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璐
我国古代音乐文化发展历史久远,在西周时期就已达到了较高水平,不管是上层领域提出的行政政策还是构成的演奏团队等都已满足了当时社会发展需求,同时,还拥有多类乐器和严谨的制造方法,并设立了专业的制造场地和编写有关书籍等。发现了三分损益法、旋宫转调以及十二律等。由于所有音乐美学思想都处在特定的历史框架中,都是跟随历史文化发展所产生的基本思想,所以可以在实践研究中发现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起源、本质、社会功能等方面,音乐所表达出的情绪变化是永恒的话题。除此之外,我国古代针对音乐美学思想提出了内涵逻辑这一思维方式,简单来讲就是指思维的规律性。由此入手研究音乐美学思想,可以从中掌握更为完善的理论知识和逻辑内容。我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博大精深,在特殊历史时期形成了独特的音乐观念,在不同时代沉淀了一定的思想变化,由此入手可以在全面了解古人音乐思想和音乐观念的同时,寻找民族发展的独特性,并在社会建设发展中继续传承发扬。
我国古代传统音乐在发展中,更为注重展现人物的品格和思想,在不同时期受各类思想所影响。传统意义上的音乐作品呈现了人与自然一体化的发展观念,从本质上看人和天之间的关系是和谐统一的[1]。在这种理念影响下,古代音乐文化在注重审美的同时更为关注心理体验,并且会尊重个人的感受和思想变化。传统音乐作为传统思想文化发展的重要产物,与历史发展思想有紧密关系。因此,在研究传统音乐美学思想时,可以从古代推崇的指导思想入手进行深入探讨:第一,初期音乐美学思想在中国传统音乐发展中更为注重展现音乐的社会功能,更为强调音乐对思想道德的塑造作用。同时,这一理论所提出的中庸思想也让这一时期的传统音乐表现出了平和与仁德的特点,从整体音乐发展情况来看其具备独特的审美标准。此时,中国传统音乐思想和文化都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了积极作用,并在不断创新中构成了个性化的音乐艺术体系,这一发展对未来文化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第二,发展中期音乐美学思想在中国传统音乐发展中主要表现出了无为自然的特征,简单来讲就是对生活中所改变的一切都采取不作为的态度[2]。在这一指导思想影响下,传统音乐美学提出美和丑是相对存在的,声音与情感相辅相成的。从本质上看,音乐的美好之处在于可以让人感受到内心的平和,在这种状态下音乐学者能获取精神熏陶和灵魂升华。在这一思想持续发展中,相应理论对音乐美学思想构成了影响,也产生了变化。比如说,音乐所表现出的美可以对人的本质与自然的性情提供服务,以此,在充分呈现内心情感变化的同时,让心感受到娱乐。此时,音乐美学标准已经和传统思想下的音乐美学标准产生了全新变化。在这一背景下,音乐所表现出的美学主要表现出自然朴素,且音乐的美学和人、自然所表现出的本性有直接关系[3]。由此可见,在深入探讨我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及相关审美标准时,必须要了解不同时期的指导思想,明确相关思想理论所表现出的基本作用和性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掌握我国传统音乐发展情况。根据实践研究发现,传统音乐美学思想既服务与伦理学又高于伦理学,在持续发展中呈现出的综合性的特征[4]。
发展初期的音乐美学思想更为注重礼仪与音乐之间的影响关系,两者在内容和形式上属于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果音乐演绎形式超越了社会规范和道德伦理,那么音乐的出现就影响了社会秩序。阅读《乐论》和《乐记》可以发现,两者对礼仪和音乐之间的关系和作用区分的非常明确,其中音乐的作用在于表现人的情感从而得到娱乐,而礼仪的作用在于道德行为规范。礼乐的思想意识更加明确,并且随着时代发展成为国家建设的统治思想。从本质上讲,我国坚持推广“礼乐”思想的原因在于无法突破礼乐思想的限制,过多的宣扬了“止乎礼义”、“和而不淫”等内容,致使音乐思想和表现形式等内容很少进行革新优化[5]。在实践发展中,我国古代将音乐和礼仪两种看似完全没有关系的事物融合到一起,并逐渐构成的具有独特性的礼乐文化。而随着音乐美学思想的不断发展,音乐和礼仪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发紧密。优秀的音乐作品不仅加快了美学思想的发展步伐,还直观呈现出个体的情感和意识,而礼乐内在的张力结构则推动了我国古代音乐文化的演变。两者之间的此消彼长在为音乐发展构成多样化风格的同时,更为后续音乐文化带来了更多优秀作品。
