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及简政放权的政策,适应广西蚕种生产新形势,进一步规范广西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结合实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于2021年9月8日,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桂农厅规〔2021〕3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办法》共有六章,十九条细则。第一章为总则,阐述《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主管部门主要职责;第二章为申请条件,明确自治区蚕种生产经营者申报具体条件;第三章为受理、审核与核发,明确受理的部门、层级,对申请材料的处理做了具体说明;第四章为许可证管理,对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期限及变更申请等做详细说明;第五章为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主体及监督检查做法;第六章附则,对《办法》重点名称进行解释,明确《办法》解释权限和实施时间。
《办法》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为依据,对广西区域内的蚕种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进行了明确。
《办法》印发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广西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的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操作性,为广西蚕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