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社会生产力得到很大的提升,我国人员的温饱问题得到了解决,各种食品经由食品加工厂加工,人们获得这些食品变得更加简单了,但是随之而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近些年食品安全事件经常发生,在社会公众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可以这样说,食品安全成为了政府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大数据的背景下,食品安全的风险管理有了大数据的支撑,能够有效降低食品安全的风险,有效地保障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但是我国大数据的建立起步较晚,大数据应用在食品安全管理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需要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改进来进步,在大数据背景下,依靠大数据展开食品风险管理非常有必要。
生产安全的食品是每个食品加工厂应尽的责任,获得安全可靠的食品也是每位公民应享的权利,食品安全不仅仅关系到每位公民的生命健康与安全,也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稳定繁荣。为了给食品安全提供科学依据和政策保障,食品风险管理应运而生。随着我国科技的发展,信息化产业迅速发展,这就预示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在大数据背景下,食品安全管理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怎样将食品安全与大数据有效地结合起来,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效率,这是相关管理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信息技术的应用越来越成熟,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预示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大数据时代的出现,使得整个社会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大数据的出现与第一、第二次工业革命相似,大数据不仅是技术上的革命,也是整个社会的革命,大数据的出现使得整个社会发生很大的改变,尤其是对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来说,大数据的广泛实践已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手段。大数据也能够应用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而且对食品安全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依托于大数据,人们的食品安全才能够得到保证。
人们利用大数据为食品安全构筑了一道防火墙,在大数据的帮助下,人们才能够吃到更加放心、更加安全的食品。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就预示着传统的社会结构以及人们的社会认知也会发生很大的改变,在大数据背景下,各个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企业变得更加透明化和标准化了,大数据也在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最早在上世纪90 年代提出,这是将风险管理的理论知识应用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上,对食品生产的规范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来说,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是一项比较大的工程,涉及整个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社会关注度比较高,与人们的线上生活息息相关,也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稳定繁荣。正常来说,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风险评估、风险决策和风险交流。其中风险评估能够为风险决策和风险交流提供理论依据,是整个风险管理的基础。
首先就是相关食品管理部门之间缺乏交流合作。由于我国政治制度的影响,各级政府部门之间不会相互制约,这就导致各级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比较少,也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各管理部门之间也没有明确的数据共享机制[1]。其次就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强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公开的制度不够完善,很多食品风险分析信息不透明公开,使得很多不良分子会钻空子。还有就是对食品原材料的信息采集、信息处理和对原材料信息的发布没有明确的依据和标准,尤其是我国的食品原材料大多取自于农村地区,范围特别广,这就使得相关部门对农产品的风险评估变得更加困难。最后就是消费群体缺乏权威可靠的食品安全信息获取通道,当前社会科技发展迅速,自媒体发展迅猛,使得人们通过手机或者是电子设备得到的信息良莠不齐,经常出现以讹传讹的情况。
(1)对食品安全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等环节有待完善和优化,大数据虽然能够使得食品安全管理更加高效简捷,但是这是建立在大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技术成熟的基础上完成的,而这也是当前大数据背景下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
(2)大数据的出现就必须通过大量数据的积累,但是大数据在我国食品管理方面的应用起步比较晚,互联网中关键技术的应用不成熟,大范围采集数据比较困难,大数据能够追溯到的数据比较少,只有部分企业的食品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
(3)我国当前的有关食品信息的信息化平台比较少,而且多数食品信息平台之间的关联比较少,这就导致各个平台之间的数据不能够共享,而将大数据与食品安全管理有效结合起来,就离不开数据共享的平台。
(一)政府相关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起牵头作用,促使更多的相关食品风险主体积极参与风险管理是一项艰巨和庞大的工程,大数据建设也是一项艰巨且庞大的工程,这么大的工程不是某企业或者某个部门能够完成的,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集中资源优势,这需要政府有关食品管理部门起到带头作用,促使更多的相关食品风险主体积极参与[2]。政府相关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起到主导作用,主要是因为我国是法制社会,食品安全管理和大数据的建设都需要从法律层面上确保合法性。而且食品安全管理关乎国家的稳定繁荣,本身就是国家行为,不是简单的商业行为,不能够简单地用市场经济去约束。食品安全管理与大数据的有效结合不仅仅是相关部门协调合作能够完成的,还需要有更多经验人员的参与,这个时候就可以借鉴国外大数据发展比较早国家的经验,也就是大数据建设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由国家机构牵头。
(二)借助于大数据建设,规范食品企业信息发布制度
大数据的建设需要有数据的积累,而这些数据的来源就是食品相关企业[3]。为了将大数据与食品安全管理有效结合起来,可以借助于大数据的建设,规范食品企业的信息发布制度,让相关的新闻媒体能够更好的监督。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多数食品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也为了减少自身的麻烦,这些企业会对相关的食品信息进行隐瞒,不能够客观地发布食品信息,也不能够及时地发布食品信息。比如,前几年影响比较大的“大头娃娃”事件,还有三鹿集团的“三聚氰胺”事件,在这一事故的影响扩大前,其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已经知道这一食品的安全问题,但是进行了瞒报,这才导致这一特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而且新闻媒体本身就与食品安全大数据的建设有关,这本身就是提升新闻媒体影响力的途径之一,借助大数据的信息综合和分析能力,新闻媒体可以更好地洞察食品产业的风险和安全管理机制,实现高效、准确的报道和监督。
(三)建立信息共享的信息化平台
在大数据背景下食品风险管理过程中就必须建立信息化的平台,将更多的食品信息进行共享,促进食品信息的双向交流,也就是用户能够在信息平台上得到自己想要的食品信息,食品企业也能够通过信息平台得到用户的信息,结合用户的反馈,不断提升自己[4]。建立信息共享的信息平台的作用比较多。首先,有助于信息权威性的提升,在建设信息共享平台的时候,可以设置相关的权限,使得发布的信息需要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核;其次,将更多的数据收集整理,食品企业能够得到更加可靠的反馈;最后,用户也能够在信息平台上直接对食品信息进行反馈,可以是投诉,有助于食品企业竞争力的提升。政府相关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能够通过信息平台上的大数据分析当前市场上食品安全的趋势,也能够通过信息化平台准确及时的信息掌握食品动态,为下一步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理论依据。
为了将大数据与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有效结合起来,就必须以政府部门为主动,食品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合理规划,整合资源,才能够营造更加安全的食品环境。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不仅能够为商业带来价值,也会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依托于大数据背景,政府部门、食品企业以及消费者能够得到更加真实可靠的信息,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