从实践角度来看,我国古代音乐为伦理学所服务的发展性质,证明这一文化思想具有独特的社会功能,同样,也直观呈现了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中所包含的人文价值。一方面,传统意义上的音乐美学思想对生命个体更为重视和尊重。比如说,音乐作为天地之和,可以呈现出天地之间的秩序和节奏,同样音乐也是自然生命持续轮回的一种直观表现,代表着生命永不停息。在古代音乐发展中,很多创作者会利用音乐来表现出自然生活中的各种现象,像万物复苏、春雷振动等,这都是古代音乐学者对天地的敬仰和尊重[6]。而随着历史长河的不断前进,这种表现形式和创作思想得到了延续和推广,人们开始,根据天地衍生万物这一思想,更为完善的呈现音乐作品所拥有的生命意识。从本质上看,我国古代音乐所包含的审美精神直观呈现了生命精神,其本质目的在于为人们的生命安乐创作更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另一方面,我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在发展中提出了以和为美,这一变化直观呈现在音乐表现形式中。音乐作品所表现出的美学源自于不同声音,只有保障所运用的声音可以在创作期间具有统一性与和谐性,才能真正创作出更为优美的音乐作品。深入探讨我国古代历史文化发展变化可知,以和为美的美学思想在不同时期展现出了不同含义。比如说,春秋时期音乐以和为美的审美思想,最终提出音乐作品中的以和为美导向统一,这种美学思想会受多因素所影响[7]。需要注意的是,以和为美的音乐美学思想对社会民族和谐统一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同样,也是我国古代音乐长久发展和继续传承的主要动力。这一思想在实践发展中更为强调对立面的均衡统一性,在民族建设和文化创新中表现出了极为重要的人为价值。除此之外,音乐美学思想的发展对培养思想道德而言具有积极作用,有助于人在音乐思想指导下感受到宁静自然。音乐美学思想所表现出的精神文化更为注重释放个体的心性,而不是在伦理道德框架下满足人们对音乐的精神需求。
在社会发展前进中,音乐美学思想是跟随我国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而形成的。一直到西汉前期,也就是公元前2世纪开始,才出现《乐记》这样完善的音乐思想专著。其中不仅概括了我国传统音乐发展的美学思想,而且将世界音乐美学思想发展推向了高潮。直到魏晋时期,也就是公元前3世纪,我国才出现“声无哀乐论”等研究音乐独特性的文学作品。但在此之后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音乐美学思想并没有由此为基础继续深入探索,相反变得越发保守和陈腐。
结合我国传统音乐发展趋势分析,音乐美学思想作为重要依据,虽然对整理概括了不同时期的音乐美学思想变化及音乐元素、风格等,但也在实践创新发展中产生了负面影响,下面从两个方面进行简单分析:
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我国古代音乐都更为注重美善结合,并在发展中展现出了一定的伦理道德和社会政治等独特风格。尤其是对古琴艺术而言,操琴通乐是培养君子修养的重要方法,人琴达到合一是一种平和敦厚的直观表现。在这一思想理念的影响下,我国古琴艺术的追求和发展达到了另一个高度。除此之外,学者还注重音乐的协调性和人与社会的关系,这就要求音乐在提升人类自身修养的同时,具备稳定社会发展秩序等功能。
一方面,虽然在实践发展中音乐美学思想展现出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影响范围的扩大和加重,过分强调“礼乐”关系,很容易限制音乐变革速度,导致音乐逐渐成为统治阶级的教化武器。这也是我国古代音乐没有摆脱政治,成为一门独立而严肃的艺术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古代音乐思想是从哲学和伦理政治角度进行探索分析的,很难将音乐看成是具有独特性和一定发展规律的一门艺术形式,比如,朱熹、张载等都在艺术表现中更为关注教化,而忽视了审美的重要性。一直到清朝末期,音乐美学思想才从传统思想转变为“四禁”主张。相比西方社会,我国传统音乐没有丰富的对比性,虽然具备一定的审美形式,但整体发展却表现为单一化和整体化。
综上所述,根据不同时期所表现出的音乐美学思想分析可知,虽然它们在一定意义上限制了后期音乐革新,但从整体发展角度来看也使我国传统音乐展现出了含蓄典雅等特征,这是当时社会稳定发展对音乐领域构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