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 宇
(商丘商贸学校 河南,商丘 476000)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及社会经济市场的不断推进和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国土地资源部应在节约集约土地利用的基础上向更大范围和领域继续推进。我国在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农耕方式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家庭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农业困境,已无法保障务农家庭的基本生活。然而农村土地的集约化经营能够有效解决传统农耕方式的弊端,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向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整合。在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使土地集约化经营面临着严重的困境,制约着我国土地资源的有效使用及农作物产品的生产。因此,在土地集约化经营的管理过程中,应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实现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在推动城镇化建设的同时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及水平。
我国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农耕方式,无法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由于传统农耕方式无法提高农民的收入,使越来越多的农民纷纷离开农村进城务工,造成农村土地的荒废,国家农村土地资源的过度浪费,从而不利于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但随着党中央提出土地合法流转经营的思路后,相关部门通过实行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集中化管理,使土地资源能够被充分得到利用。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将分散的土地进行集中管理以实现规模化的生产,利用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技术、生产设备,使农业物的产量不断提高。另外采取科学的土地集约化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农村土地的使用价值,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挥农产品的优势,带动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1]。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农村经济向国际化的方向发展,打破了农民传统耕田的经营方式,在节约人力和物力的同时,还能够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真正实现农业经济的自由发展。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可依据市场发展的需求合理调整种植结构和种植种类,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逐步实现农业生产向农业经济方向发展。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不仅减少劳动时间还降低了劳动强度,不断向国际化的水平发展,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
由于我国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投入不断增加与机械水平较低的原因而造成资源浪费的现象,使农业出现增产不增收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应将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形成一定规模,在实现农业增产增收的同时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但是,在我国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过程中难免会面临诸多困境制约着我国农村土地集约化的推进。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关土地补偿及农民安置等问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使大部分的农民不愿将自己的土地进行转出。虽然我国在多个省份和地区逐渐开始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但由于缺乏完善的土地集约化管理制度,使土地集约化经营得不到有力的保障。我国农村人口的流动受我国国情的影响需要不断进行深入的改革,再加上缺乏完善的土地流转补偿的相关标准,从而使大部分农民不愿舍弃自己的农田。因此,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定及相关补偿标准,使农民能够转变对土地集约化经营的认识,使农民能够真正接受和支持土地集约化经营。
在农村由于农民之间私自进行土地交换的情况较为普遍,再加上当地在土地划分的问题上存在不合理性,导致一个家庭的农耕土地数量较多、位置不集中且大小不等[2]的情况。土地的细碎化无法利用现代农业设备实现增产增收,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民的耕种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另一方面由于农民耕地的收入较低,再加上城市化建设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使越来越多的农民投入到进城务工的队伍中。农民进城务工收入较高,因此导致农村大多数的土地无人耕种而荒废,土地农业生产的价值得不到发挥同时也造成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
由于农村大部分农民受到的教育程度和水平较低,农民原依靠耕种田地获取收入,如果土地流转后,无法保障农民的收入来源。只有少部分农民拥有某种技能,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无法通过农产品的生产获取收入,只有通过进城务工的方式获取劳动收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土地流转后所带来的农民再就业及生活保障问题直接关系着农民是否同意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后农民失去耕种田地,选择进城务工后,他们首先考虑到的是子女的教育及医疗保障等问题是否得到妥善的安排,这也是我国社会最为关注并急需解决的问题。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是指通过农民的支持和同意,对土地进行集中的经营和管理,使土地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时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这就需要国家在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的过程中做好立法保障工作,制定土地流转制度以及土地、人员的补偿标准从而保障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发展过程中势必会使大部分农民因失去耕种土地无法获取务农收入,因此,需要制定合理、有效的补偿标准,并且可以通过再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在内的各项保障措施,为农民提供充分的生活保障。对土地集约化经营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应多方统筹考虑,始终将农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能够有效打消农民的顾虑。土地的流转必然会造成农村劳动力的过剩,这就需要全面调整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大力支持农民自主创业,不断拓宽农民的就业范围。
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深化改革的持续推进,为了确保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能够逐步完善并向良好的轨道发展,需要在经营的过程中加强管理并给予正确的经营指导。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应全面结合农业科学技术与资金雄厚的企业共同发展集约化管理。由于目前国际农业的激烈竞争更加暴露了农产品的安全问题,食品安全成为目前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因此,我国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发展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在发展生态农业的基础上还能够带动生态旅游,从而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的同时还能够解决为土地流转的农民提供就业机会。打造农业生态市场一方面能够降低对转基因食品食用,另一方面提高我国的食品安全,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地集约化经营,加强城镇化建设有利于促进城镇与农村的有效结合,是我国目前重要的发展规划,同时也是实现中国民族复兴的重要手段。农村土地集约化应始终坚持合理、科学、有效地利用我国的农村土地资源,使农村土地能够实现充分的利用。不断扩宽我国农业在国际化市场的范围,打造生态农业市场从而实现我国农业向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随着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不断推进,在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同时还有效降低了劳动生产成本。可以利用农村土地流转后剩余劳动力来发展农村第三产业,从而有利于提高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首先要确保农民的收入有所提高,使农民有更多的时间从事自己感兴趣的工作。其次,在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的过程中,要充分将土地流转与农民的基本权益相联系,目的是为了增加农民的社会生活保障,使农民对土地流转没有更多的顾虑同时还能够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发展农村第三产业需要更多的农村青年投入农村经济的建设中,可以通过把受过高等教育、有远大志向的青年留在农村,可以通过发展农作物产品的加工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带领农民采取自主发展形成农村集体工业的方试,带领农民群众发家致富。
我国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是我国规模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重要工程。土地集约化经营的发展过程中融入先进的科学技术,实现农产品的增产增量,农村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的同时还提高了农民对发展农业价值的观念和意识,进一步带领农民发家致富,真正实现城乡结合,为我国农业经济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要逐渐向现代化农业的规模化的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全环贸易农产品领域中的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