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旻瑶 陆小荣
近年来,随着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从规模扩张转变为追求高质量发展和内涵发展,职业教育的发展质量保障也逐渐被提上日程,“职教20 条”和202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均已将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来认定,并强化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这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态势以及行业产业发展对于人才培养规格的新判断和新认知。专业是职业院校发展最核心的要素,专业发展的质量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而专业认证是确保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途径,是保障职业教育发展维持在高水平维度的基本保证。2016年,我国本科层次工程专业大类正式加入了《华盛顿协议》,实现了工程专业认证的国际接轨,高职层次工程领域的《悉尼协议》目前我国还未加入,在人才培养的国际认证和通用人才培养上还存在一定的短板。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长远性、特色化和高质量的视角分析,职业教育专业认证的实施和专业认证体系的建构势在必行,是彰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能级和匹配产业升级换代的必然。
专业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最基本元素和最重要元素,是决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行业产业匹配度的核心。伴随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进入以追求高质量为指向的发展阶段,推进专业发展上标准、上水平、有质量就成为了新时代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上作出的重要指示指出:“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推动职普融通,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李克强总理批示指出,要“努力建设高水平、高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1],而其本质在于促进职业教育的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在于职业教育要转向全新的发展阶段,通过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国家现代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专业认证,有利于职业院校在专业建设上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有利于促进职业院校围绕认证标准、认证体系、认证程序开展专业建设,提升职业院校的综合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职业院校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持续前行。
目前我国已经在高等教育范围开展了师范类、工程教育、人文社科、医学、理科、农学等方面专业的专业认证试点,专业认证已经成为高等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有力地保证了人才培养的质量。进入到新时代之后,我国高等教育逐渐由大众化向普及化阶段转变,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发挥了普及化的重要作用,2019年全国招生915 万人,毛入学率超过51.6%,中国正式迈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2]。尤其是在高职面向农民工、下岗工人、退伍军人、非应届毕业生等群体扩招300 万人的大背景下,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已经成为了劳动力进行技术技能提升的重要渠道。而与之相伴而生的则是对于人才培养的高标准介入,这是由于当前我国产业在转型升级,由过去的中低端向中高端转换,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标准与规格进一步提高,倒逼职业教育首先要将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近年来我国出台的有关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政策性文件也进一步明确了这一要求,专业认证体系的构建既是对这一趋势的回应,也是贯彻落实2018年国家《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推动专业发展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有效匹配的有力抓手。
在经济、资本、生产要素、技术等各个层面全球化的今天,各国之间除经贸往来频繁之外,技术技能人才的流动亦不断加强。尤其是伴随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倡议等的实施,中国企业在海外建立了诸多的生产基地或承揽了国际性工程,《中国企业全球化报告(2020)》显示,中国企业的全球投资总体稳步发展,对外投资存量全球占比不断提升,企业海外并购行业结构更加多元,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比重不断上升[3]。而与之相应对的是对于国际化通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对人才规格的质量要求不断提升,职业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与体系的建立,一方面是要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具备中国特色的标准体系,以满足国内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另一方面也要增强标准的国际通用性和与国际标准对接,以增强技术技能人才输出和服务中国海外企业的适用性,这也是我国不断推进加入《悉尼协议》的重要原因。
