相对减少;祖辈更多参与到家庭教育中来,三代人观念冲突日渐增长;在农村地区,数量庞大的留守儿童面临家庭教育缺口……
当下,家庭教育问题日益突出。2021 年1 月20 日,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下称:草案)正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家庭教育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法治化管理轨道。
父母该如何做好家庭教育?社会各方又该扮演怎样的角色?随着未成年人保护需求的提升和家庭教育问题的凸显,家庭教育已不只是“家事”,而是成为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的“大事”。
草案包括总则、家庭教育实施、家庭教育促进、家庭教育干预、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52 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
草案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规定了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其他有关社会公共机构等不同主体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特别是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节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统筹资源,共同形成家庭教育支持网络
专家指出,加快家庭教育立法将提升家庭教育地位、明确家庭教育核心内容、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规范家庭教育行为,从制度层面推进解决相关问题。与此同时,应当推进家庭教育立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配套衔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管家庭的“闲事”,不是直接参与实施家庭教育,不是控制家庭,而是通过立法,保障每个家庭获得必要支持,调动资源对家庭教育加以专业指导,规范家长行为,规范服务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
具体到家庭教育指导,学校也不能单打独斗,要充分发挥自身在开展家庭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拓宽思路,通过统筹家庭和社会资源,共同形成家庭教育支持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