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发展,应广大石友要求,经中国观赏石协会研究决定,将“观赏石鉴评专业人员”称谓改为“观赏石鉴评师”,其申报、评审、管理工作依据原《观赏石鉴评专业人员业务评价办法》(现《观赏石鉴评师业务评价办法》),并据此开展2021年度观赏石鉴评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要求: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中国观赏石协会微信公众号或者网站(www.gss.org.cn)下载《观赏石鉴评师申报表》,如实填写、粘好照片并提交相关材料和证件的复印件,同时另提供两张二寸免冠照片(请务必在照片背面写上省份、姓名)。
2.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条件详见《观赏石鉴评师业务评价办法》。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30日。
4.中国观赏石协会受理申报表后,将组织开展审查申报材料工作,符合条件的予以发证。
5.联系人:张媛媛 13811031381
6.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技园诺德中心12号楼金诚信大厦3楼中国观赏石协会
备注:2017~2020年取得的鉴评专业人员证书(含专项证书)仍有效;如自愿换发新证书,需缴纳50元工本及快递费。