我国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近年来实施了国家骨干专业、国家高水平专业群等一系列的遴选、培育和发展,充分说明专业发展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要性。这主要是由于职业教育的专业发展一般都以一定的职业资格(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来呈现,专业的培养目标具有非常明确的指向性和产业匹配度,与职业岗位、岗位标准具有一致性,专业的教学过程、人才培养过程、职业情境仿真、岗位操作能力具有一贯性,专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决定人才的培养质量,涉及专业的硬件基础设施、师资、课程、实训、教材等要素资源均对专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4]。专业认证就是要通过标准来引导专业发展目标的界定、专业发展内涵的厘清、专业发展外延的设置等,要通过专业认证的结果来评估专业发展的阶段、发展的水平和发展的质量,不断发现各专业存在的问题和困境,用结果的反馈促进职业院校深刻反思和强化整改,对在专业发展进程中的师资水平、教学质量、教学管理、课程体系、实训体系等进行优化,从而有效推进专业发展上台阶、上水平。
职业教育的专业认证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行业性,在进行顶层设计与具体标准、体系的制订过程中,必须要保持科学性,而且由于专业认证中重点专业涉及人们健康、生命财产、社会安全、教书育人等等行业,这些行业往往对于人才培养具有较高的要求,对于学生所应掌握的技术技能知识点、职业道德与伦理、实践操作能力等有明确的岗位指向,在进行专业认证标准的制订过程中,必须要具备缜密的逻辑性和严谨性,要通过专业认证全面地反映出专业人才培养与岗位之间的关联性和一致性,要让学生既能够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职业能力,又能够培养出他们的职业素养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2018年修订)》就要求:“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5]。同时,专业认证还要具有实用性,要通过专业认证标准来评价与衡量学生掌握专业技能的程度和岗位操作水平,如《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2018年修订)》对于毕业生要求“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 “能够针对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5]。专业认证科学性与实用性的统一,是职业教育专业认证的根本遵循,也是专业认证标准、体系及指标体系设计的指导思想。
专业认证的目的在于实现专业教育的“实质等效”,职业教育专业发展、专业建设、专业教育的涵盖要素和程序均会体现于专业认证体系之中,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行业产业的变动,专业认证也需要进行不断地调整与适应,需要在总体静态中进行动态变化。职业教育专业认证的静态主要指的是专业认证的组织机构、组织程序、规范性要求等,重点是要保证专业认证由谁来开展、专业认证标准由谁来制订、开展的程序是什么、需要由哪些主体来进行配合协调、专业认证的依据是什么等,这些要素要保持总体上固定,以确保专业认证的有序实施。职业教育专业认证的动态主要指的是专业认证的各层级标准、体系要根据变化的国情、技术进步、产业变动等实际情况滚动式调整,各层级界定的标准不仅要具有静态式的指导性,还要具有动态式的适应性,以年度或某个周期定时进行修订与完善,尤其是在新兴产业或产生重大技术变革的情形下,要及时地进行更新。
专业认证是人才培养质量的体现,是教育质量“实质等效”的标识,从标准性、规范化的层面看,区分性和层次性貌似与专业认证的追求不相容,而实际情况是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和发展等级区别,各院校在同一专业上的建设能力和建设水平也存在着差异,学生的生源质量、企业对人才需求的质量等均存在着差异,因此,必须要从中国职业教育的特殊国情、民情和社情出发,在大力发展高水平、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专业认证的同时,亦要给发展能力、发展等级还不足的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一定的空间,适时地对职业教育的专业认证实施分级,每一级都对应完整的认证标准体系,以体现出职业教育专业认证分层发展的趋向,为不同层次的职业院校、专业发展量身定制合适的发展层级。比如工程类专业认证分级,第一层次可以是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监管,开展专业能够培养达到基本的资格准入条件的,能够满足一般工作岗位要求的;第二层次确保专业建设具有较高质量,能够培养具有一定的创造与创新能力,达到岗位标准以上并具备更高级别资格证书的学生;第三层次具有高质量的专业建设能力和国际化先进水平,可以培养具有卓越的发展潜力和国际通用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6]。
