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大省耕地“非粮化”的表象、成因及对策分析

2021-12-02 20:36李重阳
乡村科技 2021年21期
关键词:种粮工商耕地

李重阳

(河南工业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1)

1 谨防耕地“非粮化”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中之重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注粮食大省的“三农”工作,先后4次到河南省视察、3次参加全国两会河南代表团审议,都对粮食问题作出了重要指示,明确提出河南省要打好粮食这张王牌,嘱托河南省要牢牢抓住粮食这个核心竞争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核心区。

近年来,河南省紧紧围绕这一要求,积极承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使得“中原粮仓”的基础地位更加稳固。近几年,河南省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约1 067万hm2,粮食产量先后跨越550亿kg、600亿kg、650亿kg三大关口,产能基本稳定在650亿kg,占全国粮食产量近1/10,位居全国第二;口粮面积持续稳定在600万hm2以上、产量稳定在400亿kg以上,居全国第一位。总体来说,河南粮食生产成绩显著、地位突出。因此,更应谨防耕地“非粮化”的发生,保障粮食有效供给。

2 粮食大省耕地“非粮化”表象及成因

2.1 耕地多改种经济作物

相对于一般的粮食作物,种植经济作物综合经济效益更高,导致许多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放弃种粮,转而选择种植经济作物[1]。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的收益差距是农民自发进行种植结构调整的直接诱因。相比种植粮食而言,种植经济作物成了农民最新的选择,通过种植花卉、苗木、药材、油料作物等经济作物脱贫致富,成为很多农民心中的愿景。虽然种植花卉、苗木等经济作物的前期投入较高,耗费劳动力更多,但是带来的收益也是相当可观的。尤其是对只有少量土地的农户而言,多数选择种植水果、蔬菜以及其他能够带来高收入的农产品,诸如花卉、苗木、中药材等。

2.2 农民“离粮化”现象严重

农民“离粮化”首先表现在农村地区种粮群体老龄化严重,种粮农民青黄不接。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多离开农村涌向城市,造成了农村种植土地的群体老龄化严重。其次表现在农村弃农务工现象普遍,很多农民都因为种地收入不够补贴家用,不得不抛荒家里土地或者随意种植不需管理的作物,去城里务工。尽管国家出台了各项优惠政策,但农民的种粮意愿仍在持续降低,乡村的“空心化”“老龄化”越来越显著。究其原因,多是农民对土地眷恋感日益降低。

2.3 工商资本无序下乡

近年来,河南省地方政府为了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积极引导一部分工商资本下乡。这些城镇工商企业不仅把资金投向农村,同时还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理念、科学的技术方法以及高素质的人才资源。工商资本下乡使得农村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带动了当地农业产业的发展壮大,增加了当地农民的收入,对于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2]。但同时也出现了小部分工商资本在下乡过程中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在通过流转获得大规模土地后,不考虑农民的土地权益,在已获得的流转耕地上大规模种植经济作物。究其原因,则是资本的逐利本质。

3 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对策

3.1 适度加大粮食补贴力度

一是适度加大补贴力度。制定完备的粮食补贴政策,应根据不同的粮食种植情况以及作物种植种类,具体补贴的等级和数额,而不是仅仅根据粮食的种植面积一概而论。要将农民种粮补贴后收入与种植其他作物的收入拉开一定的差距,因为只有提高种粮人的积极性,才能保证粮食产量。二是明确补贴发放对象,提高补贴效率。要加强补贴发放的针对性,确保补贴能够真正发放到种粮人的手中,切实做到“谁种粮给谁补,不种粮不给补”。三是要补贴给土地承包者。在土地承包者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土地租金不变的情况下,政府可以给予其相应补贴,以降低他们的土地承包成本,鼓励土地有序流转。

3.2 加快实现“三农三体面”

我国政府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加快实现“三农三体面”[4]。一要让农民获得体面的收入。要解决耕地“非粮化”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要解决种粮收益低的问题,必须要让农民通过种粮获得社会平均水平以上收入,努力实现“趋粮化”。二要使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相对于教师、公务员、公司职员等职业,农民不仅劳动收入低、工作环境差,而且劳动强度高。要想改变这种局面,就要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推进农业机械化,同时为农民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和提供社会保障。三要让农村树立起体面的形象。农村不该是脏乱差和落后的代名词,更不该是年轻人想要逃离的地方。为此,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修整农村公路、公厕、照明等基础设施,治理农村居住环境,改变农村脏乱差环境,最终让农村树立起体面的形象[3]。

3.3 严格实行土地分区监管

首先,政府部门要明确土地用途,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监管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的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其次,政府部门要建立大数据平台,分区域监管粮食种植,对粮食主产区耕地严格监管,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保障粮食种植面积。

3.4 管控工商资本投资方向

工商资本下乡投资农业、农村并不是坏事,怕的是工商资本为谋私利,利用下乡的机会在农村大范围占用耕地后滥用土地,牺牲广大农民的利益。因此,政府要积极发挥好自身宏观调控职能,合理引导工商资本有序下乡,严格管控工商资本投资方向。在放宽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过程中,杜绝工商资本无节制下乡大量占用耕地。要强化引导,鼓励工商资本发挥比较优势,利用其先进资金、技术、大型先进设备进入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适合企业化经营且效益高的不与农户争利的区域中来,帮助其积极与各地农业合作社,农户等形成较好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农业农村发展。

3.5 丰富发展新型种粮主体

政府部门要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搞农业集约规模化生产,提高种粮收益,进而吸引更多愿意种粮的农民,防止耕地进一步“非粮化”。一要引导广大农民和各类人才创办家庭农场,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树立当地发展较好的家庭农场为榜样,发挥示范作用[5]。二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着力培育种粮合作社和种粮大户两类主体,既要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又要根据其自身特点加强监督管理。三要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多元互动、功能互补、融合发展[6]。

4 总结与展望

耕地“非粮化”不完全是坏事,但必须要把握好尺度。笔者认为仅防止耕地“非粮化”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引导农民种粮,使“非粮化”向“趋粮化”转变,既能牢牢守住我们的“饭碗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又能进一步推进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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