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琪,王淞,叶宜,赵芳,许立志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8)
农民市民化是指改革开放后,生活在乡村的一局部农民进入城市长期从事城市非农产业的社会景象。2019年底,中国城镇常住人口能够达到8.48亿人,占总人口比重达60.60%,中国新型城镇化即将开启2.0时代。“人”是城镇化的主体与中心,人口城镇化的实现水平是衡量中国城镇化发展品质的一个重要方面。长期以来,中国的城镇化发展以人口非家庭式迁移和异地转移为主,规模庞大的农民工长期远离家庭,又难以融入城市,形成了数以千万计的“三留人群(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造成了宏大的社会代价,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没有农村务农经历,农村回不去、城市留不下。在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脱贫之后,中国的弱势群体就不再主要是乡村贫困人口而是农民工和城镇贫困人口。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不能实现市民化是城乡结构不合理的突出表现。
农民工的市民化集体成本投入是主要指我国农民工在具有职业基本身份、福利基本权益、思想观念和社会行为形成方式等各个方面全面实现融入农民城市所得而需要的一种经济社会投入,可将其成本划分表现为公共集体成本、企业集体成本和农民个人集体成本三者一大类。公共集体成本投入是指地方政府为促进农民工就业提供与普通城市农村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等各个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一是中央政府地方担负着上层建筑工程即教育制度工程设计的重要职责,通过引导农民工接受市民化教育可以推动地方实现人民国家经济利益和人民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最大化。二是地方人民政府,如果农民工在工业城市发展定居,地方人民政府作为当前农民工间接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的直接主要提供者和农民人口增长红利的直接主要受益者,会看到由此直接产生的社会综合公共收益,所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当然应义不容辞地与其他中央人民政府共同携手承担着一起推动农民工进入市民化的公共服务成本。企业运营成本。体现在农民工个人是国营企业的重要基本生产劳动元素,企业无疑也需要向这些农民工个人支付一定的基本劳动报酬。在当前农村人口剩余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竞争时代,企业成为农村人口薪酬红利的主要受益者,而农民工在建立薪酬红利分配机制方面显然缺乏:“同工同酬”激励制度的基本保障。而当前我国农村就业劳动力“有限剩余”补贴时代已经正式来临,企业家想要发展壮大就必须一定要将对本村农民工的“盘剥”补贴返还给本村农民工。个人劳动成本主要是指由城镇农民工在其个人账户及其集体家庭共同承担的由城镇农村人口向城镇居民转移所不必需的劳动成本。农民工就业市民化无疑一定会为推动农民工就业带来经济收益的极大增加,但同时企业市民化又更加需要职工承担高昂的企业个人生活成本。根据2019年底的数据统计显示,从事第三产业的城镇农民工比例达到51%。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村人口比例49.10%,且基本主要集中在属于劳动密集型的高端制造业和高层建筑业。农民工的消费收入水平近年总体而言呈逐年平稳上升的增长趋势,2019年人均每个月消费收入3962元,比上年人均增241元,增长6.5%。所以中国农民服务工作为中国市民化的直接经济受益者并且在中国城市里外地务工的农民收入水平普遍远远高于中国农村,因而也理应承担起部分市民化成本。
由于我国二元制度的影响,许多在城市生活的农民工,如果没有得到城市户口就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相关政策以及社会保障。但众所周知,城市户籍的严格性非常强烈,许多农民工或者农村务农人员很难在短时间取得城市户口,这对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造成了极大地影响。同时,农民工转户口后也面临失去国家许多相关政策的帮扶,这也是其重要的制约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集体土地收益分配权。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发展,城市和农村的文化差异也越来越大,中国要发展就必须要解决城市和乡村的问题。只有相互尊重彼此文化,才能达到真正的共同发展。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进城农民工大多数是农村中的高文化高素质人员,但是他们并没有完全融入城市环境。他们保留了自己的生活习惯,形成了一种城市中的“乡村模式“,以此成为了一种城市中的凸显的存在,逐渐演变成城市中的“乡村社区”。
1.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管理制度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发展要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奠定制度基础就要推进制度创新,还要积极推进各项制度创新,必须要由政府为主导促进新生代农民工的健康发展。创立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就要改革户籍管理方式。现行不合理的户籍管理制度,我国应改革取消户口对居民迁移和流动的行政性限制和控制功能,取消城乡户口差别,加强民事关系证明服务的功能和人口信息,要解决“人户分离”的问题就要消除旧的户籍制度带来的区域歧视,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带有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的新型的户籍制度就要使城乡居民的户籍管理方式趋于一致。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就要统筹城乡就业制度。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政府就要纳入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政策范围内,覆盖建立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证农民工获得报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就要分配制度方面,建立城乡之间同工同酬的劳动分配制度就要取消城乡之间经济待遇差别。把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纳入城市发展的统一规划中,我们要改革现在的社会保障制度,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享有与城市人同样的失业、医疗、福利、养老待遇。政府要逐步形成“先培训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接着加大培训投入,准入完善就业制度。重点要以转移就业前农民工工作培训的引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2.农民工既有融入城市化的可能,也有被边缘化的可能。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就需要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完善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就需要规范他们的言行这是法律法规大显身手的时候。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违法犯罪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我们相关部门迫切需要考虑的事情是如何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并出台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1.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需要全社会能够为其营造一个公平、合理、自由和尊重的社会环境。“在社会集体性排斥和歧视民工的社会环境中,新生代民工敏感而脆弱的神经经常受到打击”。新生代农民下的文化自卑心理比较严重,因为这种不良的社会环境,可能会出现抵触城市人的畸形心理。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的健康发展,为他们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就得需要社会发动社会力量。消除城市市民的偏见并且多宣传农民工的贡献才能更好的促进城市发展。一方面,大众传媒要对新生代农民工更多的关注。可以采取专题报道和新闻追踪的形式,也可以开辟相应栏目予以罩点聚焦。另一方面,文艺团体可以创作一些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宣扬新生代农民工的良好形象,为人们正确认识和理解农民工提供良好平台。
2.新生代农民工现在处于“失语”状态,要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生活的归属感,提高他们的话语权,在当前社会,几乎每个利益群体都有自己的组织,农民以及农民工没有能够代表与表达自己的组织。所以农民工利益始终难以得到保护。建立农民工组织、赋予其合法的地位才是真正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
1.转变就业观念,提升思想境界。一项调查表明,新生代农民敬业精神差,且职业流动率是最高的,平均每人每年换工作0.45次,而老一代农民工仅为0.08次,他们的跳槽频率是其父兄辈的几乎是6倍之多,即使能够做到“敬业”,也很难做到真心“爱岗”。并且新生代农民工在获得工作的同时还要求享受生活,得到尊重。一方面对工作环境和生活方式有较高的要求,但另一方面又缺少脚踏实地的努力。这不仅反映出他们的就业观念需要转变,也反映出他们的思想境界需要提高,要改变眼高手低和不劳而获的思想观念,从自身实际出发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美好明天。
2.提高文化素质积极参加各种教育和学习活动。他们自身的学历水平太低,文化素质不高这才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落户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少新生代农民工满足于现状,不思进取,不愿读书,不愿学习技术,缺少吃苦耐劳和刻苦自学的精神。影响他们步入城市的步伐也直接影响到他们自身素质的提高。所以新生代农民工应参加各种教育学习活动,开展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积极考取各种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