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杰
(滨州医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3)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在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的重要战略,是新时代推动我国社会改革、完善基层建设、推动城乡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农村农业发展是我国各行各业发展的基础,要解决好“三农”问题,必须坚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艰苦实践中不断探索农村发展的新模式。为了更好地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行,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地区的组织结构,通过组织振兴让基层组织发挥更大的作用,引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更好地推动新农村建设。
基层组织是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展现战斗力的基础,基层组织的建设发展直接影响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举措,只有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才能够得到切实落实。由于农村地区发展的特殊性,为了更好地引进新项目,发展特色农业,实现乡风文明建设,打造宜居环境,提高乡村地区的经济、文化、生态水平,基层组织必须要有打持久战的决心和毅力,始终坚持在战斗的一线,以解决好乡村发展这一困扰社会发展的艰巨问题。
新的发展趋势下,农村的经济结构和产业基础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要想实现乡村振兴,则必须依赖产业振兴,而产业振兴的核心在于组织振兴的指导和引领。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5个方面的全面振兴。这5个方面的振兴互为关联,相辅相成,其中组织振兴作为保障农村长效发展、农业转型升级、人居环境改善等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的基础,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之一,也是实现其他4个振兴目标的根本保障[1]。基层组织是政策的直接执行者,是联系农民、企业、政府、社会组织之间的桥梁,是促进社会各个主体通力合作的重要推手,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和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好战斗堡垒的作用。要想实现乡村振兴,必须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和广大党员,凝聚各方智慧与力量,和社会各界同频共振。为保障组织振兴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党组织和党委要落实好各项工作进度,发挥领导和管理职能,把党的理念和纲领落实到工作中,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提供政治保障。
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需要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但经过调研发现,由于乡村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限制,乡村地区缺乏足够的影响力和吸引力,难以吸引外界的投资,导致乡村基础组织结构的发展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第一,乡村地区组织数目较少,且类型比较单一。乡村地区的基层组织以基层党组织、合作社、银行为主,虽然能够满足村民基础生活的需求,但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不能提供足够的支持,更不能满足新时期现代农业对于技术和生产力的需求,加之基层组织的人员相对较少,基本只能维持日常工作的运行[2]。第二,由于社会对乡村地区的关注力度相对较低,获得投资的难度较大,基层组织活动的运营只能依赖当地财政的支持,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时缺乏必要的物资和人才。第三,部分社会组织对乡村地区的关注度不够,在村民中的影响力较低,村民对社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参与度较低,各类活动所达成的效果较差。
要想实现乡村振兴,必须依赖集体经济的发展。集体经济是保障农村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核心支柱。然而,由于一些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资源保有量的限制,集体经济的发展相对较为薄弱,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不足,人才的缺乏直接影响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常运行[3]。
经过调查后发现,农村地区的高素质人才和青壮年劳动力大多数选择外出工作以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农村存在大多数居民年龄较大或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等问题。由于愿意回村工作的年轻人才越来越少,导致村基础党组织的发展受到了制约,新鲜血液的缺乏降低了乡村发展的活力,直接影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加之基层村干部大多数直接从村民中选举产生,其对市场和经济发展的规律认识不足,缺少服务意识和创新思维,在指导乡村振兴工作时缺乏思路和具体对策。
乡村振兴的受益者不只是农民,“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关乎社会各界的长远发展,因此,要想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第一,乡镇政府的领导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努力促成各类社会组织之间的互通互作,共同支援乡村振兴。要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引导村民组织、社会组织、地方代表企业进行合作,团结一致解决好农村发展问题[4]。第二,对于农村村民,应进行适当引导,鼓励有能力者通过新形式,如家庭作坊、农家乐等方式实现自我富裕;引导其他村民形成合作意识,通过参与集体经济的经营获得一定的收益。第三,对待社会组织,应时刻保持高密度的合作,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打通供销渠道,吸引各类投资。第四,对待地方代表企业,应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鼓励其发展,帮助其打造品牌,提高其社会影响力。
要想实现乡村振兴,必须持续推动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经济长期健康发展是确保乡村振兴的核心动力。要想实现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因地制宜地制定发展战略。有特色农产品产出的地区,可通过招商引资、政策支持等措施吸引外地企业在农产品产出地投资建厂,进行农产品精加工;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可以考虑发挥当地土地资源的经济潜力,通过售卖、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全体村民的合作,鼓励当地人员通过资金支持、劳动力支持的方式直接参与集体企业运营,打造乡村发展的新格局。集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的领导人员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责任,时刻关注集体经济的发展,在必要时对集体经济发展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干部队伍素质水平直接影响组织振兴的效率,一个强有力的干部队伍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良好的催化和促进作用。要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必须要从地区发展的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强化专业素质,努力学习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种植技术和法律知识,要在学习中不断进行思考和总结,把知识应用到乡村发展的有益实践中。此外,领导干部还应该做好自身作风建设,发扬吃苦耐劳精神。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效工作,领导干部要做好长期吃苦的思想准备,做到廉洁自律,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同时,领导干部还应该做好调研工作,走到群众中去,想村民之所想,着力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把乡村的发展难题放在心上。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进行共同学习,定期参观其他地区的优秀企业和乡镇,研究学习其他地区的优秀发展经验。领导干部队伍的素质培养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构建科学的学习平台,加强领导之间的学习、合作,在不断的实践中发挥培训效果[5]。