职业教育的专业认证旨在通过既定的专业评价标准提升专业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是对特定专业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进行监控、监督与评价,从人才产出的要求来看,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职业院校要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应的专业认证要求和标准进行专业建设,必须要在兜底标准的前提之下产出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专业认证之中所涉及到的专业基础设施、师资力量、教学体系、课程体系、支持条件等客观性指标必须要百分之百完成,以保证人才培养的基础性条件对同一专业同一层次的人才培养一视同仁,通过权威性的标准来引导职业院校负责任地开展专业建设工作。同时,在专业认证刚性条款实施的同时,又要设置一些具备可操作性的主观条件,用以评价和衡量学生、行业、社会对其专业建设的认同度和认可度,通过面向学生、行业企业、社会公众等进行调查,获取其对于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的评价性指标,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知晓评价倾向,从侧面印证其客观指标实现的真实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专业认证主体是专业认证开展实施和运行的基本要素,是对专业认证开展顶层设计、体系建构、标准建构的主要实施者。为确保专业认证具有统一的价值观和衡量标准,最大限度缩小专业认证上的差异性,必须要整合所有参与专业认证的主体,使各主体间保持常态化的联动机制和无缝衔接的联动能力,确保专业认证的顺利开展。
第一,切实转变政府在专业认证中的角色。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办学的“管办评”分离是我国当前的一项重要政策,政府及职业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在开展专业认证过程中,更多的要扮演发起者、组织者、服务者的角色,将重心放置于专业认证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顶层设计上,强化对于职业教育专业认证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和约束性的权力运用,切实将政府职能进行转移,专业的事情交由专业的机构、联合体或第三方建构,政府更多地发挥监督、程序和组织作用。
第二,增强职业院校与企业的专业认证能力。职业院校是开展专业认证的最重要主体,也是决定专业认证是否有力贯彻实施的关键,在专业认证的顶层设计与实施中,职业院校都必须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一方面,要积极地将专业建设的相关状态、数据、能级等及时地进行上报,为国家或相关机构制订专业认证有关标准提供依据,另一方面,要严格遵守专业认证的要求,发挥好组织、管理、实施主体作用,用更严苛的态度、更积极的能动性实施好专业认证,以培养出更优质的技术技能人才。而企业作为用人方,也要参与到专业认证进程中,通过及时传递人才需求规格、岗位标准等变动情况督促国家对专业认证及时进行调整,引导职业院校对人才培养及时进行修正。
第三,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当前我国对于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保持着开放的姿态,但总体而言,第三方专业认证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足以支撑职业教育专业认证的需求,政府要进一步放权,通过所掌握的资源优势积极推动独立的、专业的第三方认证组织的发展与成长,赋予第三方机构更多的自主权和评估权,通过建立监督与问责机制,让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秉持科学高效的原则开展工作,不断优化其认证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专业认证的市场化程度,确保各相关主体都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联互认,逐步形成各主体间亲密无间的合作格局。
专业认证标准是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的根本依据,也是技术技能人才产业的最核心要素,各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主要依据专业认证标准开展工作,其制订的科学性、合理性直接决定着人才培养质量,比如美国ABET 制订了40 多个专业的认证标准,多数成员国也参考了其标准。而我国在进行专业认证标准的制订过程中,既要参考国际上的专业认证标准,也要结合我国国情、行业产业发展现状进行拟定,要更多地凸显中国特色,培养能够适应具体岗位要求的人才。
第一,制订符合国情的通用标准。2018年,我国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这是面向全国、全世界发布的第一个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该标准突出学生中心、产业导向、持续改进,实施“兜住底线、保障合格、追求卓越”的三级专业认证,是本科层次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7]。而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尚未出台国标,目前职业教育共设置了19 个专业大类、97 个专业类、1349 个专业,其中中职专业358 个、高职专科专业744 个、高职本科专业247 个,我国要根据各专业类具体发展情况及职业教育层级发展区别,制订分级别的专业通用认证标准,可以在工程教育、商科教育、医学教育等实践较多、标准成熟、程序规范的专业里通过试点逐步进行推广。
第二,制订适合专业的特色标准。当前,我国在本科层次所制订的专业认证标准对于建立职业教育特色化的专业认证标准具有引导和启示意义,比如2019年国家发布了《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和《特殊教育专业认证标准》,重点对两个专业实施专业认证进行了规定[8]。通用标准是所有专业认证的基础,体现了专业认证的一般性、普适性,而特色标准则反馈的是专业发展的特殊性和个体性,是在对某些专业尤其是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进行充分论证和分析的基础上,开展人才培养个性化评价和提出区别于一般专业的要求,通过标准来限定职业院校严格进行人才产出和资源投入。