要想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实现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必须以人为核心,构建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首先,基层民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民主自治的重要途径。要想实现乡村组织振兴,则必须将基层民主制度落到实处,积极引导群众参与乡村管理工作。由于乡村治理的日常事务较为烦琐,组织工作内容日益增多,但基层党组织人员构成相对简单,工作压力和工作难度大,因此,只有积极发动群众,引导村民自主参与乡村管理工作,才能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稳步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的重要实践,只有以此为核心,引导人民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乡村自治工作效率。经过调查发现,一些乡村地区管理混乱,基层工作人员压力大,工作推进较为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未能有效发挥基层民主制度的优越性,或是生搬硬套,盲目照抄其他地区的工作方式,造成严重的“水土不服”。不仅不能提高效率,而且加重了日常工作的负担。基层民主制度是我国基本的制度之一,是党和国家在不断的实践中总结出来解决群众问题的利器法宝,要充分发挥基层民主制度的优越性,需要基层干部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思考,充分发挥创造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保障人民群众权力的有效行使。基层党组织工作人员还要深入群众中,充分了解群众思想,消除群众对待乡村治理问题上的顾虑,加强交流,鼓励村民思想实现“我想”到“我要”再到“我参与”的转变,以真正实现乡村治理能力的提高。
其次,法制建设是保障乡村治理制度实施的保障。要想实现乡村振兴,必须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法制落实到乡村管理的方方面面。提高乡村地区的法制建设能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带头作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制度,遵守组织纪律和群众纪律。群众事无小事,在进行工作时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群众纪律,坚决消除优亲厚友、小官巨腐、执法不公、村霸宗族势力干扰等不正之风,真正走到群众中,获取群众的信任。在乡村工作中,纪律漏洞一般出现在土地流转、拆迁补偿、生态保护、涉农负担等工作中。当群众之间产生利益纠纷时,腐败现象就容易滋生。因此,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制度学习,严格规范工作执行制度,并建立全面的自我检查纠错机制,对待问题频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进行全方位、多层次、更深刻的检查,建立并完善工作流程审查制度,对待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对有问题的工作事件和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惩处,对待问题不包庇,不妥协,从根本上消除基层党组人员的侥幸心理。党员除了要做好表率,还应该在群众中积极宣传法规知识,帮助人民群众树立起知法、懂法、遵法的思想意识,并鼓励群众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障自身的权益不受损害。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要帮助群众树立法制理念。很多地区法律在基层落实和执行的过程严重失范,造成了群众对党组织极大的不信任。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一定要做好群众的法律宣传工作。
最后,乡村德治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器,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实践。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德者协助地方治理的案例,德行是对法制的有效补充,是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保障村民关系的重要保障,而乡规民约则是一个地区优秀文化底蕴最直接的展现。乡村德治可以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村民的思想道德水平。乡村德治需要榜样的力量,在群众中挖掘鲜活的案例进行宣传,用身边人、身边事作为案例进行教育,能够让人民群众更容易接受,认可度更高。通过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家风”“最美个人”等奖项评选活动,可以有效消除邻里间的矛盾,引导群众自觉以高水平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从而提高乡村治理能力,促进组织振兴战略的实施。
集体经济的发展,是乡村经济发展的重点。物质基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是激发集体活力、提高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保障。因此,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时,要确立经济发展的主体地位。
第一,明确集体经济的从属关系。集体经济归集体所有,是全体村民的集体财产,村委会可以是集体经济的管理者,但集体经济的发展最终还是要落实于村民。部分地区出现了“政经合一”的现象,把农村治理和经济发展的职能混为一谈,导致村民不能行使自己对于集体经济的管理权力。行政部门思想固化的问题也不利于集体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要明确集体经济的从属关系,明确集体经济的归属、权能、流转等问题,实现农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第二,实现模式创新,努力发掘地方特色,创造性地发展多元化的发展模式。例如,对待农副产品的生产,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建立加工厂,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或通过直播带货、电商销售等方式拓宽销售渠道,提高集体经济的收益,实现农民普遍受益。
第三,建立并完善科学有效的组织建设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上层建筑的支撑,要通过制度保障确立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对集体经济的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进行明确。通过制度优化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失误的出现,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集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组织振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和保障,只有时刻坚持组织领导,通过科学有效的手段加强组织间的沟通合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组织的作用,才能为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