第三,对标国际通用的有效标准。“职教20 条”已经明确提出要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职业教育标准体系,专业标准、教学标准、课程标准、职业资格标准、专业认证标准等一系列标准都要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就具有国际视野,在国际通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上与国际对标。《悉尼协议》所认定的专业认证标准是高职目前全球通用标准,虽然目前我国还未加入,但其所设定的认证标准项是我国高职专业认证的重要依据,而且,目前我国一些高职院校已经在模具设计与制造、应用电子技术、农业装备应用技术、物流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和工业机器人技术等专业正式通过了《悉尼协议》,中国加入《悉尼协议》的步伐也在加快,各职业院校也要加强对协议所规定的专业认证标准的研究,不断推进更多的专业进行认证[9]。
职业教育的专业认证指标体系是提高专业发展质量和保证专业认证质量的关键性要素,指标体系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决定着认证结果的权威性、有效性,决定着是否能调动参与主体的积极性,我国的职业教育专业认证指标要充分总结国内已开展实施的专业评估、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等既有评价指标体系,借鉴本科专业认证指标和《悉尼协议》专业认证指标,建构科学合理、有效适用的指标体系,以推动职业院校围绕指标开展专业建设。
第一,基本条件的评判。职业教育的专业认证首要的条件就是必须要在指标体系里能够体现对专业建设进行评判的要素条件,如必须掌握的知识、毕业生能力要求、专业能力要求、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等,对这些条件的描述要能准确反映出产业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要使专业在发展进程中能够配套基本的人才培养指标,对这些条件的评判要能够体现出我国职业教育分级性特点和预留发展空间,注重刚性评判和弹性评判的结合,更多地突出学生发展和职业性,以基本条件为依托确保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具备人才培养能力。
第二,开发结果的评判。专业开发结果反映的是在专业基本条件基础上,职业院校、教师根据人才培养的要求围绕专业所进行的各类涵盖专业课程标准、教材、教学资源、校企合作项目、教学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方案、实训项目等已经形成的专业教育结果,它反映出一个专业在建设过程中的投入产出比,反映出专业建设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所产出的过程性成果。专业认证指标同样要对人才培养的开发结果进行评判,重点评价开发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确保其符合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等一系列标准的要求。
第三,培养结果的评判。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基本条件和开发结果最终目标都是实现人才培养的高质量,而体现一个专业建设能级的结果性判断也就是人才培养质量,重点是检验所产出人才是否具备先进的岗位适应能力、自我发展和创新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专业认证指标体系要将人才培养的结果作为最重要评判标准,要以达到专业认证预先设定的人才培养各层级程度为依据,通过等级或分值来确定专业建设的成果,使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既体现出等级性,又培养各院校为实现人才培养的等级而不断强化资源投入、质量为先的意识。
职业教育的专业认证既要有成套的标准体系和指标体系,也要遵从一定的程序和规范化流程,即在解决专业认证客观性要素的同时,必须要强化对于专业认证主观要素的重视,重点解决好“由谁来认证”“怎么认证”“认证结果的公平与合理”三个问题,从而确保职业教育的专业认证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能够经得起市场和产业考验。
第一,专业认证主体要具有权威性。职业教育专业认证的组织实施最大的主体应该是国家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其是专业认证的最终裁决的组织者、监督者和评判者,国家应该成立职业教育专业认证的专门机构,可以将其职能赋予教育主管部门,发挥顶层设计、重大方案及标准制定的组织者等功能。而日常的专业认证权力则进行下放,交由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专家、大国工匠、技术能手、行业企业、行业组织、第三方专门组织等共同组成的专业认证委员会,将职业教育界和产业界的力量进行优势组合,实现跨界合作,增强专业认证主体的权威性与业务能力,也有利于实现专业认证和资格认证的协同。
第二,专业认证过程要具有规范性。专业认证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根据既定的标准化程序、要件、元素实施认证。认证主体要出于公心,客观公正地进行认证,对于认证中涉及到的所有要素都要有能力辨别其真伪、有水平核查其发展能级,要能够及时地发现各职业院校在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未通过专业认证的院校专业要能够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增强对其专业建设发展的反馈与指导。
第三,专业认证结果要具有公平性。专业认证从本质上讲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尤其是在行业产业发展快速,岗位标准不断升级换代的大时代背景下,专业认证必须要保持与时俱进的能力水平,强化对于内部举证的审核力和外部查验的准确率,将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充分结合,将动态评价和静态评价有力融合,使认证结果能够经得起市场考验,始终保证专业认证结果的公开性、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